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监护权

撤销监护权

导语

在现代社会,监护制度作为保护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当监护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甚至严重损害被监护人利益时,撤销监护权制度便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深入探讨撤销监护权的相关知识,包括其法律依据、法定事由、申请程序以及撤销后的措施,旨在为读者提供全面而深入的理解。

撤销监护权的法律依据

撤销监护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该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监护人在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或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相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严格保护,也是撤销监护权制度的核心所在。

撤销监护权的法定事由

撤销监护权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如虐待、遗弃等;二是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是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如非法转让被监护人财产等。这些法定事由的设定,旨在确保监护人的监护行为符合被监护人的最佳利益。

撤销监护权的申请程序

撤销监护权的申请程序相对严谨,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首先,相关个人或组织需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应包含被监护人基本情况、监护存在问题、监护人悔过情况、监护人接受教育辅导情况、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状况以及被监护人意愿等内容的调查评估报告。其次,人民法院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依法进行审查和证据调查,最终作出是否撤销监护权的判决。

撤销监护权后的措施

在撤销监护权后,法院会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这些措施旨在确保被监护人在监护权撤销后依然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和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其他人,在被撤销资格后仍需继续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以确保被监护人的经济生活不受影响。

撤销监护权制度的实践案例

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为例,严某与谢某结婚后生育一名女孩晶晶,后严某与另一男子黄某军同居并生育一名男孩亮亮。严某、黄某军因贩卖毒品被判处刑罚,谢某也因吸食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因三人均无能力对年幼的孩子履行监护义务,晶晶、亮亮将陷于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严某、谢某、黄某军的监护人资格,并为晶晶、亮亮指定了新的监护人,有效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撤销监护权制度的意义与挑战

撤销监护权制度的意义在于,它能够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防止其受到监护人的不法侵害。同时,该制度也能够促进监护人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确保监护行为符合被监护人的最佳利益。然而,撤销监护权制度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如何准确界定撤销监护权的法定事由、如何确保临时监护措施和指定监护人的有效性等。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设计,以更好地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全文总结

撤销监护权制度是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通过明确法律依据、法定事由、申请程序以及撤销后的措施,该制度为被监护人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护。同时,实践案例也充分展示了撤销监护权制度在保障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未来,我们应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设计,以更好地应对撤销监护权制度面临的挑战,确保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民法典规定哪些人有权申请撤销监护权 (一)

最佳答案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一)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三)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四)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前款中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提出,也可以由前款中其他单位和人员提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权可被撤销的情形包括 (二)

最佳答案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监护权可被撤销的情形如下:

严重伤害身心健康: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导致危险且不改: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其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仍不改正。长期不履职: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致使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恶习或服刑不委托: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利用乞讨不改正: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教唆违法犯罪: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其他严重侵权: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哪些情形可以撤销监护权 (三)

最佳答案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一、哪些情形可以撤销监护权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管辖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是第三级案由。监护是民法上规定的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项重要法律制度对于监护的性质,我国学术界历来有不同的观点。但是,无论持监护权利说或是采义务说、职责说,都认为监护人是为被监护人利益而设,监护人都要履行以下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保管被监护人的财产。此处的保管,不仅包含保护、管理财产的行为,还应包括必要的经营行为和处分行为。法律要求监护人履行其职责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

(3)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一般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民法典规定哪些人有权申请撤销监护权? (四)

最佳答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有权请求撤销监护权的方面包括社区居委会、村委、学校、医疗机构以及妇联、残联等。

然而依据法律规定,仅由人民法院拥有此项权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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