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禁毒工作一直是维护社会稳定与人民健康的重要一环。目前,我国的禁毒模式多元化且系统化,主要包括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以及社区康复等多种形式。这些模式旨在适应不同吸毒人员的情况与需求,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社会支持、心理干预与专业治疗等措施,帮助吸毒者摆脱毒瘾,重返社会。这一系列的禁毒举措,不仅体现了国家对禁毒工作的决心与力度,也彰显了社会对吸毒人员的关怀与救助。
我国目前的禁毒模式是 (一)

答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规定,我国的禁毒模式主要包括社区戒毒、自愿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六条规定: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戒毒治疗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做广告。戒毒治疗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于被解除强制戒毒的人员,强制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参照本法关于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属于我国目前禁毒模式的是 (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属于我国禁毒模式的是: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
禁毒又称禁烟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禁毒是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
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现: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毒品问题渗透和腐蚀政权机构,加强腐败现象,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规定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我国禁毒模式是什么? (三)
答根据我国《禁毒法》之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禁毒模式是自愿禁毒、社区禁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禁毒。
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确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几种禁毒形式。
此外,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制定的《戒毒条例》(国务院令第597号 )第九条规定: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戒毒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戒毒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戒毒工作一般应包括三个阶段:脱毒——康复——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一般采用自然戒断法、药物及非药物戒断法。
1、自然戒断,自然戒断法,又称冷火鸡法或干戒法。是指强制中断吸毒者的毒品供给,仅提供饮食与一般性照顾,使其戒断症状自然消退而达到脱毒目的一种戒毒方法。其特点是不给药,缺点是较痛苦。
2、药物戒断,药物戒断法,又称药物脱毒治疗。是指给吸毒者服用戒断药物,以替代、递减的方法,减缓、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的痛苦,逐渐达到脱毒的戒毒的方法。其特点是使用药物脱毒,减轻患者痛苦。
3、非药物戒断,非药物戒断法。是指用针灸、理疗仪等,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反应的一种戒毒方法。其特点是通过辅助手段和"心理暗示"的方法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痛苦达到脱毒目的。缺点是时间长,巩固不彻底。
我国目前的禁毒模式是什么 (四)
答1. 法律分析:我国目前实行的禁毒模式包括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以及社区康复。
2. 自愿戒毒:这是吸毒者自觉意识到吸毒的危害,主动寻求戒毒的过程,与强制戒毒相区别。
3. 社区戒毒:此模式下,吸毒成瘾者在社区的支持下,在社区环境中实施戒毒。
4. 强制隔离戒毒:针对那些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严重吸毒成瘾者,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5. 社区康复:对于强制隔离戒毒解除的人员,决定机关可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期限不超过三年,社区康复的实施参照社区戒毒的相关规定。
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提及了社区戒毒的相关规定,第三十八条则详细说明了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情形,第四十八条则规定了社区康复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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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禁毒法之有关规定属于我国目前禁毒模式的是 (五)
答属于我国目前禁毒模式的是: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
《戒毒条例》第三章
社区戒毒 第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明确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七条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共同组成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社区戒毒。 第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管理、帮助社区戒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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