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对六名罪犯执行死刑

介绍:
在社会法治进程中,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始终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安全的基石。对于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惩处,不仅是正义的体现,也是对社会公众安全感的重要保障。近期,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尘埃落定,六名罪犯因犯下极其严重的罪行被依法执行死刑,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严明,也为社会传递出强烈的法治信号。
西安中院对六名罪犯执行死刑
案件背景:
这六名罪犯所涉及的案件性质极其恶劣,包括故意杀人、抢劫致人死亡、贩卖毒品等严重犯罪行为。他们的行为不仅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权,还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激起了社会广泛的愤怒和谴责。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检察机关的依法起诉以及法院的公正审判,六人的犯罪事实被一一查清,证据确凿充分。
审判过程:
在审判过程中,西安中院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每一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法庭上,公诉人依法出示了大量证据,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也进行了充分的辩护。经过严谨细致的审理,法院认为六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相应罪名,且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不予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六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执行死刑:
判决生效后,西安中院按照法律规定,对六名罪犯执行了死刑。在执行前,法院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复核,确保判决无误,同时也对罪犯进行了必要的法律教育和人文关怀,体现了司法的人文精神。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了执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此次执行死刑,不仅是对罪犯个人罪行的终极惩罚,更是对社会正义的捍卫,对潜在犯罪者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社会反响:
该案的处理结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支持。人们普遍认为,法律的公正裁决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庭的最好告慰,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维护。同时,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人们,法律红线不容触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注意事项:
在法治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是每一位公民的基本义务。面对犯罪,我们应当保持理性和冷静,相信并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共同营造一个公正、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同时,也应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 1、一代名捕梁伟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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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对六名罪犯执行死刑的相关问答
一代名捕梁伟的传奇故事 (一)
贡献者回答编者语:
上期真水无香说了刑侦专家孙玉友在废墟中极致追凶的传奇故事。
刑警和犯罪作战,直面着人性的黑暗部分,可以说,每一名刑警身上,他们或多或少都有与众不同的传奇,都有待我们去解读。
今天我们要解读的是西安刑警梁伟和队友们的传奇,因为屡破大案,梁伟被称为西安警界名捕之一。
21年前,有部电影《寻枪》,一名小镇民警一夜梦醒后,发现自己的配枪不见了,而且枪里还有三颗子弹,就这样,民警开始寻枪之路,经过对扑朔迷离案中案的抽丝剥茧,最后民警找到了枪,他却牺牲了。
可以说,枪是民警的生命,枪在人在。
梁伟遇到过一起丢枪的案子。
《“12·1”枪杀大案》剧照
可以说,枪是民警的生命,枪在人在。
梁伟遇到过一起丢枪的案子。
宣传海报上的话点出了这事的严重性:枪响了,出事了,忙活了。
梁伟和队友们一起参与的这起枪案,后来被拍成了一部国产电视剧《“12·1”枪杀大案》。
电视剧《“12·1”枪杀大案》海报
这部电视剧,是剧迷心中警匪剧的巅峰,播出时万人空巷,热度和现在的《狂飙》。这么多年,被认为是对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影视剧做出了教科书级示范,豆瓣评分9.3。当年,为了增强真实性,剧中扮演刑警的大部分是当时的专案组成员,梁伟和队友们亲自出演里面的角色,是名副其实的“真人出演”。
当年梁伟(左二)与同事们本色出演该电视剧
1997年岁末一个冬天,一位派出所副所长在所里值班,套间外面的办公室窗子没有关严。清早起来,他发现放在椅子上的包不见了,而包里装着一把手枪和一些法律文书。
枪去哪了?
紧接着,西安接连发生枪杀大案,11人被害,他们彼此之间也没什么关联,职业也不同,有出租车司机、卸货车司机、家具店老板等,一时间,坊间人心惶惶。经弹道检验,这些命案都出自丢的这把手枪。
此案被命名“12·1”特大杀人案。
1996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下简称《枪支管理法》)实施,先后经过两次修订。
根据《枪支管理法》规定,警察使用枪械管理很严,而且能使用枪支的机会也很少,只要有枪在身,真的可以说提心吊胆,更不要说丢枪了!
