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与公司设立登记区别 (一)

公司设立与公司设立登记区别

贡献者回答一、概念区别

公司设立指的是根据法律规定,通过一系列法律行为和非法律行为,包括发起人的协议、资本的筹集等,来创建公司的过程。而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已经完成了设立过程中的所有步骤,包括申请设立登记,并获得了登记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式成为法人实体。

二、性质区别

公司设立涉及的是发起人进行组织行为的过程,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和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它既包括法律行为,也包括非法律行为。相对而言,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已经具备了法人资格,拥有了法律上承认的身份和权利,这是对公司合法存在的确认。

三、效力区别

公司成立之后,才能享有法人的人格和名称使用权等权利,这是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律实体的标志。而公司设立过程中,公司尚未获得完整的法人资格,因此不具有公司名称的排他使用权等人格权利。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1. 投资人必须是单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

2. 必须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包含“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通常使用XX研究院、XX研究所等表述。

3. 投资人需申报出资,可以是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实物等非货币出资需折算成货币数额。

4. 需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 需要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 个人独资企业无需注册资金。

新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流程是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新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流程是:在公司的设立人向当地的工商局进行申请,经过公司名称核准、银行开设临时账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最后到银行开户即可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申请文件方面其实是一样的要求,只是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人的称谓不同。 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及其相关非货币财产的资产评估报告;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其中,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对于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第22条)。

由此可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申请文件方面其实是一样的要求,只是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人的称谓不同而已:在前者称为股东,在后者则称为发起人。当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文件有所不同,主要是增加了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其中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开发行股票的,还需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由此可见,公司经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设置公司设立登记制度,旨在巩固公司信誉并保障社会交易的安全。在中国,公司进行设立登记,应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应遵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新的公司成立需要进行设立登记,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

公司登记注册类型包括哪些 (三)

贡献者回答一、公司登记注册类型包括哪些

1、内资企业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股份合作企业

4、联营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

7、私营企业

8、其他企业

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3、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4、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外资企业

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二、公司登记注册要准备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三、公司注册流程

第一步 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 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 刻章等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

公司章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此流程由快法务专业整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司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三大类。其中内资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及其他内资企业等。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四)

贡献者回答一、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登记须在国家规定的 公司注册 登记机关进行。依《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1)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姓名; (4)注册资本; (5)公司类型; (6) 经营范围 ; (7)营业期限; (8)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程序 公司登记注册程序 公司登记注册程序包括两种具体程序:一是公司进行的申请登记注册程序,二是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的核准登记注册程序。 法律、行政 法规 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因此,公司登记注册程序有时包括第三种程序,即设立审批程序或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登记程序 公司申请登记程序是指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程序。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申请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 注销登记 三种,登记程序也相应地分为三种: 1、申请设立登记程序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1)有限责任 公司设立 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 代理 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 国有独资公司 ,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2)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3) 分公司 设立登记。公司 设立分公司 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公司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公司章程 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如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申请变更登记程序 公司变更 登记是指公司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申请注销登记程序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公司注销登记的申请由公司的 清算 组织进行, 公司清算 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在我国现阶段,经济水平和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孕育着越来越多的企业随之而建立起来,那么企业在注册和运行的过程中,每一家企业都要遵循公司法的规定,同时企业负责人要将公司的具体信息向当地的注册机关进行备案登记,当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继续办理相关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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