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的大家庭中,每一项法律都是维护秩序与公正的坚固基石。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作为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规,其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以及通过教育预防毒品危害的决心,为构建无毒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
- 2、中华人民禁毒法十三条规定
- 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13条规定是什么
- 4、第十三条规定什么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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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如下: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协助: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上述教育过程中应当予以协助。
此规定的重要意义:体现了国家对禁毒教育的重视,特别是针对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内容,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禁毒意识和抵制毒品的能力。
中华人民禁毒法十三条规定 (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第二十条 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种植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
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的提取加工场所,以及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仓库,列为国家重点警戒目标。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的提取加工场所或者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仓库等警戒区域的,由警戒人员责令其立即离开;拒不离开的,强行带离现场。第二十三条 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依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或者有证据证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并可以对相关单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13条规定是什么 (三)
答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并且这一条还规定,对于此事,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进行协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并且这一条还规定,对于此事,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进行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十三条规定什么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 (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
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宣传教育。
毒品一般是指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这里的药物一词是个广义的概念,主要指吸毒者滥用的鸦片、海洛因、冰毒等,还包括具有依赖性的天然植物、烟、酒和溶剂等,与医疗用药物是不同的概念。
青少年拒毒防毒要做到“九不”,具体如下:
1、不听人蛊惑,不受人引诱。对一些鼓吹吸毒有什么“好处”的话,要加以抵制,不可轻信,要学会看清花言巧语背后的诱饵,谨防上当;
2、不要与吸毒、贩毒者为伍。交友应慎重,尤其是明知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切不可哥们义气,交往成友。遇到亲友吸毒时,应劝其戒毒,劝说无效时应尽快离开他们,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3、不要接近吸毒场所。因为在吸毒场所停留,你已经不知不觉地在吸毒,多停留一分钟,染上毒瘾的危险性也就增加十分;
4、不要放任好奇心,也不要自信逞强。吸毒极易成瘾,如果以身试毒,一试便无力自拔,势必付出惨痛的代价;
5、不要接受与毒品有染的人送的香烟和饮品。这是因为毒品常常是掺和在香烟中的,接受了这种香烟往往是接受了毒品,而含海洛因的香烟三根就可以令你上瘾。另外,在娱乐场所,切不可接受陌生人送的饮料、水及药片,很多毒品是无色无味的;
6、不要因为遇到不顺心的事情而听信谣言,以为吸毒可以消愁解闷。要勇敢、坦然地面对失学、失业、失恋等人生挫折,绝不能用毒品麻醉自己;
7、不要有炫耀、爱慕虚荣的心理,以为有钱才吸得起毒。吸毒不仅是一种愚昧的可耻行为,而且是一种应受惩罚的违法行为;
8、不要盲目模仿吸毒者,也不要崇拜吸毒的“偶像”;
9、不要养成吸烟的坏习惯。须知青少年吸烟者最容易被毒贩俘虏。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优尔律网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