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大知名刑辩律师 (一)

北京十大知名刑辩律师

优质回答在北京的刑事辩护律师界,有着众多法学界的杰出人物。以下是十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他们的专业素养、实战经验和声誉,都是刑事案件辩护领域的瑰宝:

1. 田文昌律师,法学界的泰斗,曾任高校教师和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虽已年过八旬,但他仍以其深厚的学识和丰富的经验,偶尔接案,为法律界留下了深远的印记。

2. 顾永忠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的学术巨擘,刑事诉讼与律师制度研究的权威,兼职律师的同时,担任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每一言一行都散发着法律的光芒。

3. 关振海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刑法博士,凭借卓越的辩护技巧和优良口碑,处理过无数重大疑难案件,深得业界推崇。

4. 张青松律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的砥柱,一手创办了尚权刑事论坛,他的责任感令人敬佩。如今,他投身西藏法律援助,用行动诠释了律师的使命与担当。

5. 李贵方律师,来自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刑法博士,理论深厚、实务精湛,代理的重大疑难案件无一不彰显其法律智慧。

6. 钱列阳律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的掌门人,专长于金融案件,虽已六十多岁,但在刑事辩护界仍享有一定的声誉,是金融法律界的稳健力量。

7. 高子程律师,曾担任北京律师协会会长,以敢言的勇气和扎实的法学功底著称,虽现在活跃度稍减,但其影响力依然不容忽视。

8. 李晓华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杰出人才,凭借专业能力,代理的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果,是法律界的重要力量。

9. 李肖霖律师,70岁高龄的资深律师,以办理刘晓庆案一举成名,之后在暴力犯罪和死刑案件辩护中屡建奇功,是刑事辩护领域的传奇人物。

10. 王中明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感,创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代理过许多重大疑难案件,他的名字是法律界的一股清流。

这十位律师,每一位都是北京刑事辩护领域的杰出代表,他们的故事和经验,无疑为辩护律师的职业精神树立了标杆。

国内有名的刑事律师有哪些? (二)

优质回答1. 顾永忠:中华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学教授。擅长职务犯罪辩护,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

2. 李贵方: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法博士。擅长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辩护,以其精湛的法律技巧和辩护能力著称。

3. 关振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刑法博士学位和检察官背景。擅长处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和涉黑涉恶案件,能为当事人提供有力辩护。

4. 李肖霖: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特别是在暴力犯罪和死刑案件辩护方面有丰富经验。

5. 张青松: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办理了大量重大刑事案件,包括职务犯罪、涉黑涉恶案件等,积极推动刑事辩护事业发展。

6. 钱列阳: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主要办理金融案件,具有一定的刑事辩护知名度。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这些律师在国内刑事辩护领域具有重要地位,通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刑事辩护律师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三)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以刑事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为核心的具体工作的逐步展开过程。 在具体证据细节上,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会从指控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而辩护律师会从辩护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法院最终会哪一种解读方式,就看哪一种解读更有理有据。 2、刑事法律咨询的局限:咨询只解决寻找律师的问题,通过咨询,找到自己认为合适的律师;咨询是解决不了案子本身问题的,因为您咨询得再明白,您没有 律师的权利 、也没有律师通过诸多亲办案例积累的知识、技能上的实践经验,是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况且,律师是围绕全案证据逐步展开具体的刑事辩护工作的,是一个复杂而具体的过程--千案千变千种打法,您也不可能完全咨询得明白。 3、律师是专业人士,与医生分专科一样、律师也是分专业的。您应该多咨询几位律师比较一下,委托只做刑事辩护业务的 刑事辩护律师 处理。

法律客观:

刑事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所规定的辩护律师的职责主要侧重于从实体方面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即仅仅是针对有关刑事实体问题进行辩驳、辩解性活动,不论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还是提出意见,刑事辩护均只是围绕着刑事实体法律进行。而对于程序性辩护责任,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对此都没有予以明确、充分肯定。所谓程序性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辩护中以有关部门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程序违法为由,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以及要求未依法进行的诉讼程序应予补充或者重新进行、非法取得的证据应予排除等,从程序方面进行辩护的方法。”(13)目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程序性辩护未得到足够重视,基本上属于无效的辩护方法。例如,对于非法证据的,仅限于非法言词证据(如经刑讯逼供获取的口供),但对于非法言词证据辩护效果亦非常小,对于被告人当庭所提出的其供述是刑讯逼供所为,人民法院往往以侦查机关出具证据(即公安机关自己书写并加盖公章证实其在侦查活动中没有刑讯逼供行为),以被告人没有证据证实侦查机关有刑讯逼供行为而认定言词证据有效。这就好比张三借李四的钱,而张三自己书写证明自己没有借李四的钱一样荒唐。并不包括非法实物证据,这使得针对非法收集证据行为的程序性辩护,几乎变得毫无意义。这应引起立法界和司法实务界高度重视,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应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所担负的程序性辩护方面的责任。除了辩护律师所负的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一直接责任外,有的学者认为,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还负有一般责任,即辩护律师对刑事司法进行协助的责任,包括预防和揭露刑事司法中的错误,促进遵守法制、协助维护个人权利和合法权益,提示犯罪产生的根源和条件,促进司法的教育和感化作的实现等等。辩护律师所所付的一般责任要求辩护律师不得妨碍刑事司法的正常进行。此问题的关键在于,辩护律师能否站在不利于犯罪嫌人、被告人的立场上采取积极的行动对司法机关发现实体真实加以协助,按照辩护律师所负有的一般责任,似乎应当做出肯定的回答。但是这样做却与辩护律师所负的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直接责任和对刑事司法进行协助的一般责任之间,实际上存在着“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因此,鉴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所处的地位,我们不能过分地强调辩护律师作为刑事司法协助者的责任,而忽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由于受其所负的直接责任的约束,必须仅在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个方面协助司法机关发现真实,而没有站在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个方面协助司法机关发现真实查明事实真相的义务。(14)考虑到我国现行法律对辩护律师责任问题规定得不全面,以及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进行刑事辩护律师责任问题规定得不全面,以及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进行刑事辩护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障碍,立法机关有必要对辩护律师所负的一般责任的性质、地位以及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直接责任的关系等内容予以明确规定,以促进我国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从而使辩护律师更好履行辩护职责,更好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规定辩护律师指的是 (四)

优质回答我国法律规定辩护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提供法律帮助的专业人士。

具体而言:

执业资格:辩护律师首先必须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这是其从事法律职业的基本前提。委托与指定:他们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为这些面临刑事指控的人提供法律帮助。主要职责:辩护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提出辩护意见、参与法庭辩论等。这些工作旨在确保案件审理过程的公正透明,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专业技能:为了履行好这些职责,辩护律师需要熟悉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

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

辩护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是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确保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综上所述,辩护律师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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