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与劳动争议仲裁

在当下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中,劳动争议时有发生。了解并正确处理劳动争议,尤其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这一法定途径,对于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劳动争议概述

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这些纠纷可能源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也可能涉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及劳动报酬等多个方面。例如,劳动者可能会因为被拖欠工资、拒绝支付加班费、不合理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雇等原因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

劳动争议不仅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企业的稳定运营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及时、公正地解决劳动争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定义与特点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将劳动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的中立第三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其依据事实和法律对争议进行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中立性:仲裁机构独立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外,能够公正、客观地处理争议。

2. 专业性:仲裁员通常具备丰富的劳动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争议焦点,提高仲裁效率。

3. 强制性: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之一,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

4. 高效性:相比诉讼程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更为简便快捷,能够迅速解决争议,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三、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受理后,仲裁委员会会向双方送达受理通知书。

3. 组成仲裁庭:根据案件情况,仲裁委员会会组成由三名或一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审理。

4. 开庭审理: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地点等。庭审中,先由申请人陈述,再由被申请人答辩,之后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

5. 裁决:仲裁庭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决。裁决一般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案情复杂的可延长十五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四、劳动争议仲裁的实际案例

在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已经成功解决了大量劳动争议。例如,在一起群体性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中,某汽车销售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拖欠了24名员工的工资。员工们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经过调解员多次反复沟通、协调,最终公司与员工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劳动争议仲裁在解决劳动争议中的重要作用。

五、总结

劳动争议仲裁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定途径,具有中立性、专业性、强制性和高效性等特点。通过了解劳动争议仲裁的定义、特点、流程及实际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面对劳动争议时,我们应积极寻求仲裁机构的帮助,依法、理性维权,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劳动环境。

劳动仲裁是什么意思 (一)

优质回答1.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居中公断与裁决的过程。

2. 在中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经过的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包括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4.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事项包括:

-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5.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两份,内容应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用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以及致送单位名称。

-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 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系律师,则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若委托代理人系公民,则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仲裁是劳动局调解过不成的,才劳动仲裁的吗 (二)

优质回答劳动仲裁并不一定是劳动局调解过不成的,才劳动仲裁的。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先协商,协商不成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仲裁,仲裁不服,提起诉讼。协商,调解都不是必经程序,但仲裁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劳动纠纷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申请仲裁。调解不是必经程序,所以可以不经调解,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及申请方法 (三)

优质回答当事人因劳动纠纷与用人单位产生争执时,可向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属省市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申诉。

申诉人须携带有明确诉求及相应依据的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资料前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告公司还是个人 (四)

优质回答在劳动仲裁中,起诉的对象是公司,具体应写明公司的全称。无论法人代表是谁,都不会影响劳动仲裁的进行。法人代表本人无需亲自参加仲裁,可以授权他人代表参加。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只需写明单位的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这是因为承担责任的是用人单位本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适用于以下劳动争议:

-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发生在其区域内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管辖地可以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么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请求与诉讼请求不一致如何处理 (五)

优质回答1.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一方当事人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较仲裁请求有所增加或提起反诉,且超出仲裁裁决范围,法院应基于仲裁前置原则,拒绝受理超出部分。

2. 尽管此做法符合立法初衷,保证仲裁程序的强制性和效率,但若法院一并审理超出仲裁事项的请求,则程序上存在违法之嫌。

3. 若当事人在起诉时减少诉讼请求,根据司法解释,仲裁裁决对减少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4. 换言之,若当事人减少请求,法院将不会对减少部分作出判决,导致未经诉讼的事项难以得到有效确认,进而难以申请强制执行。

5. 当仲裁与诉讼请求不一致时,若一方当事人在仲裁后向法院提出未经仲裁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该请求与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法院应合并审理。

6. 如果该请求属于独立的劳动争议,法院应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若当事人的请求少于仲裁裁决事项,法院应严格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不对未提起诉讼的事项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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