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甲乙丙三个人合伙投资一个项目,非别占有30%,30%,40%的股份,但是所投资的项目合同是以甲个人名义签定的,
- 2、合伙开加工厂股份合同不需要去工商局登记吗?
- 3、求问我公司的投资人要撤资,我们能用公司的钱购买这部分股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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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个人合伙投资一个项目,非别占有30%,30%,40%的股份,但是所投资的项目合同是以甲个人名义签定的, (一)

答我来正确回答你的问题:
1、首先你所说的情况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企业”,所以你们三个人也不是合伙人,因为合伙企业不用“比例”也没有“股份”,就是说不存在股份,而你们是按30%、30%、40%分别出资的“股份”,显然,你们是按公司组成形式的有限公司性质的公司;
2、因为不是合伙企业就不能按照“合伙企业法”授权合伙执行人以个人名义去签定项目合同,而应该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来签约这个项目合同;
3、按公司法规定,你们三个股东成立的公司,对外签定合同属于公司重大事项,应该由股东会形成决议,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去签定合同;
4、根据上面分析,你所说的“甲以个人名义签定合同”,那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但从你所述情况看,可能还更严重:一是可能你们根本没成立公司,只是三个人有这样的意向,并且把出资的钱已经交给了甲个人(正确的做法应该以股东自己的名义交到银行验资户上),这样相当于甲向你们借了钱,他个人去投资了;二是这个甲对你们谎称是成立公司,或用其他承诺(让你们当隐名“股东”)来获取你们的借款,实质上是他自己来搞项目;三是如果你们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你们就一定要坚持先成立公司,你们各自以股东的身份行使职权,(不是什么隐名股东,如果他非让你们当隐名股东,那也得签定双方协议)并一定要以公司的名义来签定合同你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三个人合资投资这个项目!
合伙开加工厂股份合同不需要去工商局登记吗? (二)
答我建议你去要求登记。
1.你说的情况,是这个老板对你的赠予,你要看你们没有有签署书面合同,如果都是口头的,你没有任何保障。
2.你们在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工商局会要求你们签署一系列文件,包括股权转让协议。
3.另外你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老板注册公司的时候,股权部分有没有实际出资 。如果说没有出资就给你转让股权,那针对这20%的股权,你作为股东是有出资义务的,如果是到出资期限或资不抵债破产,你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求问我公司的投资人要撤资,我们能用公司的钱购买这部分股份吗? (三)
答追问: 我听说可以用公司盈利这部分去买,但我们公司一直是亏损的,我问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他们说,公司不能作为投资主体去购买本公司的股份》 回答: 那股票的回购是怎么回事呢你等下,我翻一下资料。股东撤资,你也知道,股权人不同与债权人,股东如果想撤资,那就只能股权转让,。你们公司不是一直亏损么,那么现在可以算一下撤资股东现在他的股份的现值。然后让别的股东收购了,就行了。如果别的股东不同意收购,那它可以放在市场上转让。如果还不行。那就不管他了,,他撤不了资,法律上不允许。 追问: 但肯定是要撤的,但我公司想买,哪不是就买不了了 回答: 哎呀,你应该知道啊,他的投资已经是公司的财产了,那他就无权动用了。如果有人收购,可以。否则就不会撤资。形式上说,公司不可以买股权,那你可以中间操作一下啊,只要两边都同意,做一个合同就行了。 追问: 怎么做合同 回答: 你的具体情况我不知道。比如吧,你说的公司想收购他的股份,那意思是说公司的其他股东想收购了对吧。如果是,那想收购的股东可以坐在一起,把这个事情解决了。他想撤资,假设他又20万的投资,那么公司出20万给他,在把股东权益变更下就行了。这事情办起来容易,可能你觉得我说的有点太简单了,可你们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双方每人反对,这就办了。当然,还有点麻烦,就是公司出20万得有理由,那你们就找个理由,做点证据,就行了,没损害国家利益,国家也不会查你。如果涉及到别人的利益,事先说出来,想好解决的办法。 追问: 呵呵,》但就不知道怎样做证据。而且现在是工商说可以,但事务所说不行,不知道听哪边的了。 回答: 这东西说到最后,还是账目的问题。呵呵,你再看看,呵呵,祝你成功。别忘了给个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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