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为了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维护粮食安全和农村稳定发展,国家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严格规定。这些规定包括: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以及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一)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贡献者回答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内容包括: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这些规定旨在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其中,“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是为了保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则是为了防止恶意占地行为;“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和“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则是为了维护土地市场的秩序和承包地的合理使用;“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是为了防止以各种名义非法占用耕地;“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住房权益,避免过度占用耕地;“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是为了打击非法房地产交易;“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则是为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权力滥用。

这些“八不准”规定的实施,需要各地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也需要广大农村居民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耕地资源和农村秩序。

乱占耕地八不准六严禁 (二)

贡献者回答(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六个严禁”的要求:

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平原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合理制定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目标。退耕还林还草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内,涉及地块全部实现上图入库管理。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要立即停止。

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要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乡道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的要立即停止。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今后新增的绿色通道,要依法依规建设,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履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确需占用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在建项目,应立即停止并纠正;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限期恢复,确实无法恢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划。

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造成明显影响的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采取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允许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耕地规模前提下,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

5.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加强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加强耕地利用情况监测,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6.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批地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用地。各地区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

(三)耕地用途“五不得”

1.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

2.不得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还湖规模;

3.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

4.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

5.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四)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

1.不得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2.严禁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3.严禁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4.严禁新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二)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

(六)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修改的管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园区)和城市新区(小区)。对清理后拟保留的开发区,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的原则严格审核。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也不得擅自修改。

严禁毁坏耕地宣传标语 (三)

贡献者回答1.爱惜国土,珍惜资源,你我携手,共创家园。

2.金山银山不能食,无粮只能饿肚皮;经济发展要迅猛,不能破坏毁耕田。土地是我们生命线,一旦失去难复原。全国土地日到了,保护土地,才能拥有

1.爱惜国土,珍惜资源,你我携手,共创家园。

2.金山银山不能食,无粮只能饿肚皮;经济发展要迅猛,不能破坏毁耕田。土地是我们生命线,一旦失去难复原。全国土地日到了,保护土地,才能拥有幸福家园!

3.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4.对来访来信来电的咨询和纠纷来访投诉,首问人员应热情接访,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并登入《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登记簿》,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做好解释答复。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

5.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6.合理利用土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7.严格土地管理,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8.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9.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10.土地资源本有限,金银遍地也难换。人类生存粮为本,全靠土地做贡献。高楼万丈平地起,保护土地路艰难。只重眼前小利益,毁坏土地不长远。全国土地日,坚持科学发展观,保护土地生命线!

11.珍爱土地,就是珍爱生命线;保护资源,就是保护幸福泉。

12.耕地是孕育人类繁衍生息的母本,是人类生存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环境的无休污染,部分土地让沙暴吞没盐碱侵蚀,让化工产业污染,寸草不长颗粒无收。全国土地日:珍惜有限土地资源,美治环境良田再现。

13.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14.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建设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

15.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保住耕地生命线。

16.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17.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18.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

19.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建设美好新农村

20.为了明天的美好,请珍惜每一寸土地。

21.保护土地节约资源,造福子孙万代。

22.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

23.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合理利用每寸土地

24.世纪年初期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各项建设占用土地大量增加乱占滥用耕地现象日趋严重土地供需矛盾异常突出土地问题形势日益严峻。

25.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

26.结合国情省情县情,继续开展“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国策宣传,深入阐述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规范管理的科学内涵。

27.保护耕地粮为纲,坚守红线法是本。

28.多节约一寸土地资源,为后代多出一方发展空间。

29.珍惜土地人人有责,保护耕地利国利民。

30.号 关于开展规范农民建房提升年 规范农民建房宣传标语 页 财富值 余干县“规范农民建房管理 页 免费对新建房户进行经济约束(根据 赣府发〔〕 号文件规定 由建房户在办理

31.合理利用土地,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32.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依法实行特殊保护。

33.土地是爹娘的怀抱,养育了儿女养育了富有;土地是赤子的思念,走出千万里也走不回首。爱护珍惜土地,家园就永远幸福驻留。全国土地日,愿家乡美丽,祖国富饶,每一寸土地都神奇,创造中华的奇迹。

34.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35.保护国土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36.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

37.耕地保护始于心,节约用地践于行。

38.加强土地资源综合整治,加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39.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

40.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4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42.保护土地,节约资源,造福子孙万代。

43.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勘查开采必须依法。

严禁毁坏耕地宣传标语是admin分享,属于宣传标语,共有4020个字。下载本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

耕地保护八不准宣传标语 (四)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1.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2.依法查处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3.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制止非法乱占耕地!4.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5.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6.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7.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8.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9.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10.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11.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法律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第十条 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八不准限制乱占耕地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优尔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