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还了钱还要不要坐牢 (一)

最佳答案一、挪用公款全部归还要坐牢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第三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数额标准,参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
员工挪用公款5000元怎么处理 (二)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人员,不仅会对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害还会辜负组织的信任,挪用公款只有5000元的不会严重处罚。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超过3 个月未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什么是挪用公款罪应当如何处罚 (三)
最佳答案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产挪作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处罚,主要取决于挪用公款的金额、用途以及是否归还等因素,具体如下:
一、处罚原则
金额与用途:挪用公款的金额大小和具体用途是判定罪行轻重的重要标准。一般来说,挪用金额较大且用于非法活动,或者虽未用于非法活动但数额较大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归还,都将被视为情节严重。
刑罚种类:若构成挪用公款罪,犯罪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具体刑期将依据挪用金额、用途、是否归还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
二、从轻处罚情节
主动退还赃款并认错悔过:如果犯罪者在案发后能够主动退还挪用的公款,并表现出真诚的认错悔过态度,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罚。
三、预防措施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明确知道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以及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公款使用的监督机制,确保公款使用的透明与合规,从源头上预防挪用公款罪的发生。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破坏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信誉。因此,必须依法严惩此类犯罪行为,并加强预防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廉洁与公正。
员工挪用公款多少可以立案 (四)
最佳答案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1)将挪用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即数额达到五万元的;(2)如果将挪用的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数额在三万元的。 一、员工挪用公款多少可以立案
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二、对“超过三个月未还”“营利活动”“非法活动”的理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高检发释字〔1999〕2号),在处理挪用公款罪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未还”是指案发前(被司法机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发现前)未还。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后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不认为是犯罪,由主管部门按政务处理。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三个月的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
3.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上述“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限制。
4.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5.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6.有关挪用公款罪案中的“非法活动”,既包括犯罪活动,也包括其他违法活动。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时间的长短以及数额的大小,对于定罪量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刑法对挪用公款的不同用途规定了不同的定罪的条件,有的有挪用时间的限制,有的没有时间限制,因此,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具体掌握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挪用公款罪报案后能撤诉吗 (五)
最佳答案挪用公款罪报案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诉或撤销案件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被报案后,经过调查核实,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那么相关机关可以依法撤销起诉或者撤案。这是基于法律对于轻微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
其次,如果挪用公款罪的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同样可以撤销案件或不起诉: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即法律规定的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有效期限已经过去。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如果犯罪嫌疑人因特定原因获得特赦令,那么其相关的刑事责任可以被免除。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犯罪,如果被害人没有提出控告或者提出后撤回控告,那么司法机关可以不予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如果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司法程序进行过程中死亡,那么案件通常会终止审理。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撤销起诉或撤案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完全摆脱了法律责任。如果后续有新的证据出现或者案情发生变化,相关机关仍然可以重新启动司法程序。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法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挪用公款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优尔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