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联军攻入北京,曾国藩坐拥12万湘军,为何见死不救? (一)

英法联军攻入北京,曾国藩坐拥12万湘军,为何见死不救?

优质回答在清朝后期,清廷腐朽无能,军备废弛,贪官污吏盛行,已是一派腐朽之象。同时中国还面临着外患,不但自身统治腐朽,而且还面临着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因此在中国和外国的交锋中,爆发了许许多多的战争。

近代中国的屈辱历史值得每一个国人铭记,只有牢记那些屈辱,才能够时刻保持斗争精神。当年英法联军攻入清朝都城北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掠夺了大量的财富。当时清政府对全国下达了进京勤王的命令。南方的曾国藩坐拥12万湘军,为何见死不救?

曾国藩

八国联军进入北京之后,看到各种金银财宝眼睛都直了,接下来就进行大肆的抢夺与破坏,火烧圆明园的惨案是所有国人心中的痛,大量的稀世珍宝流落到了国外,一直到今天,仍然有很多宝贝流失到了国外没能找回。当时的清政府并非没有对八国联军进行抵抗,清朝卓越的军事家僧格林沁带兵出征,但由于科技差距过大,没能阻挡八国联军的进攻。八国联军直接打到了天津,距离北京一步之遥,这时候,清政府急忙下达让各地军队勤王的命令。

而当时的曾国藩的手上拥有12万大军,在接到勤王命令之后,他犹豫不决,因为太平天国此时也闹得沸沸扬扬,占据了南方很多地区,并且还有发展壮大的趋势。他的军队大部分都用来抵御太平军,如果这时候带兵北上,南方的太平军将一发不可收拾。

这时候他的学生李鸿章又提出了一个意见,他认为八国联军不会真的灭亡清朝,他们在得到利益之后就会停止军事进攻,只需要拖延时间,八国联军与清政府必定会和平谈判。曾国藩觉得李鸿章所说的很有道理,于是他的建议,果不其然,没过多久,清政府就与八国联军议和,也就没有必要去勤王了。

对亲戚见死不救犯法吗 (二)

优质回答见死不救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故意杀人触犯刑法,依据法律主体的行为能力,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对于成年人并且正常精神状态下可能会被判无期或死缓或死刑。而见死不救,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不作为的行为。一般公民见死不救承担社会舆论的谴责,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没有法律特定义务,但负有特定义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及法律授权的人员不但违法甚至犯罪。如警察、党员、夫妻关系的,有抚养扶助关系的父母和子女。

1、见死不救是属于道德层面的行为。该法律管的归法律,该道德约束的,还是给道德来解决。法律最基本的制定理念是让人不能为恶,制定时认为人都是中性或者趋向恶的。而让见死不救者承担法律责任是要求人不得不为善,这偏离了法律制定的基本理论。而且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属于以暴制暴的的强制力规范。如果设立见死不救罪,就意味着国家强制人民,违反了国际主义人道精神,侵犯了人权。

【拓展资料】

2、这种办法不能提高公民的积极性,反而会使人产生害怕与畏惧的心理。作为一种有限的社会资源,刑罚手段应当着重被用来打击那些影响社会基本秩序的犯罪。如果将见死不救规定为犯罪,那么公民生活可能动荡不安、社会秩序将动荡不定,会让人们成天诚惶诚恐。如果这样定罪,会游泳的人一辈子不要到河边湖畔,因为不知什么时候有人落水了,如果你不去救就会有牢狱之灾。

3、这么做并没有办法做到监督和取证,且标准难以确定,没有其存在的意义。什么是见死不救?如果我救了,可是对方还是陷入危险之中呢?而做到什么程度才算是见死而救。 况且即使立了法,如何定罪量刑,纵观世界各国,关于此罪也是规定不一,因此要统一都是一个很困难的事,而且自古中国都有“法不责众”之说,在一个普遍没有达到的标准下定罪,是不适合的。我国刑法对于普通人并没有规定见死不救的法律责任。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但是这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并没有法律硬性规定,而且,道德范畴的事情刑法也不宜过多的干预,否则就容易混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并有可能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这个角度与之类似还有婚前性行为或通奸等。

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见死不救则有可能构成犯罪。比如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像警察、消防员、军人等,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遇到他人存在人身危险不去救助,则有可能涉嫌不作为的渎职犯罪。还有,先行为义务带来的救助职责,比如成年人将未成年人带到一个危险的地方,致使其处于危险之中,这种情况下成年人就负有救助的义务。

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429条规定,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对指挥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见死不救法律责任 (三)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见死不救,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不作为的行为。一 般公民见死不救承担社会舆论的谴责, 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没有法律特定义务;负有特定义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及法律授权的人员有法定义务并且能够救的情况下见死不救的不但违法甚至犯罪。如警察、党员、 夫妻关系的,有抚养扶助关系的父母和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国法律是否有规定医院可以见死不救? (四)

优质回答没有正式法律条文,但有其它的制约法规.若医院或医生与其有抵触造成严重后果仍要负相关责任,另外各地方也不同,广州就有实施这方面的法规.以下供参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医院作为公益单位,医生作为特殊职业,医院和医生的危重病人见死不救的行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就明确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法国见死不救罪的规定 (五)

优质回答法国的见死不救罪在《法国刑法典》中有规定。该法律要求任何人对处于危险中的他人,若对自己或第三人无危险,必须给予救助。

1. 法律条文:法国刑法典第223 - 6条规定,任何人能立即采取行动阻止侵犯他人人身之重罪或轻罪发生,且对其本人或第三人无危险,而故意放弃采取此种行动的,处5年监禁并科50万欧元罚金。

2. 责任界定:判断是否构成此罪,关键在于判断救助者自身或第三人有无危险,以及是否存在立即救助的能力。若救助者自身面临危险,可不承担此法律责任。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中国见死不救法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优尔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