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揽合同法律依据

工程承揽合同法律依据

正常人类的身份与工程承揽合同法律依据

作为正常人类,我们在社会中扮演着各种角色,这些角色赋予我们特定的身份和职责。无论是作为工人、管理者还是法律从业者,了解和遵守与自身身份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至关重要。在工程领域,承揽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本文将以正常人类的身份,介绍工程承揽合同的法律依据及相关知识。

工程承揽合同的定义与特征

工程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这类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多种类型,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机械加工、软件开发等多个领域。承揽合同的特征在于其标的物的特定性、承揽人工作的独立性以及合同的人身性。承揽人需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且工作成果需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

工程承揽合同的法律依据

工程承揽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七百七十二条明确指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承揽人擅自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此外,第七百七十八条还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若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这些条款明确了承揽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承揽合同中的特别解除权

在承揽合同中,双方享有一定的特别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一规定赋予了定作人较大的灵活性,但同时也要求其在行使解除权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一方面,若承揽人不履行亲自完成工作义务或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且经催告后仍不履行,承揽人或定作人也有权解除合同。这些特别解除权的设置,有助于平衡双方利益,促进合同的公平履行。

承揽合同中的风险与责任

在承揽合同期间,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的风险负担,需根据原材料提供方进行划分。若原材料由定作人提供,则由定作人承担风险;若原材料由承揽人提供,则由承揽人负担风险。此外,承揽人还需对工作成果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若交付的工作成果存在隐蔽瑕疵且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并导致定作人或第三人受损害的,承揽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些规定有助于明确双方责任边界,减少纠纷的发生。

全文总结

作为正常人类,在社会中我们扮演着各种角色,了解和遵守与自身身份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在工程承揽领域,了解承揽合同的法律依据及相关知识对于保障双方权益、促进合同公平履行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介绍了工程承揽合同的定义与特征、法律依据、特别解除权以及风险与责任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这些介绍,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承揽合同在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重要性及其法律保障。在未来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们应继续深入学习和掌握

工程承揽关系包括哪些 (一)

最佳答案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揽合同是一方完成工作任务、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承揽的内容包括加工、定作、修理等工作。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最为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揽合同中,定作方所需要的不是承揽方的单纯劳务,而是其物化的劳务成果。也就是说,承揽方完成工作的劳务只有体现在完成的工作成果上,只有与工作成果相结合,才能满足定作方的需要。

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定作方所要求的,由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但该工作成果必须具有特定性,是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只能是承揽方为满足定作方特殊需要通过自己与众不同的劳动技能而完成的。

3、承揽方独立承担承揽工作风险。承揽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定做物发生损坏、灭失,或加工人员出现伤亡的,都要承揽方独立承担责任,定做方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4、承揽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承揽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而不以当事人一方实际交付定做物为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故为诺成合同。承揽合同成立以后,当事人双方均负有一定义务,双方的义务具有对应性,一方的义务也即为对方的权利,符合双务合同的特征。同时,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定作方需为工作成果支付报酬。对于无须支付报酬的加工合同,则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承揽合同的范畴,而应该由普通民事法律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承揽合同法律规定法律依据 (二)

最佳答案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承揽合同是一方完成工作任务、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承揽的内容包括加工、定作、修理等工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七十三条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什么是承揽合同 (三)

最佳答案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依中国法律,承揽合同可分为一般承揽合同和基本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两类,前者如加工、修理、印刷、定作、复制等合同,后者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合同。

其一般法律特征在于:

(1)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地为定作人完成一定工作;

(2)其合同标的为具有特定性的工作成果,它在合同成立时尚不存在,而一经完成后即特定化,具有不可替代性;

(3)承揽物在加工过程中遭受的意外灭失风险由承揽人独立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权的判定 (四)

最佳答案工程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遵循依双方协议选定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原则,且需遵守地域限制和专属管辖法令。

法律依据:

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可以由纠纷当事人协议选择,没有协议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条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小型工程承揽合同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优尔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