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女方不承担抚养费有效吗 (一)

离婚协议书女方不承担抚养费有效吗

最佳答案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记载的内容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财产、债务的处理,只要约定了抚养权的归属,即使约定不支付抚养费也是有效的,但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民法典中如何起诉要回子女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我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

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但一般是定期给付的。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用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费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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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写了不给抚养费有效吗 (二)

最佳答案离婚协议书写了不给抚养费,该约定在协议签订时通常是有效的,但不影响事后主张支付抚养费。

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和国家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有效。所以,协议中约定一方不给抚养费,在协议层面是有一定效力的。

然而,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支付抚养费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众多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旨在维护其利益、保障其健康成长,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承担起相应责任。即使离婚协议约定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在必要时,抚养方仍可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要求对方给付。例如,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因身体状况下降、收入减少等原因无法维持孩子日常生活,孩子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此外,即便协议约定了抚养费数额,在特定情况下,抚养子女方可以提出提高抚养费要求,未获得抚养权一方也可提出降低抚养费要求。同时,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基础费用,但对于这些费用是否需额外给付,要考虑费用支出原因及数额,并兼顾双方利益。

离婚协议写明不给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三)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经过协商,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只要其内容不侵害他人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证,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但是,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是不能约定免除的,离婚协议中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可以根据各方的经济收入,女方可以少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协议写了不给抚养费还可以要吗 (四)

最佳答案离婚协议写了不给抚养费还能要。

签订离婚协议时,仅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双方约定的效力并不能对抗法律上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该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若双方就子女抚养费约定为一方不需要承担,抚养方的抚养能力又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则实际上侵犯了子女的权利。子女起诉要求另一方父母支付抚养费的,应当予以支持。

一、即使存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无需支付抚养费,但出现以下情形的,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应当予以支持:

1、依约定负有抚养义务一方死亡、失踪,造成约定履行客观不能;

2、依约定负有抚养义务的一方遭受重大人身事故,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丧失抚养能力;

3、依约定负有抚养义务的一方遭受重大自然事故、社会事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生活负担增加,无力履行抚养能力;

4、被抚养人生活、教育费用超出预期地显著增加,负有抚养义务一方无力独力承担的;

5、其他客观履行不能的情形。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如下: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5、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6、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三、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的流程: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①起诉状;

②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③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④双方收入证明,财产证明;

⑤子女日常生活开销证明,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开销证明;

⑥一方无法全部承担子女抚养费的证明,例如,生活困难证明,丧失劳动能力、抚养能力的证明等。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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