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关于侮辱诽谤罪的自诉起诉状时,首先需要明确案件的基本事实。起诉人应详细描述受侮辱或诽谤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涉及的人员,确保事实清晰无误。接着,起诉状中应明确列出被告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以便法院能准确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阐述事实与理由部分时,语言需客观、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为后续的诉讼程序奠定坚实基础。

侮辱诽谤罪自诉起诉状如何书写? (一)

侮辱诽谤罪自诉起诉状如何书写?

侮辱诽谤罪自诉起诉状的书写是应当包括:自诉人与被告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事实与理由、具体明确的刑事自诉的请求等。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一、侮辱诽谤罪自诉起诉状如何书写?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范本

自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人:(同上)

案由:(罪名)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2、请求被告人赔偿损失费元。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年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2份

说明:

1、刑事自诉状是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亲属对致害人提起刑事自诉时使用的文书。

2、“自诉人”、“被告人”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对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

3、“诉讼请求和案由”栏,应当写明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4、“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以增加中页。

5、自诉状副本份数应当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

二、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写法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法院依法受理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起诉,如果起诉,就是自诉案件。提起自诉案件,须提交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即自诉状。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大体上分为首部、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结尾和附注项目等五个部分。

在首部应写明自诉人以及诉讼代理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案由和诉讼请求部分,应写明所控告的罪名和诉讼请求,即写明被告人构成何种犯罪并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还应同时写明追究被告人民事赔偿责任及赔偿数额。

在事实和理由部分,要写明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

包括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过程与结果及犯罪后的表现等。还要提供有关的证据、证人及住址等。

结尾部分,要写明诉状呈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并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并写明起诉日期。

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书中要写清楚原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案由也就是罪名、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等。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部分自诉人撤诉或者被裁定按撤诉处理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格式范文 (二)

刑事起诉状模板

刑事起诉状模板【1】

XXXXX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X检刑诉[20XX]XX号

第一部分: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

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被拘留、逮捕的年、月、日。

第二部分:案由和案件来源。

第三部分:犯罪事实和证据。

第四部分: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被告人郭XX,男,31岁

本案由XX人民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非法行医罪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听取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孙XX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描述案件的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证人村民XXX的证言,被告人郭XX开具的药方,鉴定人XXX的鉴定报告。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XX无视法纪,在未取得行医资格证和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中毒死亡,其行为触犯了《_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本案被告人提起公诉,送交法院审判,请依法予以惩处。

XX人民法院

检察员 XX

XX年XX月XX日

1、被告人XX现羁押于XX看守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册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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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知识。

刑事起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检察文书。

《刑事诉讼法》第18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172条: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1)首部。

①人民检察院的名称:除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各地方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前应写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外案件提起公诉时,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前还应注明“_”的字样。

②文号:由人民检察院的简称、案件性质(即“公诉刑诉”)、起诉年度(须写4位数)、案件顺序号组成,如“京朝检公诉刑诉1038号”“津丽检公诉刑诉213号”。

文号应写在该行最右端,上下各空一行。

(2)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

①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应当按顺序写。

②被告人如有与案情有关的别名、化名或者绰号的,应当在其姓名后面用括号注明;被告人是外国人的,应当在其中文译名后面用括号注明外文姓名。

③被告人的出生日期一般应以公历为准。

除未成年人外,如果确实查不清出生日期的,也可以注明年龄。

(未成年人,必须注明出生日期)

④对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应当注明。

⑤被告人的住址应写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但当其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须在其后用括号注明户籍所在地。

⑥被告人是外国人时,应注明国籍、护照号码、国外居所。

⑦对被告人曾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应当在起诉书中写明,其中,行政处罚限于与定罪有关的情况。

一般应先写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再写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叙写行政处罚时,应注明处罚的时间、种类、处罚单位;叙写刑事处罚时,应当注明处罚的时间、原因、种类、决定机关、释放时间。

⑧写强制措施,必须注明原因、种类,批准或者决定的机关和时间、执行的机关和时间。

被采取过多种强制措施的,应按照执行时间的先后分别写。

⑨同案被告人有二人的,按照主从关系的顺序叙写。

(3)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

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格式的要求写。

涉及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时,应注明日期、原由。

(4)案件事实。

案件事实部分,是起诉书的重点。

叙写案件事实,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①对起诉书所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无论是一人一罪、多人一罪,还是一人多罪、多人多罪,都必须逐一列举。

②叙述案件事实,一般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一人多罪的,应当按照各种犯罪的轻重顺序叙述,把重罪放在前面,把轻罪放在后面;多人多罪的,应当按照主犯、从犯或者重罪、轻罪的顺序叙述,突出主犯、重罪。

③详略得当,层次分明。

对重大案件、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都必须详细写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实施行为的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和被告人案发后的表现及认罪态度等内容,特别要将属于犯罪构成要件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列为重点。

既要避免发生遗漏,也要避免将没有证据证明或者证据不足,以及与定罪量刑无关的事项写入起诉书,做到层次清楚、重点突出。

对一般刑事案件,也应详细写明案件事实,但对其中作案多起但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方面相同的案件事实,可以先对相同的情节进行概括叙述,再逐一列举出每起事实的具体时间、结果等情况,而不必详细叙述每一起犯罪事实的过程。

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属于多次犯罪的,应当注意列举其犯罪事实;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应按主次顺序分类列举。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主次顺序,分别叙写各个犯罪嫌疑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④对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同案犯在逃的,应在其后写明“另案处理”字样。

(5)证据。

应当在起诉书中指明主要证据的名称、种类,但不必对证据与事实、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论证。

叙写证据时,一般应当采取“一事一证”的方式,即在每一起案件事实后,写明据以认定的主要证据。

对于作案多起的一般刑事案件,如果案件事实是概括叙述的,证据的叙写也可以采取“一罪一证”的方式,即在该种犯罪后概括写明主要证据的种类,而不再指出认定每一起案件事实的证据。

(6)起诉的要求和根据。

①对行为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要结合犯罪的各构成要件进行概括性地表述,突出本罪的特征,语言要精炼、准确。

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手段、危害后果、事后认罪态度等提出量刑轻重的倾向性意见,并引用相应的法律依据。

如有累犯、未遂、中止、自首、立功表现以及刑事责任年龄、生理状况等,可以提请法庭在量刑时加以考虑。

如:本院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_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_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②对法律条文的引用,要准确、完整、具体,写明条、款、项。

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对于量刑情节的认定,应当遵循如下原则:A.对于具备轻重不同的法定量刑情节的,应当在起诉书中作出认定。

B.对于酌定量刑情节,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出庭支持公诉的角度出发,决定是否在起诉书中作出认定。

④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对于涉及量刑情节的事实,可在案件事实之后作客观表述。

(7)尾部。

①起诉书应当署具体承办案件公诉人的法律职务和姓名。

②起诉书的年月日,为签发起诉书的日期。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刑事起诉书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优尔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