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的离世,对于其家庭而言无疑是沉重的打击。为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属的经济压力和精神负担,我国设立了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制度。丧葬补助金旨在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其金额通常依据当地规定,按一定月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而抚恤金则是对职工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发放对象多为直系亲属,如配偶、子女等,发放标准与职工的工资水平、工作年限等因素相关,旨在帮助家属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
- 1、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什么
- 2、在职员工去世 单位有什么补偿
- 3、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规定是什么
- 4、在职职工病亡单位的补偿有哪些?
- 5、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后可以领哪些钱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国家为保障职工权益,对其家属提供经济支持的重要制度。丧葬补助金用于支付职工去世后的丧葬费用,抚恤金则用于补助职工家属的生活支出,两者保障了职工家属的基本生活,体现了社会保障体系的人文关怀。
一、丧葬补助金
1、因工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二、抚恤金
1、因工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与职工缴费年限挂钩。缴费不满5年发放3个月,满5年不满10年发放6个月,满10年不超过15年发放9个月,15年每多缴费1年增加1个月,最高不超过24个月(缴费30年按30年计算)。抚恤金的基数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其他情况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一、申领流程
1、准备材料: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2、提交申请:职工家属应及时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单位提出申请。
3、审核审批:社保经办机构或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4、领取待遇:审批通过后,职工家属即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注意事项
1、申请时限:职工死亡后,家属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错过申请时限。
2、材料准备:申请时需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以便顺利办理。
3、咨询渠道: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第四条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第五条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二)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本条所述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
第六条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职员工去世 单位有什么补偿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一、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四、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1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个月的标准发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规定是什么 (三)
贡献者回答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规定如下:
一、丧葬费 丧葬费是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
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费: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其家属可获得丧葬补助费。 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除了丧葬补助费外,直系亲属还可获得一次性救济费。 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其他相关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除了丧葬费外,赔偿义务人还应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企业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情况,但具体赔偿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企业政策而有所不同。
在职职工病亡单位的补偿有哪些? (四)
贡献者回答凡在职员工因疾病死亡,公司将给予以下补贴:
1.丧葬费为死者生前最后三个月薪资的全额;
2.抚恤金则参照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至20倍及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
3.遗属生活补助费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后可以领哪些钱 (五)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在职职工因病死亡的,丧葬费由社保局出。 死亡后可以领丧葬费和抚恤金。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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