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合同法全文内容

劳动法合同法全文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内容概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重要法律。该法于2007年6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立法宗旨与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在于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劳动关系,确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平衡。其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种情形。同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需依照此法执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此外,劳动合同应具有明确的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关键信息。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合作,确保劳动合同的顺利执行。若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如调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时,应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不得随意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某织布厂因工作需要决定调整周某的工作岗位,但未经协商一致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是劳动关系中的重要环节。《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多种情形下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如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等。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等费用。

特别地,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合同法》作出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五、特别规定

《劳动合同法》还针对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特殊情形作出了特别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护特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特殊劳动关系的运行。

例如,集体合同是指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对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应遵守集体合同的规定。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用工形式。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应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法律责任

98年旧《劳动合同法》内容 (一)

无论是何种性质的用人单位,都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即便是私营企业也需要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私营企业要签劳动合同吗?

私营企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私营企业需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私营企业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私营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没有保障,且根据法律要给予员工双倍工资的补偿。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私营企业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适用。因为私营企业也属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关于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私营企业和请帮手带学徒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均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为了保障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私营和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现就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通过提供政策指导、推荐劳动合同范本、加强劳动合同鉴证等工作,促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

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

私营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样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通常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内容是什么? (二)

《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内容是:员工在入职的当日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起了劳动关系,并且需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已经构成了实际的工作关系的都是被认可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内容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是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组织。用人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区别吗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实际上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雇佣经营业务用工。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只要员工入职,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已经形成,双方就必须要按照相关的规定严格执行,如果不能执行的属于违法的行为。有违反法律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内容 (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是赔偿责任,而且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带有明显的惩罚性。一般来说,惩罚性质的赔偿责任所对应的违法行为应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至少应该是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在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三类规定中,用人单位违反任何一类规定,都是违法行为。

拓展资料:什么是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的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法38条规定全文 (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全文内容如下:

一、劳动保护和条件不足: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规章制度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五、合同无效: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10条规定内容 (五)

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若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我国的法律法规日益完善,劳动合同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至关重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劳动者因非个人原因从原单位被调动至新单位,其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应计入新单位的工作年限。若原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则在计算新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时,不再考虑原单位的工作年限。

若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劳动报酬不明确,新劳动者的报酬应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若无集体合同或规定不明确,应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应在与劳动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总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强调了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签订,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合同问题的重视,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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