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70年代复员退伍老兵有什么优抚政策 (一)

最佳答案国家对70年代复员退伍老兵的优抚政策主要体现在多个方面。对于残疾军人,他们不仅可以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抚恤,还有机会领取抚恤金。
老复员军人,特别是1954年12月1日前入伍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士,可以申请定期定量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也有资格领取定期生活补助,而参战退役人员和参加核试验的人员同样可以获得生活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兵,如果无退休工资或职工养老保险,也有机会获得生活补助。如果你的父母属于上述五类人员之一,他们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的优抚科或处申请相关待遇。
不过,不同地区和对象的具体待遇标准会有所差异,因此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详细咨询。比如在江苏扬中,残疾军人一级的一年抚恤金大约为5万元,等级越低,标准相应降低,直到10级的抚恤金只有9000多元。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每月补助600多元,复员军人的补助则根据抗日、解放、解放后的不同时间段,每月可以领取1000元到800元不等。参战人员则每月有280元的补助。
这些待遇的具体数额会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老复员军人补助新政策是什么? (二)
最佳答案老复员军人补助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增加退休金和抚恤金:确保老复员军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医疗保障措施:提供优先就医、医疗费用减免等优惠待遇,以减轻医疗负担。
提高社会福利待遇:
住房保障:优先分配公租房、提供住房补贴等,确保老复员军人有适宜的居住条件。社会关爱与帮助:鼓励社会各界开展志愿服务、捐赠物资等,增强老复员军人的社会归属感和幸福感。
强调荣誉尊崇:
举办纪念活动:通过举办各类纪念活动,表彰老复员军人为国家和人民作出的贡献。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以物质和精神的形式,对老复员军人进行表彰和尊崇。营造尊军崇军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对老复员军人进行尊重和关爱,形成尊军崇军的社会风尚。
这些新政策的实施旨在全面保障和改善老复员军人的生活,从多个方面给予他们全方位的关爱和支持。
抗美援朝复原的老兵有什么待遇? (三)
最佳答案抗美援朝复原的老兵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活补助:
对于在乡的复员军人,享有每月定期的生活补助,补助金的月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而异,通常在400多元一个月左右。每年还会发放一次优待金,金额范围约在20003000元之间。每年还有一笔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具体金额会根据年份有所调整,例如去年的总金额达到1690元。
医疗保障:
复员军人在医疗保障方面也享有相应待遇,但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具体方式多样,但基本均包含一定的医疗补贴。
其他待遇:
对于1954年10月30日之前入伍的老兵,根据入伍时间的不同,补助金存在一定的高低差别。对于在职已退休或离休的复员军人,通常不提供定期补助,但部分地区会发放慰问金,不过此类政策的实施地相对有限。
请注意,待遇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具体待遇还需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
什么是老复员军人 (四)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一般老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的复员军人,但是也有指年纪较大的复员军人,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经组织批准复员的人员。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也按复员军人对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条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办理。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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