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的截是什么意思(截贿行为) (一)

截留的截是什么意思(截贿行为)

贡献者回答“截贿”行为的刑法定性是理论与实践的争议焦点,其复杂性在于财物性质的认定以及与不法原因给付财物理论的关联。通过刑法规范本身的分析,可以明确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财物以及受托人是否向“受贿人”转送财物的刑法规范评价。在这一基础上,不同手段的“截贿”行为可以被分别界定为诈骗、侵占以及事后不可罚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处理“截贿”案件时,司法机关的裁判规则仍不统一。在行为人谎称可以帮忙介绍贿赂但实际上没有能力或根本就没有联系的情况下,对委托人款项的占有行为通常以诈骗罪定罪。然而,在介绍贿赂过程中截留部分款项的情形下,如何处理仍无定论。

“截贿”案件中,行为人的“截留”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或侵占罪。根据案例分析,如果行为人没有介绍贿赂的能力,却谎称可以帮助行贿人行贿并占有请托人款项,其行为特征完全符合诈骗罪。若行为人虽然有介绍贿赂的能力,但并未打算实施相关请托行为,而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同样构成诈骗罪。

在介绍贿赂案件中,受托人“截留”部分款项后,如果这部分款项并未用于行贿,行为人占有的这部分财物不属于犯罪工具性财物,可以作为诈骗罪的对象。另一方面,如果行为人将部分款项用于行贿,剩余部分占为己有,则可能构成侵占罪。重要的是,行为人“合法持有”财物的性质在没有将财物转交“受贿人”时,转化为“非法占有”,应属于诈骗行为的一种手段。

“截贿”行为的性质并非一概而论,而是取决于受托人在转送财物过程中的行为。如果受托人最终实施了行贿行为,无论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接受,该款项已转变为贿赂,应作为没收的赃款。相反,如果行为人没有实施行贿或只将部分款项用于行贿,这部分行为则需要单独评价,可能构成诈骗或侵占罪。

“截贿”行为的法律性质复杂,涉及诈骗、侵占以及犯罪工具性财物的认定。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来界定其法律责任。关注法律动态,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对于理解“截贿”行为的性质和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贿赂中间人截贿怎样定罪 (二)

贡献者回答针对贿赂中间人并截留行贿金额的刑事责任判定,主要有以下四个常用的法律标准和量刑步骤:

(1)如果在受托人(即所谓的“截贿者”)接受委托人交付用于行贿的财物之后,但在实际进行行贿行为之前,这些财物尚未转化为实际的贿赂款(即作为犯罪工具的财物),那么它们便可以被视为电信诈骗罪或侵占罪的犯罪标的物之一;

(2)从法律角度讲,委托人将财物转让给受托人的行为并不等同于不合法的赠与行为,同时也不代表委托人已经将其财产权授权给了受托人。相反,这种情形只能被认定为一种委托支付的法律关系。在任何人都未进行行贿行为的情况下,委托人自然有权利要求返还这些财物;

(3)对于“截贿”这一行为是否需要受到刑法的独立评价,我们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具体而言,我们必须根据受托人在获得款项后是否进行了非法的行贿行为来做出判别:

如果受托人在将全部款项用于行贿以后才发生“截贿”行为,那么这样的情况就无需单独进行刑法评论。但是,如果受托人在未能实施行贿或是仅仅将部分款项用于行贿的情况下采取了“截贿”行为,那么他/她就应受到单独的刑法评价;

(4)此外,我们必须要认识到,“截贿”行为本质上只是一种获取财富的手段。因此,它既可能构成电信诈骗罪,又可能构成侵占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涉及到单位行贿的案情时,受托人很有可能会触犯贪污罪的法律规定。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如何处理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贿赂中间人截贿怎样定罪? (四)

贡献者回答贿赂中间人截贿可能会被认定为是诈骗犯,也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行贿并非是一种既定的刑事罪名,而是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的吃黑现象。发现截贿行为之后,首先需要确定其在转交时非法占有的金额,继而才能确定其罪名。 一、贿赂中间人截贿怎样定罪

贿赂中间人截贿定罪方法有以下四种:

(1)受托人(“截贿”者)收到委托人用于行贿的财物后至实施行贿前,该财物尚未成为贿赂款(犯罪工具性财物),可以成为诈骗罪或者侵占罪的对象。

(2)委托人将财物给予受托人不属于不法给付,也没有处分给受托人,而是委托转付。没有实施行贿的情况下,委托人有权要求归还。

(3)“截贿”行为是否需要刑法作单独评价,不能一概而论,视受托者有无实施行贿行为而定:将全部款项用于行贿后有“截贿”行为的,不需要单独评价。反之,没有实施行贿或者只将部分款项用于行贿的,则应当单独评价。

(4)“截贿”行为是取财的手段,既可能构成诈骗罪,也可能成立侵占罪,在单位行贿的情况下,受托人甚至不排除贪污罪的可能。

二、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上规定有贪污罪和受贿罪,两者的量刑标准是一样的。那么,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贪污罪、受贿罪量刑标准总结如下:

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对多次贪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受贿数额处罚。

5、犯贪污罪、受贿罪的,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1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2项、第3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6、犯贪污罪、受贿罪的,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有第3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7、犯罪分子贪污、受贿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尚未追缴到案或者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应当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8、索贿的从重处罚。

不管是贿赂国家机关职员,还是商业贿赂行为都是违法的。若该贿赂案件之中还有中间人,在转交贿赂过程之中若是非法占有,此时会构成截贿。此两种行为都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具体的刑事处罚,需要根据贿赂、截贿的具体金额来确定。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截留贿赂款构成什么罪,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优尔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