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问责的事故等级有哪些? (一)

2024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问责的事故等级有哪些?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问责的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较大交通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这些等级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来划分的,具体如下:

1. 特别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0人死亡,或者100人重伤,或者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在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时,车主应遵循以下流程:

1. 保护现场,不破坏证据,并拨打交警电话报告事故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提供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并取得报案号码。

2. 保险公司派员到现场拍照取证(有时保险公司不现场取证,只要求到理赔中心)。

3. 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轻微事故交警不现场处理),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

4. 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

5. 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押金),保存好收据。

6. 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

7. 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取得定损单。

8. 到交警理赔中心维修厂家柜台交验定损单,取得维修发票(预交押金多退少补或补交)。

9. 到报案受理柜台,交验维修发票,取得事故责任确认书。

10. 将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主银行账号、定损单、维修发票等材料交保险公司理赔中心。

11. 保险公司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项打入车主账号。

总结来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问责规定涉及不同等级的事故,根据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来判定。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遵循相应的流程,确保肇事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二)

根据驾考一点通官网查询显示:2024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0.1%、7.8%、9.8%和10.7%。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4起,同比减少5起。全国万车死亡率为3.6,同比减少0.7。分析2024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死亡人数降幅明显,同比分别下降10.1%、13%和15.2%。8月15日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因酒后驾驶肇事导致人数同比下降39.6%。二是国省道发生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9.8%,高速公路平均百公里发生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下降10%。三是恶劣天气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特别是下半年全国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3.3%。从全国各片区情况看,西北片区恶劣天气发生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增幅最大,上升22.9%,东北、华东和华北片区分别增加8.9%、8.2%和3.1%。四是摩托车肇事导致死亡人数波动上升。

事故等级分为哪4个等级伤亡人数 (三)

事故死亡人数等级分成4类,分别是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主要区分点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死亡,或者10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死亡,或者10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标准是什么 (四)

一、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标准

1、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标准如下:

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此外,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安全生产事故有哪些

1、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无证件生产或者是证件不全生产的情况,所造成的人员意外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2、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者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认可,私自进行生产事宜的情况,发生人员意外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属于安全生产事故。比如小作坊等;

3、个人未经批准进入已关闭/废弃的工程地点采挖或者是进行盗窃行为的过程中发生人员意外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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