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爷爷奶奶赠予孙子的房产能收回吗
- 2、老人把房产以买卖方式过户给了孙子,其他子女不知情,还能撤销吗
- 3、奶奶给孙子的钱离婚后能要回吗?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爷爷奶奶赠予孙子的房产能收回吗 (一)

答您好,
一.房产赠与已过户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三.房产赠与未过户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合同法》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四.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老人赠与晚辈多含有道德义务性质。
老人把房产以买卖方式过户给了孙子,其他子女不知情,还能撤销吗 (二)
答老人把房产以买卖方式过户给了孙子,其他子女不知情,是无法进行撤销的。房产所有人已经变成了孙子,如果老人是打着买卖的方式实际上进行赠与,那么可以要求返还。如果是真的有买卖的口头约定或者书面合同,那么不能要求返还。
法律分析
当以买卖方式过户给了孙子时,房产所有权已经发成变更,孙子成为了实际上的房产所有人,无法撤销房屋的过户。老人可以与孙子进行协商,要求过户。如果打着买卖的方式实际上进行赠与的行为,那么协商不成,老人可以带上口头约定或者书面合同的证据提起诉讼,要求赠与返还。如果属于买卖行为,孙子并没有付款,依旧可以要求返还。如果已经付清全款,那么无法进行撤销。通过买卖方式过户给孙子已经属于财产转移完毕情况,也不符合相关的赠与撤销。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当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持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就能够证明自己是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的物权的权利人。不动产权属证书尽管具有证明作用,但其证明力源于不动产登记簿的登记,而不是证书本身就是物权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奶奶给孙子的钱离婚后能要回吗? (三)
答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如果奶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予孙子的金钱,离婚后是否能要求返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若赠与行为附带条件,例如要求孙子承担赡养责任,而孙子未能履行,奶奶可以基于此要求收回赠与。此外,如果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有权撤销赠与。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定。如果赠与合同约定了义务,受赠人未履行这些义务,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如果受赠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赠与人的利益,或者对赠与人有法定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在特殊情况下,如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在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一旦撤销权人撤销赠与,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最后,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影响到其正常生活和经营,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赠与行为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进行。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必要时应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爷爷奶奶赠予孙子的房产能收回吗,优尔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