当年,电视剧《“12·1”枪杀大案》宣传海报上的话点出了这事的严重性:枪响了,出事了,忙活了。
时任西安市公安局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老王在莲湖分局工作多年,常去大麦市街一家小店吃羊肉泡馍,跟店里伙计挺熟。一天,老王听店里伙计说起,店里有个从宁夏来的伙计,他说起自己老乡手上有把手枪,还是真家伙。老王一听,赶紧回去跟分管刑侦的副局长老吴说了。
老吴叫上老张俩人赶快往大麦市街赶。
至今大家回忆起来,说当时的抓捕阵容,堪称西安警界史上最豪华阵容。
宁夏小伙计年纪还不大,个子也不高,老张上去像搂个熟人一样,把他先搂到了旁边的群众电影院。等警车赶来把他带走。后面,就是梁伟他们的事情了。
梁伟当时是“12·1”专案组的一名刑警。
梁伟参加专案组会议 摄影:潘锋
小伙计长得瘦小,梁伟问他家在哪儿,他就开始讲故事:说自己家门前一条河,门后有座山,房子跟前还有棵白杨树。问他叫什么,他说叫李小龙。
梁伟一生气,问他叫不叫“陈真”,这下,他不住地点头:“对对对,我就叫陈真。”还不改口了。
梁伟和搭档两人费了不少口舌,折腾半天,还给他吃了牛肉夹馍,他才说实话:他来自宁夏下面一个县农村,真名叫小马(化名)。
但无论怎么婉转地启发他,他都没提到枪。
梁伟也就不兜圈子了,直接问他在谁那儿看到过枪。“唉,你咋不早说呀!”小马一拍大腿从椅子上站起来。再坐下去,他三言两语就把这事儿交代得干干净净。
原来,枪是他在一个叫“小宝”的老乡那儿见到的。还说,那个“小宝”老乡当时也在一个泡馍馆打工。
当年,和小马一样从老家到西安的年轻小伙,干的都是零活,东干两天,西干两天。还有很多时候,他们没找到事情做,只好流落街头。夏天,他们找两张报纸,随便找个地方就能展一宿;冬天,他们只能围着个夜市打烊后的火炉取暖,坐一宿,小马说自己到西安后才认识的“小宝”,不知道“小宝”真名叫什么。
专案组就开始去小马农村老家调查。一查,叫“小宝”的人还蛮多。西安警察按当地警方提供的名单按图索骥找到村子,等警察进了村,家家户户都人去房空,连门都不锁,他们远远地看到警车就往村子后面的山上走了。大多人家房子里也没什么家具,但有个奇怪的现象:几乎家家户户的炕头上都放着三、两只密码箱。
不像现在大家习惯用手机支付,当年,家家户户家里或多或少都会放点现金、银行卡,所以那会儿,各地的入室盗窃案就像现在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一样频发。西安、成都和重庆三个城市警察都抓到过来自小马老家的年轻人,他们往往都是攀爬防盗窗入户盗窃。
那个时候,梁伟还不满三十,精神头十足。脸上棱角分明,酷似年轻时候的电影演员吴京安。
一路上是他和一位比他大几岁的同事老田开的车,到了泾源,两人顾不上一身灰头土脸,就赶着去调查。
在当地警方的帮助下,专案组对五个这个年龄段、有过犯罪前科的“小宝”逐一排查。领导派梁伟和老田一起去小马老家的看守所,其他人去其他地方调查可能在西安偷过东西的“小宝”。
当地看守所里关着的“小宝”,是因为在本地盗窃关进来的。当地警方不掌握他是不是去过外地。
那个看守所当年条件艰苦,房子很旧,前面一排房子办公,后面的一排房子还养着牲畜,关押嫌疑人的房间是用石头砌墙垒起来的。当时,条件有限,传唤提审犯罪嫌疑人,外面的民警填好单子,单子用夹子一夹,然后通过铁丝从一头甩到另一头。另一头是站岗的哨兵,哨兵再把单子交给里面的民警,民警再把要提审的在押人员带出来。
这个“小宝”姓于,问他去过哪些地方,他说自己成都、重庆、郑州都去过,却不提西安。
“那你听我的口音是哪里人?”梁伟问。
于小宝说是西安话,他能听出来,说明他熟悉。
“那你去过西安没?”再问他。
他又说自己跟着村里人去过。
去过什么地方呢?
