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休假规 (一)

事业单位公休假规

1. 事业单位公休假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带薪年休假的实施,这一制度基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国家规定制定。

2. 工龄是计算事业单位员工连续和累计工作时间的基础,员工在工龄满1年、10年、20年后,从次月起享有相应天数的年休假。

3. 特殊假期,如探亲假、婚丧假等,不计入年休假的计算。

4. 已经享受年休假的员工,若年内没有特殊情况,则不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5. 对于未能在寒暑假期间休假的员工,可以补休年假;特殊任务的工作人员可以跨年度安排年假。

6. 单位需征求员工意见,对未休年假的部分,应按照员工应休未休天数的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7. 年休假工资应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由单位支付。

8. 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和管理年休假,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9. 对于年休假相关的争议,应参照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10. 驻外人员和特定单位员工的年休假执行情况,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1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事业单位员工应充分利用法定假期,并关注政策更新。

公休假补贴发放规定 (二)

一、公休假补贴发放规定有:

1、机关工作人员

应休未休年休假日报酬计算=(月基本工资+月特岗津贴+月通讯补贴+月生活性补贴+月工作性津贴)×12个月+年终一次性奖金:按规定可增发的一个月基本工资)÷261天×2 可增发的一个月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月生活性补贴+月工作性补贴

其中:月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警衔津贴+职务工 资+级别工资;

机关工作人员可发放的带薪年休假报酬计算=机关工作人员可发放的应休未休年休假日报酬×可发放的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应休未休年休假日报酬计算=(月基本工资+月特岗津贴+月职务补贴+月93保留补贴+月类差+月物价海岛补贴+月海岛职务补贴+月误餐费+月考核奖+月区定岗位津贴+月职务岗位津贴+月定额福利费+月06工改保留津贴补贴)×12个月+奖金福利费1036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按规定可增发的一个月基本工资】)÷261天×2;

可增发的一个月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3870元/人; 其中: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技术工资+ 0.1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发放的应休未休年休假日报酬计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发放的应休未休年休假日报酬计算×可发放的带薪年休假天数。

3、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休假工资的计算

①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③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④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⑤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

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二、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和公共假日”。

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和公共假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由单位统筹安排,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事业单位公休假最新规定 (三)

行政事业单位公休假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公休假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员工虽然工作会比较辛苦,单位的管理也非常严格,但这些事业单位能够第一时间享受到国家颁布的福利政策,能够合理合法的享受到所有的休假政策。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公休假规定》第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机关事业单位工休假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公休假国家规定》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事业单位公休假天数是怎么规定

我国的公休假时间是有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的,那事业单位的公休假是怎么休的天数的规定是什么呢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事业单位公休假天数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事业单位公休假天数规定

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的青年,放假半天)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二、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休假和年休假的区别 (四)

1、公休假又称“公休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例如春节假期。2、年假指的是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一、时间不一致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是法定年假的天数。

不少用人单位的年休假标准往往比上述法定标准高,通常我们将高出部分称为公司福利年休假。

二、性质不一样

法定年休假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具有强制性,是企业必须执行的最低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一样,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性质。对于法定年休假未休的,除职工自愿放弃的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补偿。与法定年休假不同的是,福利年休假本质上是用人单位给与员工的一种福利,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强制性的规定,劳动者也无法以没有福利年假为由要求赔偿。

三、自主性不一样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从该规定来看,对于超过法定标准部分的企业福利年休假,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什么情况下不可以享受,以及如何享受企业都可以自主决定未休的超过法定标准的公司福利年休假,是否补偿,如何补偿,用人单位都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的形式予以规定。

年休假计算方法有哪些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公休假和年休假的区别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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