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
-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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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介绍: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征收过程的公平与合理而制定的重要法规。该条例不仅明确了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还规定了补偿的程序和责任,旨在为农民提供稳定的法律保障,确保他们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安置。以下是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详细解读。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
根据条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征收土地时,必须给予农民相应的经济补偿,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并为其长远生计提供保障。这一原则体现了国家对农民权益的高度重视,也是实现农村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内容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相关问答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一)
答一、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没有出专门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有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 征地补偿标准 、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 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 安置补助费 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二、农村宅基地被征收能补偿多少钱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 工程建设项目 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2016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 (二)
答2016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中,明确了多种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对于耕地补偿,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为9万元,菜田则为15万元。而征收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更高,旱田为5.8万元,水田为9.9万元,菜田为15.6万元。除此之外,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平均每亩补偿为13.8万元,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的平均每亩补偿为13.6万元,而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的平均每亩补偿仅为2.1万元。
除了土地补偿外,还有其他税费需支付。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房屋及其他地上物补偿标准也有所规定。房屋补偿中,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制砖砼结构房屋为2800元,砖瓦房2400元,平房1900元。对于其他地上附着物,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165元,沼气池4600元,厕所190—300元,猪鸡舍150—260元,塑料大棚165—280元,菜窖180—330元,砖石墙190元,格栅450元,大门楼2400元,饮用水井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15000元,排灌大井3万元,排水管80—150元。
此外,还有一系列的补助费用,如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坟每座补偿5000元。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归谁? (三)
答集体土地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
网友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归谁?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纪子垚律师解答:
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县、乡政府直接管理和使用土地补偿费是不合法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纪子垚律师解析:
在集体经济组织收到款项后,应当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来决定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如果村委会不召开村民大会来商议此问题,村民可以申请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监督申请,要求督促村委会召集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
此外,村民还可以组织18周岁的十分之一的村民召开村委大会,或者由三分之一的村民代表提议,如果在此过程中,分配的决议存在违法情形,村民可以提起对于村委会的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村委会支付补偿款项。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没有明确具体土地补偿款分配问题。各省份对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比例有具体的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纪子垚律师简介
团队擅长涉资产类纠纷、婚姻家事与刑事辩护。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 (四)
答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农村集体所有成员共有,日常管理工作通常由当地村委会负责。这笔征地补偿费用必须用于安置征地后的农民。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若需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补助费将支付给该组织,并由其管理和使用。
这一规定确保了征地补偿费用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既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又确保了征地后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强调了村委会在征地补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应确保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真正惠及广大农民。
此外,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推动相关政策的完善和执行,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农村集体土地鱼塘征收赔偿条例 (五)
答农村集体土地鱼塘征收补偿条例的内容有:征收补偿范围主要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助费,具体计算方式每个地方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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