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寻衅滋事罪辩护词认罪认罚
- (一)认罪态度的积极表达
- (二)认罚意愿的明确表达
- (三)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与分析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寻衅滋事罪辩护词认罪认罚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寻衅滋事罪辩护词认罪认罚
介绍: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扰乱社会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它涵盖了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多种行为。当面临寻衅滋事罪的指控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辩护。本文将围绕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探讨在认罪认罚背景下的辩护策略。
一、案件背景与指控
在本案中,被告人被指控犯有寻衅滋事罪,具体行为包括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随意殴打他人以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认罪认罚的辩护策略
(一)认罪态度的积极表达
在辩护过程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首先积极表达认罪态度。被告人明确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积极的认罪态度,不仅体现了被告人的悔罪心理,也为后续的从宽处理奠定了基础。
(二)认罚意愿的明确表达
除了认罪之外,被告人还明确表达了认罚的意愿。他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承诺在刑罚执行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这种明确的认罚意愿,有助于法院在量刑时考虑给予从轻处罚。
(三)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与分析
在认罪认罚的同时,辩护人还对被告人的行为性质进行了辩解与分析。辩护人
- 1、认罪认罚缓刑辩护词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 2、辩护词中关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词有哪些
- 3、初犯辩护词
- 4、认罪态度好的辩护词是怎么样的?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寻衅滋事罪辩护词认罪认罚的相关问答
认罪认罚缓刑辩护词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一)
答一、认罪认罚 缓刑 辩护词 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刑事辩护词 格式 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 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 (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 辩护人 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2)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 前言: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 罪名 、有列轻的法定条件,以及 诉讼 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上展开辩论和论述。 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船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辩护人:某某某 年 月 日 二、缓刑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只要被判处的 刑罚 不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超过3年,就不符合适用缓刑的对象条件,不能适用缓刑。这是缓刑的对象条件。 (二)犯罪分子有无真实的悔罪表现 要看犯罪分子有无真实的悔罪表现,是否真诚悔过自新,只有真诚悔改自新,确有悔罪表现的才可以适用缓刑。被告人是 正当防卫 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丧失社会危害能力的聋哑人、盲人等残疾人, 犯罪中止 的,在案发后主动 投案自首 的,主动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主要线索得以侦破其它重大案件的,或者被抓捕归案后能坦白交待犯罪事实,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充分认识,真诚表示悔过自新,真诚表示今后不再危害社会等行为都应当视为确有悔改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主观条件。 (三)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这也是实践中最难把握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要素,对于适用缓刑后是否还能再危害社会应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审查判断,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是否鄙劣、犯罪手段是否残忍奸诈、是否是偶犯、初犯或者连续犯等犯罪要素分析判断他们犯罪的主观恶性的深浅程度,以及是否容易改造,根据在 共同犯罪 中是否居于 主犯 、 从犯 或者胁从犯地位、犯罪后对危害后果的认识等分析判断犯罪的社会危害。只有全面综合分析确实认为适用缓刑不至于再危害社会的方可宣告缓刑。对此可以称之为适用缓刑的社会条件。 (四)犯罪分子必须不是 累犯 《 刑法 》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受过刑事处罚,仍不思悔改,在释放或者赦免后较短的时间内又犯新罪,足以表明这种犯罪分子恶习难改,甚至是屡教不改,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放在社会上难以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这也是适用缓刑的对象条件。 应该说,辩护词正文当中的内容恰恰就是体现辩护 律师 辩护水平高低的,因为辩护词当中必须要结合案件的前因后果以及律师本人对全案的看法,可以说在同一个案件当中,有可能不同的律师提交的辩护词的内容就完全不一样,但是辩护词的格式我们都可以简单的了解一下,不过没有 犯罪嫌疑人 自己写辩护词的。
辩护词中关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词有哪些 (二)
答1. 被告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认罪态度极好。
2. 被告自始至终怀着赎罪的心态详细、如实供述自己的所作所为,从无隐瞒、捏造等他推责任、逃避打击等行为。
3. 被告在公安机关以后几次的讯问中的供述基本相同,连细节也陈述的前后一致。
4. 对此,起诉书在第4页第1段也确认了该事实。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我方当事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
一、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及其定性本身没有异议。
二、被告人犯罪情节并不严重。根据刑法学理论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精神,认定诈骗罪情节是否严重主要从诈骗所得数额、犯罪行为导致的后果等方面来衡量。
三、本案中,被告人具有诸多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1) 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无隐瞒、捏造等推责任、逃避打击等行为。
(2) 被告人有真诚的悔罪表现,无论是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上还是法庭上,都表达了自己真诚的悔罪态度。
(3) 被告人一贯表现良好,没有劣迹,不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不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
(4) 被告人愿意主动接受罚金刑,以表明自己的悔罪诚恳态度。
