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主要人物的经历 (一)

最佳答案啊廖沙的父亲去世后,母亲痛苦欲绝。将父亲埋葬后。啊廖沙和外祖母一起会老家。外祖母是个和蔼善良的人。而外祖父却生性暴躁。经常暴打外祖母.小茨冈是个孤儿受坏舅舅和一些人的影响.去偷东西.最后在十字架下被压死了.好事情是外祖父的房客他什么都知道.啊廖沙经常问他一些问题.主人公阿廖沙没有被艰辛、痛苦和屈辱的生活所压倒,他满怀信心,奋斗拼搏,冲破种种障碍与不幸,不断探索新生活,这种乐观主义精神使作品在思想内容上带上了积极的色彩。
阿廖沙(即童年高尔基)很小的时候,父亲得病死了,母亲带着他回到外公外婆家。
阿廖沙母亲的到来引起了大舅米哈伊尔与小舅雅科夫的争斗,他们怕母亲来讨要嫁妆,闹着分家,一家人打成一团。阿廖沙初步认识到外公家弥漫着的相互仇恨的气氛。大舅捉弄老裁缝格里戈里,让侄子把烧得滚烫的顶针放在格里戈里手边,不料却被外公无意中戴上,外公把孙子抽了一顿。阿廖沙因为把桌布放到染桶里也被外公狠狠打了一顿,打的过程中,所有的人都幸灾乐祸,连母亲也因害怕外公而不敢阻止他,只有外婆一人护着阿廖沙。打过阿廖沙后,外公来看他,给他讲起自己年轻时候在伏尔加河畔当纤夫时的情景,阿廖沙觉得外公像一朵云彩似的迅速地长大,由一个干瘦的小老头变成童话中的大力士。挨打之后,阿廖沙结识了小伙子茨冈,他成了阿廖沙最好的朋友,每次阿廖沙挨打时,他总把胳膊伸出去帮他挡着。每逢礼拜六,他带着阿廖沙做各种各样的游戏。他擅长跳舞,幻想着有一副好嗓子。阿廖沙非常爱他,但他却被两个舅舅强迫着扛承重的橡木十字架去坟地,中间绊倒后,被十字架压在下面,因失血过多死掉了。
茨冈死后,阿廖沙更加依恋外婆。睡觉前,给外婆开玩笑,外婆给他讲上帝与小鬼的故事。外婆是阿廖沙最喜欢的人。
“外婆到来之前,我仿佛在昏睡,仿佛躲在黑暗中。她的出现唤醒了我,使我见到了光明,她把我周围的一切联结起来,把这一切编织成色彩缤纷的花边图案。她很快就成了我终生的朋友,成了我最贴心的人。她最理解我,也是我最珍贵的人,这是因为她对世界充满了无私的爱。这种爱使我感到充实,使我在艰难的岁月里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外婆知道的故事、诗歌、传说、童话多得不计其数,阿廖沙听的入了迷。一天晚上,家里突然失了火,家里人惊慌失措,外婆却非常勇敢,用一只空袋子蒙着头,身上批着马被,毫不畏惧地冲进火里,从里面抱出一只水桶大的盛满硫酸盐的瓶子,又镇定地指挥别人灭火。大火后,又忍着巨痛去接生孩子。
一开春,舅舅们就分了家,外公为自己买了一所新房,阿廖沙仍跟着外公外婆住。这是一段节奏平缓的日子,阿廖沙接触的人只有外公外婆。外婆向他讲述自己的身世。外婆也是孤儿,母亲一贫如洗,而且是个残废,为了生活,外婆跟随母亲四处流浪、乞讨,后来靠外婆织花边维持生活。外公也讲起小时侯与法国兵相处的事情。这段时间外公开始教阿廖沙识字。外公老病复发,动手打了外婆,阿廖沙感到无法忍受。
宁静的日子很快被打破,两个舅舅为了分外公家产,联合起来到外公外婆家闹事,尤其是大舅米哈伊尔,喝醉酒就闹事,整夜在房子周围转来转去,带来帮手把马林果丛和酸栗树统统拔掉,捣毁浴室,砸坏玻璃。一次拿粗大的木根砸门,外公集合了两个房客及酒店老板的妻子对付他。为帮儿子,外婆的胳膊被舅舅打断,阿廖沙无比仇恨舅舅。
