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侵占罪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侵占罪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虽然都涉及到非法占有的行为,但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区分。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两种犯罪的区别,特别是从侵占罪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出发,详细阐述两者的不同。

一、侵占罪概述及必须满足的条件

(一)侵占罪概述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该罪侵害的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通常为动产。

(二)侵占罪必须满足的条件

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侵占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故意。这种故意是明确的、积极的,而不是暂时使用或其他合法目的。行为人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剥夺他人的财物所有权,但仍然积极追求这一结果。

2. 实施侵占行为

侵占罪的行为人实施了将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表现为拒不退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拒不交出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等。侵占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才能构成犯罪。

3. 侵占数额较大

侵占罪的成立要求侵占的财物数额较大。这一标准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异,但通常指达到一定金额,足以体现行为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例如,在某些地区,数额较大可能指五千元至二万元。

二、职务侵占罪概述及与侵占罪的区别

(一)职务侵占罪概述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侵害的是单位物质所有权益,犯罪对象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二)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1. 犯罪主体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且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这些人员依靠自身在单位所担任的职务,拥有一定的职权和便利条件。而侵占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犯罪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这些财物可能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而侵占罪的对象则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通常为动产。

3. 客观行为表现不同

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里的“职务便利”通常与行为人所担任的职务有紧密联系,如保管、管理、经营或经手单位财物等。而侵占罪则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

4. 定罪量刑标准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一般为数额较大,即六万元。而侵占罪的立案标准相对较低,侵占数额较大一般指五千元至二万元。此外,职务侵占罪的刑罚通常比侵占罪更重,因为职务侵占罪侵害的是单位的物质所有权益,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

三、结论

综上所述,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在犯罪主体、犯罪对象、客观行为表现以及定罪量刑标准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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