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起诉流程和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一)

刑事案件起诉流程和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是没有诉讼费的,至于刑事案件的起诉流程,如果是自诉案件,对于受害人来讲准备自诉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交到犯罪行为所在地的刑事法院即可,若刑事法院立案,自然会通知控告人,如果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调查结束后是由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一、刑事案件起诉流程和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没有起诉费,刑事自诉案件的起诉流程是:

刑事案件一般不能由受害人去法院起诉,除非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起诉流程是:

1、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诉讼代理人通常是指律师。

2、确定起诉的法院。刑事自诉通常是优先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但也可以到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3、准备起诉材料。刑事自诉案件到法院起诉,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刑事自诉状。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②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③具体的诉讼请求;

④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⑤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2)身份证明材料。如被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证据资料。如被害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如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4、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刑事案件跟民事纠纷的法律性质是截然不同的,除了自诉案件之外,公诉案件根本就不需要受害人到法院起诉,而且,即使是自诉案件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是非常恶劣的,所以人民法院不可能收取诉讼费。

什么是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二)

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现有的证据已经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而且当前的犯罪事实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满足这些条件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若不需要立案,公安机关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立案的原因。

一、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1、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二、刑事案件流程

刑事案件流程如下:

1、报案;

2、公安初查;

3、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4、采取强制措施;

5、侦查工作结束,公安机关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6、审查起诉阶;

7、检察院提起公诉,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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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全流程怎样办理 (三)

刑事诉讼全流程的办理如下:

1.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这一阶段主要对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起诉。

2. 一审阶段: 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这一阶段法院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3. 上诉与抗诉阶段: 在宣判后10日内,被告可以提起上诉,检察院也可以提起抗诉。如果对一审判决有异议,被告或检察院可以通过上诉或抗诉的方式启动二审程序。

4. 二审阶段: 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二审法院将对上诉或抗诉的理由进行审查,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5. 死刑复核阶段: 对于被告被判处死刑的案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这是确保死刑判决公正、慎重的重要程序。

就是刑事诉讼的全流程办理步骤。请注意,每个阶段的具体时间和程序可能因案件类型、地区差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

刑事案件去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四)

大多数刑事案件都不是受害人到法院起诉的,是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但是刑事案件中也有一部分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到法院起诉的流程是,准备好做自诉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把自诉状交到犯罪行为所在地的刑事法院,由法院立案审查。 一、刑事案件去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一般不能由受害人去法院起诉,除非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起诉流程是:

1、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诉讼代理人通常是指律师。

2、确定起诉的法院。刑事自诉通常是优先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但也可以到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3、准备起诉材料。刑事自诉案件到法院起诉,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刑事自诉状。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②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③具体的诉讼请求;

④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⑤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2)身份证明材料。如被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证据资料。如被害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如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4、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公诉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

1、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2、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3、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综上所述,除了自诉案件以外,公诉案件受害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的话,人民法院是绝对不能立案的,公诉案件应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查清楚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刑事案件如何起诉,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优尔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