接下来又是一段单调的日子,外婆每天祈祷,外公也每天祈祷。阿廖沙认为外婆的上帝仁慈、有同情心,外公的上帝却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人望而生畏。阿廖沙喜欢外婆的上帝,讨厌外公的上帝,故意抓住外公祈祷时的失误捉弄他。这时期阿廖沙经常同街上的孩子打架,因为这些孩子做出的恶作剧令他无法容忍。这时,为外公干了一辈子活的老匠人格里戈里因双目失明被舅舅解雇,沦落为乞丐,阿廖沙为此感到难堪。
外公突然卖掉原有房子在别处买了房子。在这里阿廖沙结识了许多人。有外号为“好事儿”的房客,有伪装成马车夫抢劫教堂的的彼得伯伯,有奥甫相尼科家的三个孩子。阿廖沙与他们都建立了友谊,但同“好事儿”的关系最为密切。“好事儿”是一个整天忙着做实验的药剂师,对人生有透彻的感悟,经常指导阿廖沙观察生活中的细枝末节,教给他人生的道理。“在我看来院子里平淡无奇没什麽值得留心的东西。但经他轻轻一推,或者三言两语指点一下,我所看到的一切就不同了,仿佛这些东西都具有独特的意义,因而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就特别深。”但“好事儿”终因不被周围人理解而被外公赶走,阿廖沙非常生气但毫无办法。
百无聊赖之中,母亲回来了。在几个城市呆了很长时间又生了一个孩子后,走投无路的她又回到外公家。她开始教阿廖沙认字,让他背许许多多的诗。外公强迫母亲改嫁,母亲拼命反抗,外公异常生气,将气愤转嫁到外婆身上,毒打外婆,发针深深地插进外婆头皮。阿廖沙为外婆报仇,将外公最喜欢的圣徒像剪碎。
阿廖沙被母亲送进了学校,但不久因出水痘被迫休学在家。因发愁母亲的婚事,外婆开始酗酒并向阿廖沙讲述父亲与母亲的往事。不久,母亲看上了一个学测量学的学生并坚持要嫁给他。阿廖沙不喜欢继父与新的祖母,不想让母亲改嫁但毫无办法。母亲改嫁后,阿廖沙继续与外公外婆住在一起,他开始长大,拥有了自己的自信。阿廖沙又回到学校,但老师不喜欢他,只有主教赏识他。他因拿了一卢布买童话书被母亲打了一顿。继父对母亲很不好,用脚踢她,阿廖沙与继父拼命,又被送回外公家。
外公破产了,阿廖沙与外婆相依为命,通过三年级考试后他不再上学,开始自己养活自己。他结识了许多伙伴,他们互相帮助,一起捡破烂,扯木材。八月,母亲去世了,外公说阿廖沙不是奖章,不能老挂在他的脖子上。于是,阿廖沙便走向人间,外出谋生去了。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主要描写阿廖沙的童年,三部曲中的另外两部《在人间》、《我的大学》主要叙述阿廖沙的青少年经历。为使读者对阿廖沙的成长过程有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这里简介一下后两部作品的内容。《在人间》描绘阿廖沙11岁走向社会外出谋生的经历。他备受生活煎熬,做过各种工役,受尽欺凌、侮辱、愚弄、甚至毒打和陷害,体验了社会生活底层的艰辛,认识到人性的丑恶。不过,外婆的善良、厨师的正直、玛戈尔皇后的博学,又使他看到生活的光明面。同文物鉴定人、司炉工、木匠等人的交往也使他感到人性的多面与复杂。他酷爱书籍,利用一切机会读他所能碰到的书籍,为此吃了种种苦头。《我的大学》描写他在喀山时期的活动与成长经历。他16岁报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但理想无法实现,喀山的贫民窟与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他无处栖身,与人共用一张床板。在码头、面包房、杂货店到处打工。后来,因接触大、中学生、秘密团体的成员及西伯利亚流放回来的革命者,思想发生变化。他阅读革命民主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著作,直至参加革命活动。在革命者的引导之下,摆脱了自杀的精神危机。喀山的4年使他在思想、学识、社会经验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