于小宝说的地方有东边、南边和西边,就是不提自己去过北边。北边就是事发的地点。
他越回避,梁伟越是心里有数,一阵穷追猛打:“我们跑这么远来,是想问你偷的钱包、手表、BP机这些东西吗?还偷了什么往大里说吧。”
于小宝跟梁伟要烟抽。梁伟明白他扛不住了,把一根烟点着递过去。
没多久,于小宝老老实实地交代了偷枪的过程。
发案那天夜里,于小宝和几个老乡在派出所楼下墙外围着一个烤红薯的炉子过夜。一抬头,发现二楼的窗子没关严,房子里的灯也没有关。踩着那个炉子,于小宝爬上二楼的防盗窗,一眼看见二楼的一把椅子上有个手提包。他让下面望风的同伙给他找了根带钩子的“家伙”。同伙给他找来一截树枝,用这截树枝,他一点点把那只包钩到了。
几人打开包一看,吓了一跳,包里没什么钱,但有一把手枪,还有一些他们不认识的法律文书。说起来也是令人哭笑不得,到了这个时候,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偷的是派出所。
“要不,我把这东西给人家还回去吧。”于小宝的提议立即遭到同伙们的反对:“反正都已经偷成了,谁知道是你偷的?这把枪变成钱,咱们要吃多少碗羊肉泡馍?”
大家这么说,于小宝就留下了这把枪。最后,于小宝把这把枪三百块钱卖给了董利。
这一听,一天一夜没睡的梁伟和搭档兴奋得浑身的困倦顿时烟消云散。
除暴安良,维护社会治安才是他们的本职工作
董利一伙人自认为遭受不公,心存怨气,企图报复社会。买到枪后,用这把枪杀人越货。西安市公安局八处是现在的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前身,当年八处的刑警历尽曲折,最后把董利一伙缉拿归案。
随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处董利、杨树伟、石慧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0年1月2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核准董利、杨树伟、石慧勇死刑,立即执行。1月28日,三名罪犯押赴刑场。震惊全国的“12·1”特大杀人案至此尘埃落定。
电视剧《“12·1”枪杀大案》用纪实手法再现了这一大案的侦破过程。
电视剧《“12·1”枪杀大案》剧照
当年,拍电视剧时,为不影响正常工作,像上海、武汉、北京等外场,都是导演派人去当地拍了,梁伟他们在西安拍其他戏份。电视剧拍完后,梁伟他们又回归到了本职工作中。除暴安良,维护社会治安才是他们的本职工作。消失在镜头前,也是正常的。
再说句题外话,这部电视剧,除了本色出演的刑警外,还出现了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演员名字。
比如像演过《蜗居》《悬崖》的著名演员张嘉译当年还是这部电视剧的执行导演;演员陈小艺曾在里面客串了一个四川媳妇,陈小艺是四川人,地道的四川话和精湛的演技非常到位,算是当年剧中最大牌的演员了。
张嘉译与梁伟因为拍摄电视剧成了好友 摄影:潘锋
此外,曾在剧中任配角、龙套演员,有的成了名演员,有的成了名导。
讲义气的人最喜欢什么样的人?当然也是为人豪爽讲义气的人
2004年1月27日,农历大年初六,凌晨3点开始,西安市多个地方相继发现12个爆炸装置,其中3个发生爆炸,所幸是未造成人员伤亡。
这是建国以来全国同一城市中放置炸弹、投放地点最多的一起系列爆炸案。
西安市公安局抽调百余名刑警组成专案组,案发两天后将犯罪嫌疑人高德隆抓获归案。
负责审讯高德隆的就是梁伟。
高德隆全都承认,一心求死。
但是,这样一系列爆炸案怎么能是一个人独立完成?他的炸药、雷管从哪儿来的?他登门送爆炸装置谁给他帮过忙?
