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合同怎么签订 (一)

长期合同怎么签订

签订长期合同有三种情形:

一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可以签订长期合同;另一种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签订长期合同;还有一种是连续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后再签订第三份劳动合同的,可以签订长期合同。

另外职工连续工作十年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职工表示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需要提及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出现约定解除的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作为约定的解除事由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签订和合同约定的区别 (二)

一、合同签订与合同约定的差异

“签订”的“订”意味着经过商讨而确立。而“签定”的“定”通常指通过协商使之确定。签订强调的是一个过程,是系列行为的综合;而签定则指的是结果,是系列行为后达到的状态。在法律角度上,应严谨使用“签订”合同,而不存在“签定”一词。法律用语应当避免随意替代词,以免产生误解。因此,正确表述应为签订合同,而非签定合同。

二、合同订立的原则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遵循一定原则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意义。

(一)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涉及三方面内容:

1. 强调签约双方在法律地位上平等,利益上需互相兼顾,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压倒性或不公平行为。

2. 强调在订立合同时需充分协商,确保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任何欺诈、胁迫手段强加的合同均为无效。

3. 强调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坚持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合同通常应是有偿的。

因此,合同的订立应以公平、公正为始终原则,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二)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保持诚信,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不诚信行为在经济交往中是绝对禁止的。政府组织的“重合同守信誉”活动旨在提高合同当事人的诚信度,促进企业依法管理,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三、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法律上对定金和订金有明确区分:

一般合同会规定支付定金后合同生效。甲方支付定金给乙方后,双方有义务按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若乙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则定金不予返还。相对地,订金在法律上不明确也不规范,通常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视为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面的,仅对支付方形成约束。若收受方违约,仅退回原订金;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可能以各种理由将订金作为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整理的是关于签订合同和签定合同差异的相关法律知识,提醒合同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合同内容进行约定,并遵循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若需进一步法律咨询,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三)

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核实对方主体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务必核实对方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避免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这是为了确保合同内容的明确性和可追溯性。确认书与签字盖章:若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必须随后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以确认合同的存在和内容。倒签合同:对于倒签合同,应标明合同背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合同必备条款:

具体明确:合同的必备条款,如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应具体、明确,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歧义和纠纷。

遵守法律法规:

合法性: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意思表示真实:

真实意愿: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基于真实、自愿的意愿,避免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影响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综上所述,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核实对方主体资格,确保合同形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明确合同必备条款,遵守法律法规,并保障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签定合同和签订合同哪个正确 (四)

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该写成签定。法律用语比较严谨,不应该乱用替代词,而让妄生歧义。因此,是签订合同,而非签定合同。“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因此,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似乎用“签订”或“签定”都是合适的,而且都是“签”即签署——签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样,但是合同是用签订会比较严谨。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希望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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