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专利检索分析报告模板如何书写?
- 2、专利侵权判定有多重要
- 3、写好专利,不得不懂的使用环境特征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专利检索分析报告模板如何书写? (一)

最佳答案一、 专利 检索分析报告模板如何书写 一份完整的“ 专利侵权 检索与分析报告”的外部结构由封面、主体内容与报告说明三部分组成。 封面应写明报告编号、项目名称、检索性质、委托人、委托日期、检索机构、完成日期等。 主体分为5部分:检索目的、检索要点、检索数据库与检索策略、检索结果与检索结论。主体部分的具体规范与相关说明如下: 1、检索目的:防止侵权检索的目的是寻找侵害专利,从而避免发生专利纠纷;被动侵权检索的目的是寻找 专利权 无效的依据。 2、检索要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因此,防止侵权检索与分析报告的检索要点中应当记叙完整的技术方案、产品或产品的外观形状,必要时附图加以说明。被动侵权检索与分析报告的检索要点中应当列出侵权专利的基本著录项目和权利要求,具体包括:申请(专利)号、申请日、专利名称、公告日、分类号、优先权、申请(专利权)人、设计人等等。 3 、检索要求: 专利权具有如下特征:无形性、公开性、法定性、时间性和地域性。检索委托人应在检索机构的指导下,写明需要检索的时间段和地域范围。有效专利的保护期限,依各国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而不同。 4、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全面、准确的文献检索是专利侵权检索与分析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前提。检索时应从关键词、分类法、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发明人等途径进行多方检索,注意同义词、缩写和术语。 5、检索结果:在检出文献中挑选出相关性较密切者,列出其专利文献基本信息,包括标题、专利号、申请日、公开日、专利权人、保护的有效期限和基本内容摘要。 6、检索结论:将委托项目的技术要点与检出的密切相关文献进行分析比较,根据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外观设计的侵权判定原则,对可能存在的专利侵权风险进行提示。 二、专利侵权分析报告是指什么 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 庭进行专利侵权 诉讼 的实体审理阶段,一般需要对专利侵权与否进行判定,而前提条件是需要根据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基础知识对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进行解释。在专利侵权判定被人民法院进行实体审查前, 代理 案件的 律师 团队按照法院的审理思路撰写专利侵权分析报告成为前期预审并做到未雨绸缪,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无论专利权人的权利基础是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还是 外观设计专利 ,将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或者设计方案进行合理合法的比对是判定专利侵权与否的关键。 专利侵权分析报告对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解释需要按照 专利法 及其实施细则、审查指南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根据不同的专利需要有不同的解释方法和原则,但至少需要包括如下内容: 1、调取发明专利的历史审查文档,进行禁止反悔原则的判断; 2、根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及其附图对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内部解释; 3、根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涉领域的公知常识性 证据 进行外部解释; 4、根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及其附图对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捐献原则的解释等等; 5、根据外观设计专利的简要说明对涉案专利的用途进行解释,用以判断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 《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 侵权行为 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 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向人民法院起诉。 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和企业会研发属于自己的专利产品,为了防止专利产品被研发出来后,随意的被其他企业和公民使用和更改,专利的发明人也是可以 申请专利 保护,如果在注册完专利产品后,出现了侵权行为就可以依法索要赔偿,同时也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使用专利产品。
专利侵权判定有多重要 (二)
最佳答案等同侵权是专利侵权行为中的一种重要类型。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同创造性的判断相似,等同特征的认定标准没有具体的标准,发生诉讼时法官的裁量空间较大,所以,等同侵权判定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最容易产生争议。在化学、生物、医疗、材料等技术领域,越来越多的侵权诉讼案件涉及到数值与数值范围的侵权判断。本文通过整理两件专利侵权案件,展示等同原则如何适用于数值范围的侵权判定。
案例一
格林公司诉讼杭州友邦侵犯其专利权ZL02150901.8。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友邦公司技术方案中的“摩尔比是蒎烯:过碳酸钠=1:1.011”与涉案专利中“加入量摩尔比是蒎烯:过碳酸钠=1:(1.1-3.0)”是否构成等同技术特征。