高德隆默默地流泪,谁都不肯说。
这就牵扯到一个证据问题。
一起案子破了没有,老百姓看的是抓没抓住人,而警察则必须掌握确凿证据才敢说破案了。
高德隆时年52岁,他变成这样一个人,主要是因为七年前他的儿子小高被人打死了。高德隆是个挺能干的人,他曾在西安一家公司车队当司机,时间不长就当了车队队长,那个时候,他还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再后来,他又被任命为总公司一个分公司经理。高德隆领导团队干得很投入,公司业绩在总公司旗下十几个小公司里名列前茅。
高德隆的儿子当时属于超生,两口子工资都被降了两级,高德隆的经理也被免了。原先,他们家八十多元钱的收入养三口人,有了儿子后,因为处罚,两人工资降到五十多元,要养四口人,日子过得很紧巴。
但高德隆毕竟是个人才,后来公司还是重新启用他恢复了职务。
小高是个很乖的孩子,平时从来不惹事。高德隆平时忙,没时间顾家。手上有了钱,就在物质生活上尽量满足老婆、孩子。他给儿子买了一辆变速自行车,当年在学校里也是独一无二,没想竟给他招来了杀身之祸。
当时,小高已经在上高二。班上有个单亲家庭的孩子,觉得小高“爱扎势”,就勾来校外的小混混,让他们收拾小高一顿。小高下课一出学校,被一帮小混混用自行车链条锁和砖头拍倒在街道上。几天后,小高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后来,这起案子法院判下来,那几个小混混都判刑入狱。因为是未成年人,几人判了几年。几年后,这些人刑期未满,又都陆续放了回来。这些孩子们以及他们的家长,没有一个人对他道过一声歉。高德隆决定对他们实施报复。
这起连环爆炸案前,2001年、2002年还发生过两起爆炸案,警方也曾怀疑与高德隆有关。
梁伟在走访群众 摄影:潘锋
2001年3月,高德隆同院子住的一个邻居家里被人炸了,经调查,高德隆与主人过节很深。他曾拉着高德隆一起开过地下赌场,结果,高德隆让他给算计了,赔了好几万。有一次双方发生争执,他还差点打了高德隆老婆。高德隆曾经扬言要收拾他。可是,怀疑归怀疑,爆炸发生时,高德隆正在牌桌上跟人打麻将,好些人都能证明这一点。这起案子也一直没有侦破。
2002年除夕夜,西安一家医院的急诊室发生一起爆炸案,有病人受了轻伤。因为小高曾经在这家医院抢救过,警方怀疑这起爆炸案是高德隆所为。
但还是没有证据。
要审下高德隆,就先得弄清他是怎样一个人。
梁伟经过调查走访,发现高德隆虽然心胸狭窄、十分偏执,但他为人义气,是个要面子的人。在儿子遇害之前,朋友和他吃饭,哪怕是借钱,他去了都一定要由他来买单。
讲义气的人最喜欢什么样的人?当然也是为人豪爽讲义气的人。偏偏这就是梁伟的本色。
高德隆在梁伟这儿得到了足够的尊重。梁伟把自己的烟拿出来给他抽。很快的,高德隆的对立情绪消失了。
梁伟还了解到,儿子死了之后,高德隆再也没好好上过班,可在实施连环爆炸案之后,高德隆曾经试图自杀时,他身上穿的是妻子给他买的内衣、织的毛衣,女儿给他买的皮鞋,腰里系的是儿子临死前用的皮带。
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他是一个家庭观念很重的人。儿子没了,高德隆现在最在乎的人是谁呢?是他的妻子、女儿。