当年电视台采访过白宝山吗 (二)
最佳答案有。
当时乌鲁木齐《案与法》节目采访过,但现在看不到了。全程大概20分钟,白宝山回答得很干脆。
北京卫视也采访过,名为《天网缉凶-缉拿白宝山》。
1996年被公安部列为大案。该案件于1997年被公安部列为中国第一起刑事侦查案件。该案件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1997年全球第三重要案件。
电视剧《末路》中有关于白宝山的事。
白宝山袭击警方抢劫、持械杀人抢劫,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他在北京、河北、乌鲁木齐等新疆地区犯罪一年多,袭击军队、袭击警察、抢劫杀人。
他抢劫了3把枪和100多万元的钱,打死打伤15人。特别是他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边境酒店犯下的持械杀人抢劫,更令人胆战心惊。白宝山高智商精心策划,作案时少有的心理素质,他的冷血、残忍,引起了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关注。
1996年被公安部列为大案。该案件于1997年被公安部列为中国第一起刑事侦查案件。该案件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1997年全球第三重要案件。
《明星大侦探》新一季恐怖升级,哪一集让你毛骨悚然? (三)
最佳答案一直追到现在,大部分都很喜欢,不过如果真的要最喜欢的话,应该《酒店惊魂》,几乎是回看的紧,在搞清楚整个案情的情况。
Color7是学校里面的一个组织,共有七个人:甄红、吴所谓、乙绿、丙蓝、贾紫、何漫画、白,这几个人,以前在学校里面,也喜欢欺负同学。这是因为他们当年的霸凌事件最后引发了一系列的血案。
玫瑰酒店本不是一个酒店,还是一个地下实验室,专门研究灵魂互换。
案件的开始,是因为赵星儿,当你被这几个人欺负关闭七年而导致精神失常。他的哥哥张经理是玫瑰酒店的经理,他为了妹妹复仇,把这七个人全部叫到酒店,准备一起。
在第一集中,他首先杀了乙绿、丙蓝和贾紫,在打算下甄红的时候,刚巧被赵星儿看到,所以被阻止了。在杀完人之后,跳下楼,制造了不在案的证据。
在到了第二集,杀人的就都是赵星儿。赵欣儿杀死了何漫画和吴所谓,甄红杀死了白。
这个方便,我回看了几遍,才把凶手看清。主要是按键的设计了,灵魂可以互换,凶手把这个人杀了之后,又可以换成另外一个人,所以导致看的时候,经常混淆不清。
这个案件其实涉及的特别有意义,主要是讲学校的霸凌事件。现在的校园暴力特别普遍,这个案件正好提醒了大家关注校园暴力。
当然,明星大侦探的好看的还有很多,印象最深的就是这部《酒店惊魂》。
沈阳刘涌案的具体案情 (四)
最佳答案刘涌案为何改判
从一审死刑到终审死缓,备受关注的刘涌案积聚了太多的新闻要素。作为媒体,我们有责任弄清的是,改判的法律依据和关键因素,究竟是什么
本刊记者/刘志明(发自沈阳)
2003年8月16日早晨,家住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的扈艳像往常一样,去报箱取家里订阅的报纸。
甫一展开,一则新闻跃入眼帘:刘涌终审被判死缓!
