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诱骗他人投资,将投资款占为己用,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 2、红岭创投周世平:18人非法集资1395亿背后
- 3、证大集团戴志康(上海证大集团)
- 4、非法募集资金逾76亿元!起底国盈私募基金骗局
- 5、张伟伟诈骗案进展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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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他人投资,将投资款占为己用,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

答根据《集资案件解释》,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的,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的)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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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通过谎称其自行研发的彩票投注软件及其个人研究能力、可大幅提高彩票中奖率、可获得高额中奖回报,诱骗多名被害人向其投资。为掩饰其犯罪活动,李清以合作经营医疗器械、软件销售为名,与被害人约定每月给予被害人投资金额6%-10%的固定投资回报,并承诺保证返还投资本金。
李清在吸收投资过程中,向被害人隐瞒彩票投注持续亏损情况,并以所收取的投资资金冒充投资利润支付给被害人,制造持续赢利假象,以诱骗更多人投资或诱骗既有被害人追加投资。在骗取投资款后,李清通过个人、家庭购买房产、机动车或偿还其它民事债务等形式,将投资款项非法占有。
经司法审计,李清共非法骗取23名被害人投资款人民币35504849.31元。
李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陈嘉良律师解答:
李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李清虽然有自动投案的情节,但其归案后拒不承认集资诈骗的犯罪事实,且拒不退赃,无悔罪表现,依法不能认定构成自首。
陈嘉良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勤于思考研究,善于沟通谈判。
主要业务范围为民商事案件,包括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其中深耕于劳动争议领域,从业以来共服务三百余名劳动者和二十余家公司,在处理劳动争议上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得到了客户及同行的一致好评。
典型案例如:办理某大型互联网公司劳动纠纷集体案件(代理劳动者二十余人,涉案金额近两百万),通过执行转破产程序让劳动者在参与公司财产分配的同时申请了深圳政府的工资垫付计划,为劳动者最大程度挽回了损失。
红岭创投周世平:18人非法集资1395亿背后 (二)
答2019年4月,P2P行业的震动在平台爆雷的传闻中体现,但出借人李婧仍怀着一丝希望,期待局势能像以往那样恢复。"没有风险的投资理财"曾被视为理想,但在P2P平台的盛行时期,这却是它们吸引人的口号。
最近,深圳检察院的一则公告将已淡出公众视野的P2P再次推上了风口浪尖。红岭创投的创始人周世平等人,因其涉嫌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正式被提起公诉。这并不出人意料,但背后的金额令人震惊:自2009年至2021年,这18人非法集资总额高达1395亿元,造成11.96万人本金损失163.88亿元。
一些投资者因此付出了惨重代价,有人倾尽养老金,有人背负百万债务,甚至家庭关系因此破裂。尽管P2P模式已归零,其影响却依旧深远。红岭创投的崩塌并非孤立事件,它反映出整个行业的萎缩和监管政策的收紧。
据官方数据,红岭创投的规模庞大,出借人超过274万,累计出借金额达4528亿。然而,其债务问题长期悬而未决。4月14日,深圳市检察院透露,周世平等18人已被正式起诉,涉及非法集资和诈骗行为。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P2P案件中,不少被认定为诈骗或非法吸收存款罪。新的司法解释对网络信贷的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区分了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界限。集资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强调了非法吸收和不用于生产经营的行为特征。
近年来,多地法院对相关案件进行了严厉判决,如红岭创投的案件中,主要负责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这彰显了对金融犯罪的零容忍态度。红岭创投的创始人周世平,曾试图通过三年清盘计划应对问题,但最终未能避免法律的制裁。
红岭的衰落与P2P行业的起伏紧密相连。2015年,行业迎来高峰,但随后的监管收紧和平台风险暴露导致一些平台退出市场。黄立冲,一位资深投资人,认为P2P兴起时正逢中国信贷扩张,但也暴露了传统金融机构忽视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需求,但红岭的本息垫付模式及其商业模式的缺陷,最终导致了其崩溃。
如今,投资者们面对的不仅是监管的严苛,还有红岭内部业务模式的致命问题。本金垫付政策虽曾被描绘为保障,但实际中却带来大量坏账。投资者张军的经历反映了这一问题,他和许多其他出借人一样,对未来的资产追偿仍存疑虑。
尽管央行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清零了部分P2P平台,但血本无归的投资者的故事仍在警示着金融市场的风险。红岭创投的案例,不仅揭示了P2P模式的落幕,也警示着投资者在面对高收益时,需要更加审慎和理智。
证大集团戴志康(上海证大集团) (三)