“你走了以后,你不希望你的家人受到别人的报复吧?可是,你要是不把事情说出来,我们就是想保护她们,也不知道从哪下手,是不是?”梁伟劝着他:“你是个要面子的人,你要是不把你自己心里的委曲说出来,别人会把你想像成一个滥杀无辜的恶魔。可我知道,你是事出有因、被逼无奈才这样做的。”
沉默十个小时之后,高德隆的话屉子终于被梁伟打开……
有了报复的念头后,高德隆就开始接触社会的闲人。一个院里住着的那个邻居就是这类,他跟他说,他认识道上的,可以帮他出这口恶气。但请道上的人帮忙,你手上得有钱。
怎么赚钱呢?这个时候,高德隆班都不上了。邻居就让他开地下赌场,召些人来玩龙虎斗。提心吊胆弄了些钱以后,邻居又拉他一起当了个“瓢把子”,到外面去赌。结果,邻居设局骗了他,他手上的几万块钱全输了。
梁伟在现场收集证据 摄影:潘锋
当时,高德隆已经搞到了炸药、雷管,他怨这个邻居,就在他家里试了一次。他跟人打麻将时,说自己要出去上个厕所,而小麻将馆和邻居家很近,他迅速点燃了导火索。因为他很快就回到牌桌上继续打牌,所以,警察调查时,人们只记得那骇人的一声巨响,不记得他中间还出去过一趟。
2002年,医院的那起爆炸案也是他所为。儿子被打后,是自己走到医院的。大夫一听是学生打架,也没很重视。
高德隆赶去陪儿子做CT,又赶上医院CT室下班;两天后,儿子突然昏迷不醒,后来被宣布脑死亡。高德隆发现儿子的眼睛里流出粘稠的液体将周围皮肤都腐蚀坏了,去找医生,医生说没办法,后来儿子死了,高德隆越发对医院和医生恨之入骨,就在除夕之夜在急诊室外引爆了一次。
高德隆自打实施报复计划开始,他就远离家人,为的是让家人一点也不要参与这件事;他弄炸药、雷管和自制手枪,都有同事、朋友帮忙,他都不让这些人知道他的真实目的。比如弄炸药,他说是想去炸鱼。而对于帮他往受害人家中送液化汽罐、汽油之类的东西,还有最后帮他往这些家送伪装成礼物的起爆延时器,他是掏钱找两个“瘾君子”帮他干的。
案子审下来,高德隆彻底把梁伟当成了朋友。临进看守所,他给女儿留下一封信,让女儿以后有啥事儿可以找梁伟叔叔,他是个值得依赖的人。
后来,高德隆女儿出国,真就多亏了梁伟帮忙。
大家后来从窗帘后面的窗台翻出一把手枪,十发子弹全部上了膛
梁伟好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2010年春节后,周至发了一起涉黑的枪案。
梁伟上了这个案子,二十多天没回过西安。一天,他突然就从椅子上溜到了地上,肚子疼得就差在地上打滚儿。送医院一查,是急性胰腺炎。这是一种可以要人命的病,于是,他在医院老老实实地住了三周。其实不光这病,梁伟的胃也已经穿孔了。他每天只能喝点稀饭,什么荤腥都不敢动。
原先,梁伟的身体可是特别棒。他是西安市公安局从社会上招来的第一批特警队员,当时他在机动队,也就是后来被称为“古城飞虎队”的特勤大队。因为一天到晚练的就是擒拿格斗、飞檐走壁,机动队出来的人身手都很了得。梁伟当特警时,时任局长老吴是他的支队长。梁伟当刑警,老吴又是他的顶头上司、管刑侦的副局长。每有大案要案,要挑几个身手敏捷的刑警实施抓捕,老吴常会亲自点将:“梁伟,一会儿你上!”
