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的有什么程序 (一)

结婚登记的有什么程序

优质回答婚姻登记的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携带必要的证件,共同前往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向工作人员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

第二步,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到达婚姻登记机关,并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这一步骤确保了双方自愿参与婚姻登记的意愿。

第三步,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双方当事人需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亲自签名或按指印。这一动作象征着双方对婚姻关系的正式确认。

第四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或协议进行仔细审查。如果符合结婚登记的所有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准予登记,从而完成婚姻登记的整个过程。

请注意,整个过程中,双方需保持沟通,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也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以便顺利完成婚姻登记。

结婚证是在民政局还是人民政府办理 (二)

优质回答结婚证是在民政局办理,办理结婚证时要带好相关证件。

具体情况如下:

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办理。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根据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的身份不同,结婚登记分为了国内居民结婚登记与涉外结婚登记。如果是前者,则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是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如果是后者,则则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是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呢? (三)

优质回答结婚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男女双方需自愿结婚:这意味着结婚是男女双方基于个人意愿做出的决定,不受外界强迫或干涉。

达到法定婚龄:男方需年满22周岁,女方需年满20周岁。这是法律对结婚年龄的最低限制,确保双方具备足够的心理和生理成熟度来承担婚姻责任。

双方均无配偶:这包括未婚、离婚、丧偶等状态。结婚登记时,需提供证明双方当前未涉及婚姻关系的相关文件。

双方之间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这是为了避免近亲结婚,近亲结婚可能导致遗传疾病的风险增加,对后代健康不利。因此,结婚登记时需提供证明双方无此类血亲关系的相关文件。

户口页已婚可以领结婚证吗 (四)

优质回答户口已婚,确实已婚则不可以办理结婚证,如果户口本上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可以进行申明后办理结婚证。

户口本显示已婚领证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户口本已婚,如果是户口登记机关登记错误的,当事人之前是未婚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之后再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

2、如果是之前已婚,现在再婚的,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更改户口本相关信息是需要到公安派出所申请进行变更,且必须是由本人提出的,而结婚证是由民政部门制作和派发;

3、办结婚证时必须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的书面申明。户口本上写了已婚,民政局会要求当事人拿出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

多大可以领结婚证

男方满二十二周岁、女方满二十周岁可以领结婚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在领取结婚证的时候,年龄只是其中的条件之一,除此之外登记结婚的双方还要满足其他的条件,如双方都没有配偶,同时也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希望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登记结婚,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优尔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