答证大集团戴志康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公诉。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3月31日,上海一中院对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及戴志康等被告人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戴志康作为“证大系”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采用债权转让模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涉嫌非法集资596.66亿余元。
二、集资诈骗手段
“证大系”企业将放贷形成的债权包装为年化收益5%-15%且保本付息的债权转让型理财产品。通过线下门店或线上平台公开招揽出借人,采用虚假发售逾期债权产品、虚假凑标、虚假宣传等方式非法募集资金。
三、案件影响
累计向35.01万余人非法集资,造成2.65万余名被害人本金未兑付共计75.21亿余元。戴志康在庭审中表示,对应收款坏账率的理解约为15%,但对具体执行时间和金额表示不清楚。
四、戴志康背景
戴志康是中国股市的传奇人物,曾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榜,是上海地产界风云。在A股市场上曾募集大量资金投资股票,并取得巨大成功。进入21世纪后,瞄准了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景气周期,开发投资了多个知名项目。近几年还重点投资了喜马拉雅FM等明星企业项目。
综上所述,证大集团戴志康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公诉,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影响广泛。其个人背景丰富,但此次事件对其声誉和事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非法募集资金逾76亿元!起底国盈私募基金骗局 (四)
答国盈私募基金骗局曝光,实际控制人张某强非法集资逾76亿元,导致28.53亿元的实际经济损失。该基金被指控涉及金融犯罪,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中被点名。张某强、白某杰、鹿某三人被指控犯集资诈骗罪,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罚款。
张某强、白某杰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项目公司经营规模和投资价值,诱导投资人购买133只私募基金,非法募集总额达76.81亿元。张某强和白某杰控制的资金池账户被用于支付员工薪酬佣金、运营费用、归还欠款等,仅用于项目公司的资金少于一半。大部分资金被用于股权、股票投资,溢价收购项目公司股权,以及挥霍和个人欠款支付,导致大量资金无法返还。张某强投资的项目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最终造成巨额资金无法返还。
张某强等人虽然在中基协进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发行销售的119只私募基金经过备案,但仍然被指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他们进行公开宣传,虚化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允许不合格投资者通过“拼单”“代持”等购买私募基金,并利用关联公司与投资人签订回购协议变相承诺还本付息。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私募基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的规定。
张某强等人实际发行销售的133只私募基金中,有131只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使用募集资金,并向投资人隐瞒了私募基金投资的项目公司系由张某强实际控制且连年亏损等事实。这些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最终,张某强、白某杰、鹿某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罚款。
张伟伟诈骗案进展怎么样了? (五)
答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15日,张伟伟、朱长伟、王家升在明知运营模式存在风险缺陷,且最终必将崩盘导致无法运营的情况下,仍然合谋设计了成立公司架构线上拍卖平台《春采拍卖》、吸引投资群体参与拍卖交易、从中赚取手续费谋取非法利益的运营模式,同时商定了公司的股份及职责分工,由张伟伟负责幕后操盘,安排人注册成立公司并办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由朱长伟对外称从缅甸军方合作提供拍品同时负责拍卖平台架构及运营;
张伟伟、朱长伟、王家升的根本目的不是让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而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引诱会员参与平台所谓的“拍卖”进行投资,从中牟取所有拍品成交价格的3%的手续费,具有明显的融资性。安徽春采拍卖有限公司通过平台宣传及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广为宣传,甚至主犯张伟伟违法侵犯获得公民信息进行拉取社会群众,受骗群体面向社会大众,具有被骗对象的公众性和广泛性。从侵害的客体来看,张伟伟、朱长伟、王家升的行为后果不仅侵害了广大受害者的财产权利,也侵害了社会的金融管理秩序,张伟伟、朱长伟、王家升的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的基本特征,应定性为集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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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鲁15刑初210号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诈骗罪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集资诈骗罪的案例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优尔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