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容 (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容

贡献者回答为了确保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权益,国务院根据《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制定了这部条例(第一条)。 该条例规定,对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时,均需遵循条例(第二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全国和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协助(第三条)。

县级和设区的市级政府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进行监察,监察员需经过考核或考试录用,并持有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的证件(第五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保障法律,并接受监察,工会组织则负责监督并提供意见(第六、七条)。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原则,鼓励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第八条)。举报和投诉是公众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举报有功者将给予奖励(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宣传法规、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情况、处理举报和投诉,以及对一系列劳动保障事项进行监察(第十条)。监察范围广泛,涉及劳动合同、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保护等方面(第十一条)。 监察实施中,采取包括现场检查、查阅文件和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第十四条)。监察员执行任务时需符合程序,如有利益冲突需回避(第十六、十七条)。

对于违反劳动保障法规的行为,监察机构有权进行罚款、责令改正或撤销立案等处罚,并告知申诉权利(第十八条)。违法行为超过法定期限未被发现的,不再查处(第二十条)。 除了上述规定,还对用人单位违反的法律责任、工会权益保护和无照经营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第二十三条至第三十条)。条例的适用范围和附则也做了明确(第三十三至三十六条)。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四章 调查与检查 (二)

贡献者回答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遵循严格规范的程序,以确保公正和透明。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四章内容,监察员执行任务时需遵循以下规则: 首先,第二十条规定,监察员进行调查和检查必须至少两人,并指定一名为主办员。他们需佩戴执法标志,出示证件并明确身份,以进行合法有效的监察。

第二十一条详细说明了监察员的职责。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察时,他们必须制作并由双方签名的笔录,若被调查者拒绝,需记录拒绝情况,以保持公正记录。 第二十二条明确了监察员的义务,包括公正执法,保守商业秘密以及保护举报人隐私。这确保了监察过程的合法性和保密性。

回避制度在第二十三、二十四条中提及,监察员如与被调查事项有利益冲突,应主动申请或接受当事人的回避请求。回避决定应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不影响调查处理的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实施监察时,如需进入劳动场所检查,询问相关人员,要求提供文件资料,甚至可以采取审计等方式,以收集证据并确保公正处理案件。第二十七、二十八条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对于异地调查取证,可以寻求当地部门协助,但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期限通常为6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30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5 号,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2004年12月31日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制定本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下简称劳动保障法律)的情况进行监察,适用本规定;全文共六章四十八条。

单位不交社保辞职后怎样索赔有没有诉讼失效期? (三)

贡献者回答单位不交社保辞职后,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赔,且存在相应的诉讼时效期。以下是关于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索赔途径

当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进行补缴或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索赔途径主要包括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以及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诉讼时效

时效期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这意味着,如果单位在两年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且该行为在两年内未被举报或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不再查处。时效起算:时效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则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劳动争议仲裁的诉讼时效

时效期限: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意味着,劳动者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社保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中断:如果劳动者在时效期间内向单位提出索赔要求,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时效将中断并重新计算。

四、总结

劳动者在单位未交社保辞职后,可以通过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索赔。但需要注意,这两种途径都存在相应的诉讼时效期。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而劳动争议仲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以免丧失法律保护。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优尔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