梁伟(右)与同事在案发现场 摄影:潘锋
黑龙江鹤岗有两拔儿人争一个小煤矿,谈来谈去谈不拢,其中一拔儿人就找来了个逃犯。这个逃犯叫金鹏,是个狠角儿。再次谈判,金鹏掏出一把枪,一气儿打死了四个人。
后来,金鹏流窜到了西安,在一家小宾馆里住着。他找来些小姐被他控制住,组织卖淫。
这家小宾馆楼道里铺的都是地板砖,皮鞋走在上面动静偏大。
那次,为了抓金鹏,梁伟和几个同事都是提着鞋子光脚上楼。梁伟一脚踹开三楼的一个房间冲进去时,里面,一个结实的大汉正光着膀子跟几个女的在打牌。
大汉正是金鹏。
梁伟冲过去将此人扑倒在两个床之间地上,那个人浑身是油汗并不好抓,还拚了命地往窗台暖气罩上伸手摸东西。
同事们上来,才一起制服了他,大家后来从窗帘后面的窗台翻出一把手枪,十发子弹全部上了膛。
还有一次,也是去抓持枪歹徒,一个同事因为过于紧张,枪走火了。子弹打到地上,把地毯划出一道黑,弹头反弹上来,几乎是贴着梁伟的耳朵打到了天花板上,“嗖”的一声……
扑上前一家伙,就把他摞倒在地,没给他展示武功的机会。
五年前,抓“曹老师”时,梁伟已是副大队长了。
“曹老师”是个地下的私家侦探,他的客户们这么称呼他。据梁伟他们后来掌握,“曹老师”练过武术,能倒立着做二十来个俯卧撑。这个“曹老师”参与了多起抢劫、强奸、杀人案,是个狠角儿。
但是,“曹老师”躲在哪儿,没人知道。
起先,梁伟找到了跟“曹老师”关系密切的安琪。安琪三十出头,在一所小学教美术,人长得漂亮,有点艺术气质。
“怎么可能呢?曹老师肯定不是你说的那种人。”安琪说,曹老师是一个人格很高尚的人,这点她比谁都清楚。
安琪的婚姻生活很不如意。上学时,她本来谈了个很帅的男朋友,不光帅,男朋友还是个很能干的人。但是,她父亲死活不同意。
为啥?人无完人,安琪这个男友有点狐臭,安琪父亲特别敏感,每次他上门都能立马闻出来。
安琪的生活从小都是父母做主,也就没了主意。后来,父亲作主,把自己一个学生介绍给了她。但是,两口子性格不合,不光冷战,还常常动手。再后来,两人关系越来越冷淡,安琪怀疑丈夫外面已经有了人。
安琪从报纸上看到了一条很小的广告,上面只有几个字“六年,专业婚变调查,清债”,再就是一个署名“曹老师”的一部小灵通号码。
见到“曹老师”,安琪觉得跟她想像的私家侦探很接近。“曹老师”身材保持得很好,留着中分的发型,喜欢戴墨镜,挺帅但又挺有沧桑感。他夹着个小包,包里装的有一只录音笔,还有笔和本子。本子上面密密麻麻记着什么。
调查这样一例婚外恋,“曹老师”收费三千元。但是,其他费用,比如和安琪吃个便餐,吃个咖啡,都是他买单。
认识不久,一个冬天的晚上,安琪她一个人在家,生病了,打电话把“曹老师”约来。那天,她故意将窗子开着,房间里很冷。“曹老师”来了,把窗子关上,看她并没有生病,很快就离开了。
他们的交往越来越密切。后来,他们每隔三、五天就要见一次面,不是吃饭、喝咖啡,就是一起看电影。“曹老师”跟安琪说过,他们这一行要讲职业道德。
安琪跟“曹老师”谈起自己想调到一家事业单位。“曹老师”说他有个朋友在省委,是个掌实权的处长,回头他给问问。后来,“曹老师”就跟安琪说,人家答复这事儿能办。不过,他提到了要花钱疏通关系。
那给人家拿多少钱呢?“曹老师”没说,就说你看着拿吧。有天晚上,“曹老师”打来电话,说他在那个朋友家聊天,有点晚了,准备就住在人家家里。如果她钱凑好了,就给人家拿过去。
晚上十点多,安琪打了个车到一个干部家属院门口,“曹老师”穿了身单薄的睡衣跑下来拿了钱。这次,安琪给了曹老师七万元。后来,“曹老师”说事儿办得,但还得打点一下另一拔儿人。安琪就又给了五万元。
因为在调查,梁伟也不能跟安琪挑明,又得想方设法地说服她配合自己工作,很是费劲。
以安琪对曹老师的信任,万一她转身给“曹老师”通风报信,“曹老师”还不跑得连个人毛都找不到吗?