(5) 从利于罪犯改造的角度,恳请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综上,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列明的多从轻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请法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考虑被告的行为情节以及后果。故恳请人民法院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
辩护词中关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的辩护词,其实主要在于认错的态度。对于法院以及我国法律的一些解释条例来说,认罪悔罪不仅体现在语言上,还需要有些行为的表现,这就需要向律师进行询问了,并且怎样才能使得法院能够给与最大的从宽处理。
初犯辩护词 (三)
答初犯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
我们受被告人郑超然**亲属的委托,广东广成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被告人郑超然**的辩护人,现依据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寻衅滋事罪这一定性没有异议,但认为被告人具有如下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一、被告人郑超然**属于从犯。本案中,被告人郑超然**是同案人周潮灿与被害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出于朋友义气,参加了与被害人的打架,与同案人周潮灿等人相比,郑超然**在整个共同犯罪中明显是起着辅助和次要作用,居次要地位,属于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告人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及事态的扩大有责任、有过错。法庭调查表明,引发本案的起因其实很简单,就是在被害人与被告人因为琐事发生争执,本来是一件小事情,但被害人却 ,以至于小事无法解决,使矛盾激化,双方继而大打出手。如果当初被害人合理合法,事件可能就不会发生。事情发生时如果梁某某能够保持冷静,不介入双方的冲突而是予以劝解或干脆打电话报警,事件将会是另外的结果。但是遗憾的是,被告人处于朋友义气,参与了打架。被告人参与打架是不对的。但在评价被告人行为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受害人本身是有过错的,对整个案件的.发生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属于初犯、偶犯,犯罪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在法庭上能当庭认罪,真诚向被害人道歉,有悔改表现。另外,事件发生后,被告人的家属多次向被害人表达诚恳歉意,探望被害人,并表示愿意足额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只是由于被害人的过分要求和无理拒绝才无法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将耐心寻求被害人的谅解,争取消除矛盾纠纷。请考虑情况,对被告人郑超然**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是初犯,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有悔改表现。根据上述《刑法》有关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若干意见》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理,对其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意见,请合议庭参考。!
辩护人:
2012年 月 日
认罪态度好的辩护词是怎么样的? (四)
答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 犯罪嫌疑人 的处罚都会根据犯罪嫌疑人本身的认罪态度以及他的犯罪情节来进行判断的,如果说认罪态度好的话,那么在进行量刑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将这个因素考虑进去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认罪态度好的 辩护词 是怎么样的 一、认罪态度好的辩护词是怎么样的 认罪态度好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 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 辩护人 认真地研究了 一审 判决书 ,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 二、对 公诉 机关指控被告人犯 诈骗罪 的犯罪事实及其定性本身没有异议。 被告人犯罪情节并不严重 根据 刑法 学理论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 法发[1996〕32号)第一条的精神,认定诈骗罪情节是否严重主要从诈骗所得数额、犯罪行为导致的后果等方面来衡量。从公诉机关查明的事实和提交的 证据 来看,被告人的行为够不上情节严重: 1、涉案金额较少。 2、不是惯犯或者流窜作案。 3、诈骗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而非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资金或救灾、抢险等民政救助财物,未造成企事业单位停产停业损失; 4、犯罪行为未导致受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后果相对较小; 本案中,当事人具有诸多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1)认罪态度较好 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认罪态度极好。被告自始至终怀着赎罪的心态详细、如实供述自己的所作所为,从无隐瞒、捏造等他推责任、逃避打击等行为。被告在公安机关以后几次的讯问中的供述基本相同,连细节也陈述的前后一致。对此, 起诉书 在第4页第1段也确认了该事实。根据2010年10月1日期实施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7条的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被告人,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 自首 、坦白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2)被告人有真诚的悔罪表现不论是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上还是今天在法庭上,表达了自己真诚的悔罪态度。人民法院在对王某量刑时应该酌情考虑。与此同时,被告人愿意主动接受 罚金 刑,愿意以此方式来主动接受惩罚,以表明自己的悔罪的诚恳态度。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第七款: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处10%。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在20%以内按比例轻处。 (3)被告一贯表现良好,没有劣迹,不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不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 (4)被告愿意立即退还赃款 被告人明确表示要立即退赃,并且其家属也当庭表示立即退回赃款。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二)被告人退赃、赔偿的(不含损失在2 000元以下的),在10%以内按比例轻处; (5)从利于罪犯改造的角度,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处从轻处罚对于初犯、偶犯,要考虑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判处实刑后的交叉感染综上,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列明的多从轻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请法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考虑被告的行为情节以及后果。故恳请人民法院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 认罪态度好的话,那么在这个辩护词当中肯定要体现出来,比如说,当事人在归案之后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以及检察院的相关活动,还有就是如果存在着赃款的话,那么可以将立即退还赃款,这一行动写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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