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哪些条款已失效,哪些依然有效? (一)

最佳答案了解劳动合同管理新动态:效力与适用 在探讨我国劳动合同制度时,我们注意到,《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并未明确提及废止,其效力如何界定呢?
效力解析 尽管《劳动合同法》出台后,《通知》中与新法冲突的部分自然失效,例如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原第3条中关于不同合同期限对应试用期上限的规定已不再适用,因其与新法规定冲突。
然而,部分条款仍保持效力,如通知中的第5条,关于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约定,以及第9条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规定,这些内容在现行法律中仍具有指导意义。 重要条款保留
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的具体期限调整已由新法取代,但关于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处理方式,仍需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进行操作。这些条款对于实践中的劳动合同管理具有实际指导作用。 总结与建议
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我们在日常劳动合同管理中做到与时俱进。尽管部分旧通知条款失效,但仍有关键内容需被重视和遵循。希望本文对您理解和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包括( )。 (二)
最佳答案【答案】:B,D,E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②员工招收录用条件、招工简章、劳动合同草案、有关专项协议草案审批权限的确定;③员工招收录用计划的审批、执行权限的划分;④劳动合同续订、变更、解除事项的审批办法;⑤试用期考查办法;⑥员工档案的管理方法;⑦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保存办法;⑧集体合同草案的拟订、协商程序;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的档案移交办法、程序;⑩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修改、废止的程序等。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三)
最佳答案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无论是公司管理人员还是普通员工,都必须熟悉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以调整、稳定、和谐公司的劳动关系。
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认真学习并执行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加强劳动合同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员工在缔约过程中有权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可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具体根据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公司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根据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时长不同。
公司对享受特殊待遇的员工,如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约定三至五年服务期。员工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或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违反服务期和保密约定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服务期限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实际损失高于约定金额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双方可协商变更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如协商不成,应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中止时,由于法定或约定原因,双方在一定时间内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止期间,如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合同解除包括协商解除、公司解除和员工解除。协商解除时,员工主动提出解除无需经济补偿。公司因非过失原因解除或员工因过失解除,应按法律规定执行。
合同终止包括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终止或客观上无法履行合同终止。
合同顺延适用于员工在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等特殊情况,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公司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员工工作年限及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员工因公司违规解除合同,公司还需额外给予医疗补助费。
因主观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用本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订立时,公司自招用之日起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解除时,应下达解除通知书。续订时,应在届满前三十天内送达续订意向通知书。顺延时,公司对顺延情况进行书面记载。终止时,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送达终止通知书。
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包括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帐、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员工出勤统计台帐、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其他专项协议台帐。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所有员工都需熟悉本制度,正确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劳动合同制度 (四)
最佳答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法律形式之一。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要求。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当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仍然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合同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合同条款
1、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劳动合同非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制度、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竞业限制等其他。
三、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者权利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2、劳动者义务
(1)完成劳动任务
(2)提高职业技能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四、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用人单位的权利
(1)自主、择优录用职工
(2)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3)劳动组织权利
(4)制定劳动纪律的权利
2、用人单位的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条件,缴纳社会保险;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a、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b、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c、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五、劳动合同的作用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 (五)
最佳答案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主要是参照《劳动法》来进行管理的。所有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员工,都需要遵守劳动合同的制度以及劳动法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必须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一、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
1、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
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起诉。
4、诉讼程序。
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根据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必须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要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的内容以及对劳动者的相关保护和劳动报酬。如有违约情况如何处理。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优尔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