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晴朗的上午,甲方手持一份正式的通知函,约见了乙方与丙方。在三方共同在场的见证下,甲方郑重地将这份详尽的通知函当面递交给了乙方和丙方。这一举动不仅体现了正式性与严肃性,更关键的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这样的当面交付方式通常被认为是有效的法律行为,能够产生相应的法律效益。然而,具体效力还需依据通知函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综合考量。
- 1、甲方把通知函当面给乙方和丙方,这有法律效益吗
- 2、甲方跟乙方签了合同,乙方再转让给丙方,甲乙丙重新签第三方合同 丙的合同有用吗?
- 3、如何保证生意中中间人的利益呢?
- 4、有子女的老人进敬老院是不是叫寄养,怎样写寄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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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把通知函当面给乙方和丙方,这有法律效益吗 (一)

优质回答甲方把通知函当面给乙方和丙方,这一行为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法律效益,但其内容若符合法律要求且被双方接受,则可以作为法律行为的依据。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通知函的法律性质:
通知函本身是一种书面沟通方式,用于传达信息或要求。它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法律效益,除非其内容构成了某种法律行为的要素。
当面交付的法律意义:
当面交付是一种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性和及时性的方式。在法律上,当面交付可以证明乙方和丙方已经收到了通知函,并有机会了解其内容。然而,仅仅因为通知函是当面交付的,并不意味着其内容自动具有法律约束力。
通知函内容的法律效益:
如果通知函的内容涉及合同要约、承诺、变更或解除等法律行为,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素,则可能产生法律效益。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和乙方都需要遵守通知函中的法律要求。
第三方履行合同的规则: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如果通知函中涉及第三方履行合同的约定,且该约定被双方接受并符合法律规定,则第三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请注意,如果第三方没有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债务人仍然需要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甲方把通知函当面给乙方和丙方这一行为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法律效益。然而,如果通知函的内容符合法律要求且被双方接受,则可以作为法律行为的依据,并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益。
甲方跟乙方签了合同,乙方再转让给丙方,甲乙丙重新签第三方合同 丙的合同有用吗? (二)
优质回答有用,属于合同的变更,只要各方意思表示真实,三方合同就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首先,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其次,合同签订后,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就是说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合同,乙方作为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丙方,但是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其次,合同签订后,债务人可以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但是应当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也就是说,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作为债务人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债务转移给丙方,甲乙丙重新签第三方合同即可视为该债务转移经过了债权人甲方的同意。
最后,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甲乙丙重新签订第三方合同可视为合同的变更,只要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如何保证生意中中间人的利益呢? (三)
优质回答第一,政府工程都是要招标的,你这种操作模式是明显的串标。如果你和丙方签订了中介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如果以后发生工程质量的问题,不排除相关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你如果要想对丙方具有约束力,只能从法律之外找办法。以实质的影响来约束丙方,但是这种方式往往容易铤而走险的。比如,如果丙方不支付介绍费,就把串标的事公之于众,当然,这样甲方也难逃干系。
第三,合法的形式并非没有。关键看如何与丙方商谈,以及丙方的配合态度。比如,乙方在丙方的招标公司当中占有一定的股份,而且招标是在招标公司没有违规的情况下竞标成功的。这样,乙方就可以得到应得“中介费”了。当然,表现形式在法律上属于股权。如果乙方想拿钱走人,那么让丙方花钱把股权赎回不就行了。除此之外,方法也有很多,主要是看丙方是否配合。
有子女的老人进敬老院是不是叫寄养,怎样写寄养协议? (四)
优质回答因乙方年老生活困难,需生活护理照顾,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进入甲方院内住养,甲方经家访后同意乙方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自愿协商明确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系自费入住甲方院内的养老人员,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并承担付费义务。丙方保证按时支付乙方在甲方住养院内期间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入院住养 生活护理区,确定护理等级为 护理。
三、乙方入院按收费标准承担如下费用:
1、月床位费 元。
2、月护理费(生活护理) 元。
3、月伙食费 元。
4、预收医药费 元。(出院结账时多退少补,不计利息)。
5、乙方接到入院通知后,两日内办理入院手续,并交入院费用。
6、凡当月入住或离院结算者所交生活护理费、床位费入院时间不足半月的(即不超过15天)应以半月计算,超过半月的(即超过15天),按全月计算。(计算方式:以当月一日至十五日为前半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为后半月)。
7、各类费用均按先付后用原则由甲方收取。
8、甲方是非赢利性福利机构,乙方(或丙方)应按时交费。乙方若不按时交费的,则甲方按3%以天计算加收滞纳金。
9、甲方的收费标准今后如经昆山市物价局批复调整的,则在批复生效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或丙方,自动调整本协议第三条款的相关数额。
四、甲、乙、丙三方责任:
1、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不承担监护人之法定义务。
2、甲方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和自理能力确定和变更护理等级并按规定向乙方(或丙方)收取费用。
3、甲方根据乙方刚入院时的身体状况、处理能力等情况确定护理等级。若乙方(或丙方)提出异议,甲方可在一至三个月内,由医务人员观察测定后,再确定其护理级别。在观察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不适宜,或隐瞒疾病[例精神分裂、老年痴呆(影响他人)、心脏病(如不稳定性心绞痛、肿痛、严重皮肤病等)]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变更护理等级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或丙方。
5、甲方按不同的等级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负责做好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护理工作。但由于护理范围之外所发生的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6、乙方身体不适时应主动向护理人员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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