这就是梁伟的另一项本事了。不管跟什么人打交道,他都能很快赢得人家的信任。
梁伟的眼神总是让罪犯胆寒 摄影:潘锋
梁伟绕来绕去,安琪才半信将疑地表示愿意配合他们。安琪给“曹老师”打电话,约他到他们常去的一家饭馆一起吃晚饭。
没想,“曹老师”很狡猾,梁伟他们守候了两个钟头,却没见“曹老师”闪面,而且他手机也关了。
这时,“曹老师”的两个同伙都已经被梁伟他们抓获了。想必,他已有所警觉了。再找“曹老师”,难度就更大了。
调查发现,跟“曹老师”保持电话联系的,有三十多个女人。这些女人绝大多数都是他的业务关系,其中两人已经被“曹老师”骗去杀掉。
“曹老师”还有个同居的女友,是个开美容院的老板,长得也很漂亮。说服美容院女老板配合警察抓他,这得多大难度呢?
果然,女老板也不相信曹老师是坏人。女老板是外省人,离异,带着一个十岁的儿子。小男孩营养过剩,成了个小胖墩。“曹老师”对男孩如同己出,不光给他买各种玩意儿,每天还带着他一起跑步,这方面像父亲一样严格。男孩不仅减去了好些重量,跟“曹老师”特别腻。女老板跟“曹老师”走在一起,这也是主要原因。女老板手头宽,给“曹老师”钱,但“曹老师”不仅不要,还常给家里买东西。
“你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你儿子的安全想想呀!”女老板跟“曹老师”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份儿上了,“曹老师”已经看过好几处楼盘,说要买房子呢。
但是,梁伟这句话终于打动了女老板。毕竟,眼前的警察是货真价实的,不光给他看了证件,还有派出所的副所长。
“你们抓他时,别把我牵扯进去。我要出来阻拦一下,你们看行不?”女老板说。
“曹老师”一会儿要回来。一听这话,梁伟赶紧说:“行,当然可以。我们配合你把戏演足。”
女老板租住在西北一路一个多层楼房里,三室一厅的房。听到楼梯上的脚步声,梁伟他们忙在女老板家房门两边躲起来。“曹老师”回来,并没有任何察觉。
梁伟扑上前一家伙就把他摞倒在地,没给他展示武功的机会。
案子破了,“曹老师”是最后一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
原来,曹老师压根不姓曹,姓苗,连跟他一起做案十多年的两名同伙都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
苗某原先是个骗子,因为诈骗坐的牢。跟另两个同案犯算是狱友。苗某是西安东郊人,有家有口,跟老婆关系虽不怎么好,但他对两个孩子还挺好,是个挺好的父亲,就跟女老板儿子感受的。苗某喜欢看侦探小说,就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私人侦探,没想到报上登了那个小广告,居然应者如云。
起先,苗某从火车站、汽车站之类的地方,把失足妇女领到同伙处抢劫、强奸、杀害,后来,他发现自己的客户钱更多,就骗了两个来,和同伙一起把人杀害。
这么一个凶残的家伙,为什么对安琪、女老板这么好?苗某后来交代说,他这完全是冲着钱。
那么,至于叫安琪去什么干部家属院,也是他演戏。苗某他压根没什么处长朋友。他交代,那天天冷,他专门穿了身睡衣、拖鞋打车去的大院,只不过睡衣外头罩着件军大衣。一听安琪到了门口,他把军大衣往草地上一扔,就出去见安琪。
“不过,她给我拿来七万我真没想到。我以为她顶多拿来两万呢。”但是,钱多了有啥不好?所以,苗某后来又骗了安琪一把。
随着互联网的迭代发展,传统恶性案件越来越少,当代警察要对付更多的是新型网络犯罪。可以说,梁伟和他的队友,曾代表了本世纪初一代刑警的风采,在当时刑事科学技术还不发达的当年,他们用手、用腿、用脑、用眼追踪着一个个真相。
梁伟参加雁塔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活动(图片来源网络)
注:文中图片除标注外,均由作者提供。
完
作者 :胡杰
排版 :细辛
编辑 :胡冰
药家鑫最后怎么处理的 (二)
贡献者回答2010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将张妙撞倒并连刺数刀致受害人死亡的事件引发舆论热议;10月23日,药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4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人经济损失费;药家鑫随后提起上诉。2011年5月,二审判决宣布维持原判;2011年6月7日,药家鑫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2012年2月,受害人家属起诉药家要求兑现微博上所说的20万元捐赠。
一审宣判
开庭
2011年3月23日上午9点多,可容纳500人的西安市中院大法庭里座无虚席,被告人药家鑫的亲属、受害人张妙的家人以及近400名在校大学生有序落座,静待开庭。其中,张妙的父亲张平选和她的丈夫王辉,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另两位原告人——张妙的母亲及两岁的儿子未出庭。据悉,迫于外界压力,药家鑫的父母也没有在庭审现场出现。
受害人张妙的家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请求法庭从重追究药家鑫刑事责任,并判令赔偿受害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53万余元。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药家鑫表示对罪名与事实均“没有异议”,并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时,向受害人家属下跪表达歉意,同时称“愿和父母尽最大努力赔偿受害人”。
