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上海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快速发展,为了规范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租房房租新规。这些新规不仅涵盖了租赁合同的订立与备案,还加强了对租金、押金等费用的监管。同时,针对群租、虚假房源等常见问题,新规也提出了明确的处理办法。那么,具体来说,上海租房房租新规都有哪些内容呢?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来详细了解。

上海租房房租新规有哪些? (一)

上海租房房租新规有哪些?

1、月租金收入3万以下免增值税2、优惠仅针对个人私房出租3、租给个人的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私房出租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所需资料。

近日,上海发布上海租房房租新规: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3万以下免征增值税。租房对大家一定都不陌生,独自一人在外地打拼,租房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如果你是房东在出租自己的房产时,月租金在3万以下即可免增值税,且仅针对个人私房出租。

上海租房房租新规:

一、月租金收入3万以下免增值税

个人出租不动产,按规定可以适用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因此,对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月租金收入总计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采取预收款形式的,可在预收款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总计不超过3万元的,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租金收入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优惠仅针对个人私房出租

个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私房出租),适用该办法。个人仅指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私房出租,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 5%)×1.5%

三、租给个人的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营改增有关政策规定,2016年5月1日营改增之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目前对私房出租,税务机关实行由委托代征点代征税款并代开发票的办法,出租方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委托代征点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考虑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安全性,只有部分符合条件的委托代征点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因此,如出租房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向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委托代开点申请代开。此外,出租方还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

承租方为个人的,出租方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私房出租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所需资料

个人取得私房出租收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委托代征点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请表》;

2、不动产产权证明或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能证明不动产权属的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3、出租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私房出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5、出租方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6、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方为单位的,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且仅针对月租金不超过3万元的出租房。但承租给个人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海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多地出台新规规范租房市场 (二)

《租赁条例(草案)》从三个方面加强市场主体管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一是加大对个人“二房东”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的管理,包括建立备案制度、从业人员实名从业、规范房源信息发布、实行合同网签、资金监管要求等;三是对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络信息平台经营者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在规范租赁行为上,《租赁条例(草案)》明确“禁止群租”,鼓励当事人订立长期租赁合同,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租赁条例(草案)》还强调突出民生保障,发挥保障性租赁住房作用。一是确立目标定位,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二是加强源头规划,明确编制专项规划以及重点布局要求;三是明确建设和管理要求,合理设置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优化申请审核流程、完善配租使用规范、规范租金和租期。

《租赁条例(草案)》还提出,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租赁价格监测机制,稳定租金水平。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条例明确了住房租赁体系的概念,尤其是增加了“经营服务规范”和“租赁关系稳定”两条内容,这比传统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提法进了一层。从这个角度看值得全行业学习,尤其是说明对于经营层面和租赁关系方面的重视。

提到租赁,就不得不提到长租公寓。严跃进表示,对于长租公寓企业来说,后续也需要建立风控管理部门或风控监测小组,真正吻合上海当前对于租赁企业的新要求。

如今,多个城市通过市场监管、减税、增加租赁用房供应、奖补等一系列措施,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与此同时,多个城市也陆续出台多项政策,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近日,为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高租赁市场价格透明度,深圳还发布了《深圳市2022年度房屋租赁参考价格》。此外,过去多年深圳也曾发布拟实行“非居改保”,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5%的相关通知。“对租金进行管制,在国际上是普遍现象,很多国家都制定了住房租赁条例,并对资金及其涨幅进行限制。”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徐跃进认为,《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是继北京之后,又一个规范住房租赁、长租公寓等新兴业态的地方性法规。特别的是,该条例利用单独一章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制度定位、布局要求、建设要求、管理要求等进行了规定,突出了保租房的重要地位。在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带动下,未来或有更多城市出台住房租赁相关政策。

上海人均居住面积法定最低标准是多少? (三)

上海人均居住面积法定最低标准是5平方米。

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最小出租单位)

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十条(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和居住人数限制)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前款所称居住面积,是指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

扩展资料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限制和最低承租面积的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不符合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限制和最低人均承租面积规定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10万元以下罚款。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上海租房新规的信息,欢迎点击优尔律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