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偶尔会听到有关某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的新闻。那么,当一个人被刑事拘留时,他的手机会如何处理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刑事拘留的人的手机会被警方或看守所暂时保管。具体来说,当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警方会对其人身及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手机作为非生活必需品,会被登记并由看守所代为保管,期间不允许使用。只有在拘留期满或被解除拘留,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手机才会归还给被拘留人。

刑事拘留手机要怎样处理 (一)

刑事拘留手机要怎样处理

贡献者回答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其手机通常会被扣押。拘留所在执行拘留时会对被拘留人的物品进行检查,非生活必需品和现金会被登记并统一保管。对于违禁品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则会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刑事拘留的具体法律依据包括《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和第九十一条。根据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须进行讯问。如果发现拘留不必要,必须立即释放并提供释放证明。第九十一条则明确了拘留后提请逮捕的时间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四日。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需在接到提请书后的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需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我是当事人手机被扣留当地公安局不给怎么办? (二)

贡献者回答当事人手机被扣留在当地公安局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

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

扣押物品的时间限制问题比较复杂,公安部对《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公通字〔2010〕57号)进行了修订完善,修改后的规定将于2015年9月1日起生效。该规定明确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关于扣押财物的其他法规:

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有关违法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后,对于有证据证明权属明确且无争议的被害人、被侵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凡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和估价后,报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发还清单并返还被害人、被侵害人。办案人员应当在案卷材料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并将原物照片、发还清单和被害人、被侵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第二十条规定,对于刑事案件依法撤销、行政案件因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而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公安机关应当解除对涉案财物采取的相关措施并返还当事人。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涉案财物由公安机关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检察院的书面通知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解除对涉案财物采取的相关措施并返还当事人。

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涉案财物由公安机关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理。人民法院的判决没有明确涉案财物如何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征求人民法院意见。

拘留手机一直能打通正常吗 (三)

贡献者回答手机是可以打通的,因为派出所会把手机,钱包,等物品锁在存储柜里,派出所会通知其家人,人在派出所,这和其严重性没有关系,具体要看什么事被抓。

如果一个人被拘留了一个月后电话还能打通,说明属于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没有批准是不能打电话的,手机已经没收。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时候,身上的钱财、手机等等都会被相关单位给扣押了,并不是你能够带着手机进拘留所。在拘留所手机必须上交,除了生活必需品,打电话需要申请。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十一条

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

拘留的手机响了警察会接吗 (四)

贡献者回答拘留的手机响了警察不会接。在派出所被拘留后没收的手机都是暂时锁起来保存的。派出所民警不会对手机有其他操作。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第一百一十七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拘留手机处于什么状态 (五)

贡献者回答在拘留期间,手机的处理状态取决于拘留的类型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一、行政拘留

手机通常会被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直至被拘留人释放。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手机与案件有关,可能会被移交给公安机关或其他有权处理的机构进行调查。

二、刑事拘留

手机可能会被公安机关或看守所扣押,并保持开机状态,以便监控通信内容作为侦查的一部分。

如果手机与案件无关,它可能会被看守所登记并代为保管,待被拘留人出狱时核对发还。

在拘留期间,家属是否可以探视取决于拘留的类型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一、行政拘留探视规定

1、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可以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会见被拘留人。

2、探视次数一般不超过两次,每次探访的人数不超过三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特殊情况下,经拘留所领导批准,可以在非会见日会见或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

4、律师的会见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二、刑事拘留探视规定

1、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通常无法直接探望被拘留者。

2、为了了解案情并维护被拘留者的权益,家属应委托辩护律师进行会见。

3、律师的会见是保密的,不会被第三方监听,保证了沟通的私密性。

以下是探视流程的一些关键点:

1、探视人员

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可以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探视。

2、探视时间

探视通常需要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和拘留所的规定而异。

3、探视次数和人数

一般情况下,探视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但需要经过拘留所领导的批准。

4、律师会见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5、所需证件

探视人员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律师会见时还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6、探视规定

探视内容需合法合规,不得涉及敏感或违法话题,以维护拘留所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权威性。

7、申请探视

家属或亲友需要向拘留所提出探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拘留所民警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安排会见时间和地点。

《拘留所条例》

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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