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民会议纪要》解读:聚焦民刑交叉纠纷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一直是个复杂而棘手的问题。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这份被业界称为“九民会议纪要”的文件,针对民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给出了具体的指导。纪要中详细阐述了民刑交叉案件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形,为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和依据。

《九民会议纪要》解读:聚焦民刑交叉纠纷处理 (一)

《九民会议纪要》解读:聚焦民刑交叉纠纷处理

《九民会议纪要》关于民刑交叉纠纷处理的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民刑交叉案件的定义:

《九民会议纪要》未直接提出“民刑交叉案件”的概念,但通过引用学者的定义,解释为既涉及刑事法律关系又涉及民事法律关系,且两者之间存在交叉、牵连和影响的案件。

民商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分别审理:

强调同一当事人因不同事实分别发生的民商事纠纷和涉嫌刑事犯罪,两案应分别审理。列举了五种应分别审理的特定情形,这些情形已为最高法的多份判例所认可。

“同一事实”的认定:

实践中,法院根据案件事实是否属于“同一事实”来判断民刑交叉案件的审理顺序。《纪要》从实体法和诉讼法角度,结合民事和刑事思维的差异更清晰地理解“同一事实”的概念。

涉众型经济犯罪与民商事案件的程序处理:

强调通过单个审理民商事案件无法有效化解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矛盾。对于受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的民事诉讼,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并将相关材料移送侦查机关或正在审理该刑事案件的法院。正在审理民商事案件的法院发现有涉众型经济犯罪线索时,应中止审理并将犯罪线索和有关材料移送侦查机关,体现“先刑后民”的原则。

防止刑法过度扩展:

强调当事人因租赁、买卖、金融借款等与涉众型经济犯罪无关的民事纠纷,请求相关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旨在防止刑法过度扩展,避免通过刑事手段干预民商事审判,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

《纪要》的局限性和未来展望:《纪要》虽具有“问题意识强”、“指导理论新”、“涉及面广”的特点,但仍存在未解决的细化解释问题,如“同一事实”的认定标准模糊、裁定中止诉讼的具体标准不明确等。《纪要》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民事、行政、刑事审理裁判顺位问题未涉及,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相关政策或指南出台。《纪要》并非司法解释,不能作为裁判依据进行援引,但可以在裁判文书“本院认为”部分进行法律适用分析时作为说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耳其共和国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第三章 刑事案件中的相互协助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土耳其共和国签订的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明确双方在处理犯罪案件时的协助义务。协定第三章详细阐述了在刑事案件中双方提供的最广泛互助措施。 根据第二十八条规定,缔约双方有责任在对提出协助请求的司法机关有权处罚的犯罪进行诉讼时,提供广泛的互助措施。这包括但不限于预审程序执行、获取陈述、搜查、扣押、文件和赃款赃物的移交、文书送达和裁决书通知等。

第二十九条列出了拒绝刑事司法协助的特殊情况,如请求所涉及的犯罪被视为政治犯罪、军事犯罪或根据法律不构成犯罪。 第三十条规定了司法协助请求书的内容,需包括请求机关、目的及理由、人员身份与国籍、送达文书的姓名和地址等信息。调查委托书则需概述指控的犯罪及其事实概要。

第三十一条规定了请求的执行和结果通知,强调了与非刑事案件相同的程序。 第三十二条规范了调查委托书的执行方式,要求按照本国法律进行,同时规定了记录或文件的交付方式,以及归还证据的条件。

第三十三条允许在未决刑事诉讼中暂时延迟移交物品、记录或文件,但请求方应在执行调查委托书时尽快归还,除非被请求方放弃归还要求。 第三十四条规定了证人和鉴定人的出庭,提出请求的缔约一方需提及证人或鉴定人到司法机关亲自出庭的重要性,被请求方应邀请他们出庭,并在请求中明确支付津贴、旅费与食宿费用。

第三十五条规定了支付证人或鉴定人所需的津贴与旅费,数额至少应等于审讯举行地国家现行付费标准。 第三十六条保护传唤到司法机关出庭的证人或鉴定人,禁止因入境前罪行、证词或鉴定结论而调查其刑事责任、逮捕或剥夺自由。

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在押人员作证的情况,允许将他们移交至提出请求的缔约一方进行询问,条件是继续受到拘禁并在询问完毕后尽快返回。 第三十八条关于赃款赃物的移交,缔约一方需根据另一方请求,将发现的罪犯在境内犯罪时获得的赃款赃物移交给请求方,但需保护请求方及第三方的合法权利。若赃款赃物对请求方境内其他未决刑事诉讼至关重要,可延迟移交。

第三十九条涉及诉讼的转移,缔约一方有义务根据请求,按照本国法律,对本国国民在请求方境内犯罪的案件提起刑事诉讼。移交请求应附有关于事实调查结果的文件。被请求方应将刑事诉讼结果通知请求方,并附送最终判决副本。 第四十条规定了司法记录和刑事判决的通报,被请求方应根据同等条件向请求方提供所需刑事诉讼的司法记录摘要或情况。除了第一款规定的情况外,应满足请求方的法律或实践要求。缔约双方每年至少通报一次关于对方国民的刑事定罪情况。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耳其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愿意促进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决定缔结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为此目的,缔约双方议定下列各条:

三大审判 一个执行是指? (三)

三大审判 :民商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

一个执行:执行工作既要通过加大工作力度解决执行难,又要通过社会各方面支持,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从源头上减少执行难。

【拓展】民商事审判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以定纷止争为目标,不断拓宽司法调解的适用范围,综合发挥诉讼、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裁决等调处手段作用,进一步推动建立和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

刑事审判要坚持“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要求,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和杜绝超期羁押以及超审限问题,切实保证无罪的人不受追究,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做好死刑核准权统一行使后的刑事审判工作,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不断提高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

行政审判要切实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推进管辖制度改革,规范撤诉行为,善于调动和发挥行政救济程序的职能作用,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刑民交叉案件最新法律规定 (四)

同一当事人因不同事实分别发生民商事纠纷和涉嫌刑事犯罪,民商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应当分别审理,主要有下列情形:

1、主合同的债务人涉嫌刑事犯罪或者刑事裁判认定其构成犯罪,债权人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

2、行为人以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他人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或者刑事裁判认定其构成犯罪,合同相对人请求该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他人承担民事责任的;

3、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或者刑事裁判认定其构成犯罪,受害人请求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民事责任的;

4、侵权行为人涉嫌刑事犯罪或者刑事裁判认定其构成犯罪,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

5、受害人请求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人之外的其他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

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是,在上述情形下,有的人民法院仍然以民商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为由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对此,应予纠正。

一、刑事案件构成要素

1、作案时间要素

2、作案空间要素

3、案件相关人要素

4、案件相关行为要素

5、案件相关物要素

二、刑事案件基本特点

1、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2、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3、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4、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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