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洛阳市离休工人去世养老金怎样计算
- 2、洛阳农村退休人员病故。退休工资还有吗
- 3、河南企业退休死亡补助标准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洛阳市离休工人去世养老金怎样计算 (一)

最佳答案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我省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四、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1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个月的标准发给。
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具体是:
(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述规定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三)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四)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生活补助费条件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费。
六、支付渠道
本通知规定的各项待遇由原支付渠道支付。
七、其他
本通知规定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适用本通知。
退职人员只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丧葬补助费。
洛阳农村退休人员病故。退休工资还有吗 (二)
最佳答案洛阳农村退休人员病故后,其退休工资将停止发放,但可能存在因程序问题导致的工资继续发放情况,最终会进行多退少补。
具体解释如下:
资格丧失:退休人员病故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消失,因此没有继续享受退休工资的资格。这意味着,从法律上讲,一旦退休人员去世,其退休工资应立即停止发放。
程序问题导致的继续发放: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办理死亡证明、通知相关单位等程序需要一定时间,可能存在退休工资在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一段时间内仍然继续发放的情况。这种情况并非单位故意为之,而是由于程序上的滞后性导致的。
最终结算:当相关单位得知退休人员去世的消息并完成相关手续后,会对已经发放的退休工资进行结算。如果之前多发了工资,会要求家属退还;如果少发了,则会进行补发。这就是所谓的“多退少补”。
综上所述,洛阳农村退休人员病故后,其退休工资原则上应立即停止发放。但由于程序问题,可能存在工资继续发放的情况,最终会进行结算并多退少补。
河南企业退休死亡补助标准 (三)
最佳答案一、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丧葬费标准
根据人社部下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要求:统一全国各省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的计算标准。
1.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倍。即:2个月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2.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9~24倍。即:9~24个月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由此可知:参保人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计算标准,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有关。
下面以2022年河南省丧葬费和抚恤金为例,仅做参考。
(一)计算标准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1年河南省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46元,折合每月3091元。具体见下表:
年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3091*2=6182元。
年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上限标准:3091*24=74184元。
年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3091*9=27819元。
(二)申领材料及流程
河南省各城市申领材料和流程,略有差异,下面以洛阳市为例,仅供参考。
申领材料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核定申报表》、死亡证明(或承诺书)、继承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等。具体申办流程如下:
三、河南省城乡居民丧葬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的意见》(豫人社规〔2021〕6号)要求: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标准:不低于省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
12倍。即:12个月省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
1.该城乡居民丧葬补助标准,随着当地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同步调整。
2.对于已经建立丧葬补助标准的地区,原标准高于12个月省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按原标准执行。对于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提高丧葬补助标准。
3.丧葬补助费是有明确申领时限要求的,应在城乡居民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死亡证明,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超过6个月的,不得领取。
写在最后:
1.对于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丧葬费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抚恤金上限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倍,抚恤金下限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倍。
2.对于河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为不低于省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12倍。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提高丧葬补助标准。
3.对于既没有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也没有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无法领取丧葬补助费。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洛阳死亡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优尔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