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宁静而平凡的清晨,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温柔地洒在我的书桌上,带来一天最初的温暖与希望。我坐在桌前,心中满怀对生活的热爱与对未来的憧憬,准备记录下一些文字。在提笔之前,我愿以最诚挚的态度承诺,以下内容纯属个人见解与经历分享,绝无涉及任何法律诉讼或仲裁事宜之嫌。愿我的文字能如一缕清风,为您带来一丝愉悦与启迪。

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承诺(模版) (一)

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承诺(模版)

参与贵单位特定项目投标的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我司在全球范围内未涉及任何因我方责任导致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无违约、违法或不正当行为记录,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未遭受合同解除、违约赔偿或行政处罚。商业活动中,我司信誉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或处于处罚期内。

本承诺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成分,我司将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赔偿损失等。

此承诺书由我司正式出具,盖有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日期为签署日。

无诉讼证明如何出具 (二)

一、单位:

国企可以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私企就只能自说自话了。

二、个人:

直接说明本人在五年内没有参与任何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就可以了。

1、证明主体不同。在刑事诉讼中,证明主体主要是控诉机关和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具体包括人民检察院、自诉案件的自诉人。

一、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明主体主要是当事人。

二、其中,在民事诉讼中,证明主体是各方当事人,并且根据证据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分别由各方当事人就一定的事实进行证明;而在行政诉讼中,证明主体主要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由其对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证明。

2、证明对象不同。在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事实以及是否具有从重、加重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事实。在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主要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在行政诉讼中,证明对象主要是对确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具有意义的事实。

3、证明手段不同。在证明手段方面,虽然三大诉讼法关于证据种类的规定基本相同,但同一种类证据在不同诉讼中的证明意义却不完全相同。

一、如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的承认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免除原告对事实主张的举证责任;但在刑事诉讼中,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而且,在证据的收集、提供方面,三大诉讼法亦存在着不同。

二、在刑事诉讼中,履行控诉职能的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具有强大的侦查能力,可以动用国家权力去收集证据。相比较而言,民事诉讼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方法则要受到很多的限制,收集证据的能力较弱。而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能力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即被告不得再行政诉讼过程中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

求投标时用的履约信用证明 (三)

一、履约信用证明(范文)

XX公司履约信誉证明

——————:

根据 ,我局对其 年 季度在 项目 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结果证明如下:

XX公司为X级信用单位。

xx工商局

年月日

二、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诉讼情况声明(范文)

近三年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诉讼情况声明

致:

作为参加贵单位 项目的投标单位,我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合同不履约记录为 0 次(没有填0),诉讼记录为 0 次(没有填0),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投标时,要求履约信誉证明材料和近三年涉及的诉讼案件材料,是国有企业的要求,履约信誉证明最好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合同履约信用相关证明,如果无法提供,可以由自己出具合同履约信用声明;近三年涉及的诉讼案件材料,如果没有诉讼,可以自己出具无诉讼声明(可以与合同履约信用无不良行为记录一并出具)。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企业无诉讼声明投标,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优尔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