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2024年新规定 (一)

贡献者回答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的婚姻家庭编取代了原有的婚姻法条款。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相较于原婚姻法,主要变化包括:
- 新增“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的规定,强调国家对婚姻家庭的保护责任。
- 明确了“优良家风”的法律地位,提倡夫妻间的忠实、尊重和关爱等良好家庭风尚。
- 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增加了关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些财产的具体规定,例如投资收益和工资奖金等。
- 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偿还原则,明确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即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撤回申请。
- 修改和完善了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更加强调保护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中国还发布了一些与婚姻法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政策文件,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婚姻法的规定,适应社会发展和法律实践的需要。主要司法解释包括: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解释了婚姻法中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如婚姻效力、夫妻财产制度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重点解释了夫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主要涉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归属等问题。
民法典生效时,其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也同时生效。这些司法解释主要包括:
- 一般规定:解释了婚姻编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
- 结婚:明确了结婚的条件、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 夫妻关系:细化了夫妻财产制度、夫妻债务的认定和处理等问题。
- 离婚:详细规定了离婚的条件、程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
- 收养:规范了收养的条件、程序和收养关系的解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如下:
-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新婚姻法有哪些变化 (二)
贡献者回答新婚姻法主要有以下变化:
禁止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
新婚姻法明令禁止包养情妇等行为,这是对一夫一妻制度的进一步强调和保护。
增加了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并由相关机构宣告婚姻无效。这一规定为处理无效婚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放宽了离婚条件:
在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法院将准予离婚。这体现了对婚姻自由的尊重和保护。
明确了准予离婚的具体情形:
包括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重婚或有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有赌博或吸毒等不良习惯、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等情况。这些情形的明确,为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提供了具体标准。
这些变化旨在更好地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谐,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对婚姻自由的尊重和对一夫一妻制度的强化。
2024年新的婚姻法离婚规定有哪些? (三)
贡献者回答《民法典》生效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新的规定有:1、夫妻双方增加30天的离婚冷静期;2、拟定离婚协议书时,离婚协议中要写清楚夫妻双方债务如何处理事项;3、增加了一些离婚的法定条件;4、增加了明确解除婚姻关系的时间点。《民法典》生效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
1、增设30天离婚冷静期
根据现行《民法典》,夫妻双方只要带好以下材料:符合要求的离婚协议、双方照片、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当场就可以办理离婚。
今年开始,增加了30天离婚冷静期:双方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需要等待30日。如果在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同时,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要在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错过时间,就认定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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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婚协议应写清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事项
现行《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发放离婚证。
但是《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除了对子女抚养、财产协商一致外,还必须对“债务处理”协商一致,才发放离婚证。
也就是2021年开始,离婚协议中必须写清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否则离婚协议将视为协议不完善,要打回重做。
3、增加离婚法定条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现行《民法典》中离婚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五项: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
《民法典》在前述五项离婚法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离婚法定条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增加明确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点
《民法典》增加明确了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点:离婚登记之日、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日。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生效,在《民法典》中对离婚增加了新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持有关材料,离婚时参照《民法典》最新规定。
新婚姻法和旧婚姻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四)
贡献者回答新旧婚姻法内容增加、修改之对照
新婚姻法对旧婚姻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大量的内容,并删除了少部分内容。本文通过对新旧婚姻法增加、修改的内容的逐条对比,来向读者展示婚姻法发生的巨大变化。
在内容上原婚姻法共37条,旧婚姻法则包含51条。新婚姻法增加条款:
1.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2.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3.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4. 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
5. 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6. 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7. 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
8. 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
9. 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10. 规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11. 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12. 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3. 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14. 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15. 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16. 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 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18. 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19. 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0. 规定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修改条款:
1. 将旧婚姻法第六条第二项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改为新婚姻法第七条第二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 将旧第十三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改为新第十七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 将旧第十七条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改为新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4. 将旧第十九条第二款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改为新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5. 将旧第二十二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改为新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6. 将旧第二十三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姊,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改为新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7. 将旧第二十六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改为新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8. 将旧第二十七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改为新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9. 将旧第三十二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改为新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10. 将旧第三十三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改为新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11. 将旧第三十六条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可以依据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改为新第五十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
另外,旧婚姻法附则中的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法者,得分别情况,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和第三十五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和遗产继承等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得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的规定内容经增删后放入新婚姻法第五章中。
新婚姻法第2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五)
贡献者回答1. 婚姻法第23条的内容在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进行了更新。
2.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权力和义务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若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父母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的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4. 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权相互继承遗产。
5.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负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对于今年新出的婚姻法有哪些,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优尔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