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第几条

贪污罪第几条

### 贪污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具体规定与解读

一、贪污罪的法律定义

贪污罪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一条款明确界定了贪污罪的基本构成,即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犯罪行为涉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与对象

犯罪主体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这些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也以贪污罪论处。

犯罪对象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这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救灾、防汛、优抚、移民、救济等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这些财物的所有权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任何非法占有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三、贪污罪的量刑标准

量刑依据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不同的刑罚。具体量刑标准包括贪污数额的大小、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具有自首、退赃等情节。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贪污罪的司法解释与典型案例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罪的认定和量刑提供了更具体的指导。例如,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二十万元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典型案例

在实际案例中,如某市交通局局长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工程量、虚构合同等手段非法套取国家财政拨款并占为己有,最终被法院认定为贪污罪。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和严重后果。

五、全文总结

贪污罪作为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其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的客观方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对犯贪污罪的将依法予以严惩。同时,通过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贪污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职务的廉洁性和公正性,为国家和人民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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