当庭,各方对案发日的事实基本没有争议。药家鑫辩护律师称他的行为应为“激情杀人”,请法庭酌情量刑。庭审现场,公诉方当庭出示了多组证据,包括捅刺张妙的作案刀具、带血的裤子等。庭审还首次证实,经法医鉴定,药家鑫共捅了张妙6刀,而非之前所传的8刀。
“药家鑫自首情节是否应该被认定”、“即便认定有自首情节,是否足以影响量刑”成为庭审焦点。对此,控方、民事原告方、辩护方意见并不一致,有待法庭查明。此外,药家鑫的辩护人还向法庭递交了一组证据,包括药家鑫从小获得各种奖励13份,同学等联名书写的请愿书,希望证明药家鑫平日表现良好。但受害人家属对此不予认可,公诉人亦认为与案情无关。
23日中午12点50分,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3]
悔过
在一审最后陈述时,药家鑫边哭边说:“我知道我的行为深深伤害了两个家庭,我和我的家人将会尽最大的努力赔偿张妙的家人,希望张妙的家人、父母还有孩子能好过一些。”说到这里,药家鑫的声音颤抖不停:“我会怀抱着一颗忏悔的心、感恩的心,回报社会给我的机会,向受害人的家属赎罪。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愿意给张妙的父母养老,给他们当牛做马,请求他们的宽恕……我对不起他们……”最后,药家鑫向法庭递交了悔过书,以表达自己的忏悔之意。 [3]
宣判
央视截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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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1]
提起上诉编辑 播报
2011年4月28日药家鑫提出上诉。上诉状显示,药家鑫上诉理由具体为:
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视眼神不好;不确定捅伤张妙的部位,药本人也不知道捅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此案已于5月5日立案。 [4]
二审宣判
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为逃避责任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虽系初犯、偶犯,并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其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正确,予以。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故裁定驳回药家鑫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
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于2011年6月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6]
西安曲江六号凶杀案宣判被告人被判死刑了吗? (三)
贡献者回答2月1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刘晨鹏故意杀人、抢劫一案,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二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晨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24日17时许,被告人刘晨鹏经预谋、伪装,携胶带等作案工具,混入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南路某小区伺机作案。发现业主(王某)未关防盗门,遂潜入室内,持刀威逼被害人王某(女)及其两名亲属(女),劫得部分现金和王某银行卡并获知密码后,将三名被害人捆绑离开现场。
次日凌晨,刘晨鹏用抢得的银行卡在案发现场附近的ATM机取出人民币18000元后,返回作案现场,将王某、王某的两名亲属及王某的两名幼年儿女杀害后逃离现场。此后,刘晨鹏又先后从被害人银行卡内取走人民币32500元。同年7月2日,公安机关抓获刘晨鹏,并查获赃款人民币3万余元。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晨鹏入户抢劫,数额巨大,为灭口连杀五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晨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晨鹏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回的被抢赃款人民币3万元依法发还被害人亲属。
审理过程中,法庭召开了庭前会议,进行了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通知了相关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
法庭认为,刘晨鹏虽当庭翻供,但本案其他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明刘晨鹏的犯罪事实,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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