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 (一)

建设工程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

建设工程合同不可以约定管辖。以下是详细解释:

专属管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纠纷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包括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管辖法院确定: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无论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管辖的约定,都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来改变专属管辖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应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具体原因如下:

专属管辖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范畴,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定性: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明确界定为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这意味着,这类纠纷的管辖原则遵循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规定。综合判断:在具体案件中,虽然管辖涉及多种分类,如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但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而言,应主要依据专属管辖原则,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应依据专属管辖原则,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怎么规定 (三)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规定如下:

合同约定优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如果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了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那么该法院将具有管辖权。

合同无约定时的管辖:若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则根据法律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若合同未明确管辖法院,通常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的一种特殊情况。

多个法院管辖权冲突:如果存在两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若原告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履行地点不明确时的处理:当合同中的履行地点不明确时,若纠纷涉及给付货币,则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若涉及其他标的,则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情况。

合同内容不明确时的补充协议:合同生效后,若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若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有什么 (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并提起诉讼时,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这意味着,如果合同中的一方(通常是承包方或发包方)因合同执行问题被另一方起诉,那么该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将负责审理此案。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样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有管辖权。合同履行地通常指的是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实施地点,即施工现场所在地。因此,如果合同双方在施工现场所在地发生纠纷并提起诉讼,该地的法院将有权审理此案。

多个管辖法院时的选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原告有权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这意味着,在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原告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向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

最先立案法院的优先权:

如果原告同时向两个或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这确保了案件的及时审理,避免了不同法院之间的重复审理和资源浪费。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规定确保了合同双方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明确的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同时也为法院提供了明确的管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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