对于本案,应当首先正确理解该数值范围的功能和效果。涉案专利说明书对于该数值范围已有明确的释义:“本发明的关键是通过加入乙酸酐的间接方法,使过碳酸钠有效地释放其分子中‘有效氧’。加入乙酸酐后,它首先与过碳酸钠反应,生成有机过氧化合物中间体,……经鉴定后确定,它是过氧乙酸酐,这是真正起作用的环氧化试剂”、“过碳酸钠是一种无机化合物,白色固体,其‘有效氧’含量为12%-13%”、“为了确保反应完全,过碳酸钠需要过量。在反应前可以先分析其‘有效氧’含量,根据分析结果计算出过碳酸纳的投料量。通常将过碳酸钠控制在蒎烯摩尔用量的1.1~3.0倍”。
即涉案专利是通过过碳酸钠与乙酸酐反应,原位制备过氧乙酸酐进而催化制备环氧蒎烷,能够克服现有技术中采用过氧乙酸或其他的无机过氧化物时的缺陷。由于过碳酸钠的‘有效氧’含量不同,若想保证反应完全,过碳酸钠与蒎烯的摩尔量比将需要做出相应调整。
在此基础上,法院给出审判决定:被诉侵权方法的技术特征b加入量摩尔比蒎烯:过碳酸钠=1:1.011与涉案专利技术特征B加入量摩尔比蒎烯:过碳酸钠=1:(1.1-3.0),构成等同技术特征。理由如下:第一,手段基本相同。两者均采用过碳酸钠这一环氧化试剂来制备环氧蒎烷,且与蒎烯的加入量相比过碳酸钠的加入量均为过量。虽然两者过碳酸钠与蒎烯的加入量摩尔比存在稍许差异,但友邦公司使用了“有效氧”含量为13.5%的过碳酸钠,由前述对涉案专利技术特征B的解释可知,在均采用过量过碳酸钠作为环氧化试剂的前提下,蒎烯与过碳酸钠加入量摩尔比与涉案专利存在稍许差异,但这并没有实质性改变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发明点,且在说明书中明确指明过碳酸钠需要过量,可以根据其“有效氧”含量来计算出加入量的情况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通过创造性劳动能够联想到在采用 “有效氧”含量为13.5%的过碳酸钠的情况下,可以减少其加入量从而改变其与蒎烯的加入量摩尔比。第二,功能相同。两者均利用过碳酸钠中“有效氧”,使其与乙酸酐反应产生过氧乙酸酐,过氧乙酸酐再与蒎烯反应生成环氧蒎烷,即两者均通过使用过量的过碳酸钠,达到了使价格较高的蒎烯完全反应的功能。第三,效果相同。两者均采用过碳酸钠作为蒎烯的环氧化试剂,克服原有的过氧乙酸或其它无机过氧化合物在制备过程中产生的缺陷,实现了反应平衡、操作安全、产率好、产品纯度高和成本低廉的技术效果。
其实,对于该类数值范围的侵权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中已给出相关规定:55、对于包含有数值范围的专利技术方案,如果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所使用的数值与权利要求记载的相应数值不同的,不应认定构成等同。但专利权人能够证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所使用的数值,在技术效果上与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数值无实质差异的,应当认定构成等同。
所以,当专利侵权诉讼判定涉及数值范围时,法院将主要从该数值范围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考虑,当技术效果基本相同时,将被认定为构成等同。
案例二
宜兴市连铸耐火材料厂有限公司与阳泉市东风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书限定了其显气孔率“不大于10%”,且说明书实施例中明确记载本发明制取的莫来石铸口砖的三个样品数据的显气孔率分别为6%、2%、4%,应当认为,只有显气孔率不大于10%的莫来石铸口砖才能实现涉案专利所述的技术效果,在解释权利要求时,不应突破这一明确的范围限定。另一方面,东风公司提交了相应材料证明显气孔率变大会导致耐火材料的性能和效果变差。所以,显气孔率不大于10%的莫来石铸口砖与显气孔率为12.9%的莫来石铸口砖不仅在显气孔率数值上存在明显不同,二者的技术效果也明显不同。因此显气孔率不大于10%与显气孔率为12.9%这两个技术特征不能被认定为构成等同。
可见,案例二中,法院也主要是从数值范围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考虑,二者的技术效果明显不同,所以不构成等同。
此外,笔者通过查阅相关规定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指出:权利要求采用“至少”、“不超过”等用语对数值特征进行界定,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后认为专利技术方案特别强调该用语对技术特征的限定作用,权利人主张与其不相同的数值特征属于等同特征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笔者对该规定的理解如下:当专利文件采用“至少”、“不超过”等用语对数值特征进行界定时,可以确定其含义是只有采用“至少”、“不超过”的数值时才能够实现该专利的技术效果,对于其他的数值,专利权人希望排除这些不能实现其方案或者达到其效果的数值。
综上,对于涉及数值范围的专利技术方案,可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第55条规定进行判断,即应当基于该数值范围产生的技术效果,若技术效果相同,则认定为等同技术特征,反之,则不能认定为等同技术特征。但是,对于采用“至少”、“不超过”等用语对数值特征进行界定的技术特征,则应认为,与其不同的数值特征不应被认定为构成等同。
写好专利,不得不懂的使用环境特征 (三)
最佳答案在专利撰写中,使用环境特征是权利要求的关键组成部分,用来描述发明适用的背景或条件。以下是对使用环境特征的详细解释:
2. 使用环境特征在专利撰写中的作用: 明确适用范围:使用环境特征有助于明确专利技术的适用范围,从而在侵权判定时提供清晰的比对标准。 增强专利有效性:通过详细描述使用环境特征,可以确保专利在特定环境下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防止被质疑缺乏必要技术特征。 扩大保护范围:适当考虑使用环境特征有助于确保专利的有效覆盖,防止他人通过微小改动规避专利保护。
3. 撰写时如何考虑使用环境特征: 详细描述:在撰写专利时,应详细描述使用环境特征,包括使用环境的具体条件、限制和要求等。 平衡效率与精确性:虽然有时可能采用效率优先的撰写策略,但应确保专利的精确性和覆盖范围是基本原则。在撰写时应平衡效率与专利的法律保护要求。 参考案例:可以借鉴已有的专利案例,如“用于管路弯角结构的减震装置和空调器”和“主遥控器及辅遥控器”等专利,了解如何有效运用使用环境特征来增强专利的保护力度。
综上所述,使用环境特征是专利撰写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有助于明确专利技术的适用范围、增强专利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并在侵权判定时提供清晰的比对标准。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专利检索分析报告模板如何书写?~写好专利,不得不懂的使用环境特征,优尔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