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一术语涵盖的是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它主要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用于兴办企业,或是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土地。这些用地,诸如过去的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用地,如今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被允许进入城市建设用地市场,与国有土地享受同等权利,成为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力量。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哪些 (一)

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被划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以及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其中,宅基地主要用于农民的居住,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则用于建设学校、医院、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而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商业、工业等经营性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这类用地通常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具有多项特征。首先,这类用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而非个人或企业。其次,这些土地主要用于商业和工业等经营性活动,如建设工厂、商场等。此外,这类用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政策,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活动。在实际操作中,这类用地的转让和出租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类用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不仅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可以增加农村集体的经济收入。然而,这类用地的开发和利用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定。首先,必须确保这类用地的使用符合国家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政策。其次,必须确保这类用地的开发和利用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最后,必须确保这类用地的开发和利用能够为当地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的开发和利用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定。首先,必须确保这类用地的使用符合国家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政策。其次,必须确保这类用地的开发和利用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最后,必须确保这类用地的开发和利用能够为当地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此外,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的开发和利用还需要考虑当地农民的需求和利益。在开发和利用这类用地时,需要充分尊重当地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他们能够从中受益。同时,还需要确保这类用地的开发和利用不会对当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造成负面影响。
总之,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理开发和利用这类用地,不仅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可以增加农村集体的经济收入。然而,这类用地的开发和利用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定,以确保其能够为当地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何规定 (二)
答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和用途,依法控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网友咨询:
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的一类,其他两类为宅基地和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且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
律师补充:
土地所有权人应当依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用途、规划条件、使用期限、交易价款支付、交地时间和开工竣工期限、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约定提前收回的条件、补偿方式、土地使用权届满续期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处理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并报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未依法将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合同的,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和用途,依法控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鼓励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什么意思 (三)
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行为。
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流程是:
1、土地所有权人或得到土地所有权人授权的实施主体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递交入市申请书。
2、乡镇人民政府对拟入市地块的使用现状、权属状况、地上附着物状况等进行初审后,出具是否同意入市的初审意见。
3、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初审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入市宗地是否符合入市条件进行审查。
4、对审查同意入市的宗地,由入市主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价评估,并拟定入市方案。
5、入市方案应当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成员或三分之二村民代表表决,并形成表决材料。
6、入市方案经表决通过后,由入市主体提交给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经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报请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7、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发布公告、交易。
8、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流转合同。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要的资料有:
1、土地权属证明,包括土地承包合同、土地使用证、土地证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等。
2、土地规划许可证明,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等。
4、土地用途转让协议或合同,包括土地用途转让协议、土地用途变更合同等。
5、投资建设方案,包括投资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6、法律法规文件,包括法律法规文件、政府批文、相关证明文件等。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增加土地利用效率和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土地所有权人拟出让、出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提出拟出让、出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明确土地界址、面积、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
第四十条
土地所有权人应当依据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编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
第六十三条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书面意见,在出让、出租前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认为该方案不符合规划条件或者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的,应当在收到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土地所有权人应当按照市、县人民政府的意见进行修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应当载明宗地的土地界址、面积、用途、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使用期限、交易方式、入市价格、集体收益分配安排等内容。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什么?求告知 (四)
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以下是对其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性质
定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农村地区中,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建设用地。这些土地通常不属于宅基地、公益事业用地等范畴,而是专门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性质:此类土地具有明确的生产经营性质,与农民个人的宅基地和用于公益事业的土地有所不同。它承载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功能。
二、使用权限与规定
出让、租赁、入股: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只有具有经营性质的农村土地才可以进行出让、租赁或入股等操作。这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灵活多样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规划与用途管制:在进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租赁或入股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这意味着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以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三、实际应用
养殖或苗木操作: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可以承包此类土地进行养殖或苗木种植等生产经营活动。这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注意事项:需要注意的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用于耕地等农业生产活动,因为其性质与耕地不同。同时,在进行相关经营活动时,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土地的合法合规使用。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农村地区中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建设用地,其使用权限和规定需严格遵守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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