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市民云租赁网签备案申请成功后房东怎么确认 (一)

天府市民云租赁网签备案申请成功后房东怎么确认

优质回答天府市民云租赁网签备案申请成功后,房东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确认:

1. 在天府市民云首页,搜索“住房租赁”或者点击“住在成都”进入住房租赁服务,再点击“网签备案”即可进入备案页面。

2. 在备案页面上,点击“我是房东我要备案”,然后房东可以备案自己名下出租的房屋信息。如果租客备案,则需要填写房屋产权信息。

3. 完善房屋租赁信息,包括备案原因、租金、承租人信息、实际居住人信息、合同时间等,信息填写完毕后进行合同预览。

4.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签约”开始网上签约。

希望信息可以帮到你。

天府市民云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二)

优质回答天府市民云是成都市民政局推出的政务服务平台,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可以在该平台上办理,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和信息。

天府市民云是成都市民政局推出的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了许多与民生相关的在线服务,其中包括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是指房主或中介将房屋出租给租户时,需要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该备案登记可以在天府市民云平台上完成。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 登录天府市民云平台,进入“住房租赁备案登记”页面;2. 输入“租赁物业地址”、“出租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3. 上传相关证件和材料,如房产证、身份证等;4. 填写租赁合同信息,包括租赁期限、租金等;5. 点击提交,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备案登记证明。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证件和信息,以便审核部门进行核实和备案登记。此外,备案登记的有效期为两年,过期需要重新办理。

如果房屋出租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登记会有什么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租赁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在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提供符合要求的住房租赁备案证明。如果出租人没有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登记,租户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此外,如果出租人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

天府市民云是成都市民政局推出的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等许多与民生相关的政务服务。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法定程序,出租人应当依法进行备案登记,并遵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以维护租户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成都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出租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所在区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住房租赁备案登记申请,取得住房租赁备案证明,并在自行处理、转租或者转借出租的情况下,及时办理更改备案登记。

成都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25 (三)

优质回答2025年成都保障性住房申请需满足身份、房产等方面条件。具体如下:

身份要求:户籍居民需拥有项目所在区户籍;人才需取得“成都市人才认定证书”。房产限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成都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近3年无住房转让记录;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或已腾退。家庭成员界定: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共同申请人;父母、成年未婚子女可自愿加入,但占用保障房资格。此外,2025年户籍居民限购户籍所在区项目,人才限购资格认定所在区项目。符合条件者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线下需按户籍或人才类型备齐材料至对应街道办提交。线上可登录“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或“天府市民云”办理。更多细则可通过“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查询。

成都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请 (四)

优质回答成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天府租赁码”

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或天府市民云APP申请“天府租赁码”,这是参与项目登记和选房的必要条件。

2、选择房源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上查看房源信息,并选择感兴趣的房源。

3、报名登记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报名登记,登记成功的时间先后顺序将作为选房顺序。

4、选房与合同

根据选房公告公示内容参与选房,选房后签订《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进行租赁备案,办理入住相关事宜。

成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年龄要求

申请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住房情况

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

3、住房保障情况

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申请成都保障性租赁住房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注意事项如下:

1、材料

(1)身份证明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

(2)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等。

(3)其他相关材料

无自有住房证明、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等。

2、注意事项

(1)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任何声称可以购买或先租后售的信息都是诈骗。

(2)申请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资格费、代办费、渠道费、更名费等费用,任何要求支付这些费用的行为都是诈骗。

《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章申请审核

第五条申请人包括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个人申请的,本人为主申请人。

第六条申请公租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申请人具有“5+2”城区城镇户籍;

(二)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申请人中有经认定属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员;

(四)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3年内无住房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第七条申请人可通过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现场或住房保障信息平台线上两种方式进行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材料,并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书面同意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第八条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租房资格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当书面或短信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轮候配租

第九条公租房配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中配租和常态配租。已取得公租房资格的申请人实行轮候管理,由住房保障部门结合可配租房源情况明确配租方式、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配租:

(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

(二)有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的;

(三)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且已年满18周岁的;

(四)有残疾人的;

(五)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六)均为60周岁及老年人的;

(七)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家庭;

(八)符合规定的其他对象。

第十一条集中配租通过随机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常态配租根据申请人申请选房时间确定选房顺序。

申请人未按时选房、经督促仍未选房的,视为放弃公租房保障资格。

已享受租赁补贴的申请人,将在选房后自动终止租赁补贴保障资格。

对于成都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优尔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