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时间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1规定
- 3、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二)新旧对照表+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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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时间 (一)

优质回答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起正式施行。值得注意的是,修正案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应当负刑事责任;奸淫幼女等严重情形最高可处死刑;对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使用暴力或抢控方向盘入刑;高空抛物、冒名顶替上大学等行为将入刑。
对于刑事责任年龄底线降至已满12周岁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应当负刑事责任
妨害安全驾驶罪
对行使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使,危及公共安全的除一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1规定 (二)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是对现行刑法中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的有关条文,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设机构予以修改、补充,加以完善的刑法修正案。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三、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有期徒刑。”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五、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六、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七、在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二)新旧对照表+全文 (三)
优质回答从2024年3月1日起,中国刑法将迎来重大修正,修正案(十二)将对一些关键条款进行修订。以下是修正案的部分主要内容概述:
1. 对国有公司、企业高管的经营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新增的条款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经营同类业务并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根据数额大小将面临不同刑罚,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到七年有期徒刑。
2. 对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当利益输送行为,如将业务交亲友经营、以不正常价格交易等,也纳入了严厉惩治的范围,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情况分别对应不同刑期。
3. 对国有公司、企业资产低价折股或出售的舞弊行为,修订后的刑法加重了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视情节轻重判定刑期。
4. 修改了对国家机关和企业受贿、行贿行为的规定,加重了对情节严重和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行为的处罚,同时明确了多项加重处罚的情境,如多次行贿、向关键领域行贿等。
5. 对于给予国家机关、企业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修订了处罚标准,对情节严重者处以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规定了行贿人自首的情节减刑规则。
修正案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和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国家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从3月1日起,这些新规定将正式生效。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目前最新的刑法修正案是第多少个的信息了解不少了,优尔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