扈艳一下子就傻了,瘫坐在沙发上。“影响这么大的一个案子,我万万没有想到刘涌竟能活命。”扈说。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当中,扈艳也许是受到伤害最为严重的当事人之一。她的丈夫王永学,四年前被刘涌的手下宋健飞等人殴打致死。
2002年4月,刘涌一审被判处死刑,扈艳因不服民事赔偿判决,提起上诉。一年了,她每天都在关注事态的发展,等待最后的判决。
最后的判决
8月的沈阳,喧嚣依然。
又是刘涌。这个貌似孱弱的人,已如影随形地在沈阳人心里牵扯了三年。终审判决一下,使他像案发时候一样,再一次击中沈阳城数百万民众的心。
8月15日中午,终审的宣判地选择在距沈阳市数十公里外的铁岭市。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当天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戒备森严,法庭中挤满了人,他们多是被告家属。
辽宁省高级法院负责人宣读了终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死刑的刘涌被改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第二被告宋健飞被判处死刑。
之后,铁岭市中级法院一位副院长宣布了死刑执行命令。宋健飞当即被押赴法场执行枪决。刘涌则留下了一条命。
这位律师说在宣判前他根本不知道宣判结果,很多人还让他作判断。他的判断是,刘涌必死无疑。“但万万没有想到是这个结果,这几乎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记者手头的辽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书显示,终审判决维持了铁岭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中对刘涌等人做出的定罪部分以及刘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务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公务罪的量刑部分。改变的是,终审判决撤消了一审判决中对刘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部分。而一审判决对刘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是:死刑。
二审对这个“故意伤害罪”的判决认定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刘涌的“故意伤害罪”与其他各项罪名数罪并罚,法院决定对刘涌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数罪并罚的各项罪名的判决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毁坏财务罪,判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经营罪,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犯行贿罪,判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犯妨碍公务罪,判有期徒刑三年。
对“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对于刘涌的命运而言,先后两次判决对他的“故意伤害罪”的不同认定,无疑起了关键的作用。
公诉机关和一审法院认为刘涌“故意伤害”的对象,就是扈艳的丈夫王永学。
2001年7月31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对刘涌等人作出的“铁市检刑诉(2001)第54号”起诉书,指控刘涌:
1999年10月,刘涌因“云雾山”烟销售情况不好,指使一个叫程健的人去市场查看并“收拾”经销同类香烟的业户。10月15日,宋健飞、程健、吴静明、董铁岩、李凯等人先后“窜”至沈阳市和平区南市农贸大厅,程健派一个叫做徐景岩的领董铁岩上楼指认了经营“云雾山”烟的业主王永学。嗣后,在农贸大厅二楼,李凯、宋健飞等人对王永学进行殴打,致王永学因遭受钝性外力作用,造成右肺门破裂,右心房破裂性失血性休克合并心包堵塞而死亡。
本刊记者调查获知,这是目前已知刘涌种种“劣迹”中惟一一个牵涉命案的事件。
刘涌的辩护律师之一、有“中国刑事第一律师”之誉的田文昌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称,在刘涌所有的罪名当中,可以让刘涌判处死刑的,就是“伤人致死”这一条,“这是个核心问题”。
足见对“伤人致死”的认定在整个审判过程中的分量。
按田文昌律师的理解,这个“核心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刘涌有没有“指使”宋健飞等去打人。如果“指使”了,就是参与其中;如果没有指使,罪责则不在刘涌。
2002年4月铁岭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王永学的死与刘涌有直接相关,是刘涌指使他人对王“故意伤害”。
刑讯逼供?
本刊记者在沈阳调查时得知,还有一个使局面发生转变的关键因素是:在对刘涌等人的侦察起诉过程中,办案人员有没有对刘实施刑讯逼供。
庭审中,刘涌的辩护律师提出,在律师会见当事人和在法庭上的时候,刘涌等人均反映,侦察人员有严重而又普遍的刑讯行为。
多数被告当庭翻供。
刘涌的另一辩护律师,北京万森律师事务所律师佟林告诉本刊记者,一审所认定的起诉事实都是根据被告在侦察阶段的口供相互印证得来的。在一审判决书中,“被告人的供述”之类的字眼先后被引用了49次。佟认为一审判决的主要定案依据是被告的口供。
在刘涌案的整个审判过程中,刘涌的辩护律师一再向法庭强调刑讯逼供的可能。佟林说:“这个案子判决的依据主要是口供,而口供的来源应当是合法的,使用的证据应具备三点:关联性,合法性,客观性。只有具备了这三点,才能作为证据使用。”佟林说,口供的来源是刑讯逼供的产物,一旦口供来源的合法性被推翻了,就失去了定案的客观性。
一审判决认为,公安机关有刑讯逼供行为的证据不充分,对被告方的辩解及辩护意见不予。
刘涌等人不服,上诉至辽宁省高级法院。
二审阶段,刘涌的辩护律师继续咬住刑讯逼供不放,并一再补充调查。他们终于找到了有力证据——8名现役或退役武警。这8名武警都曾被抽调去看押过刘涌或其他被告。
佟林说:这8个武警是这个案子改判的关键。
辽宁省知名的人大代表冯有为告诉记者,这时候的沈阳市公安局陷入了非常被动的局面,100多名公安干警全部都接受了相关审查。
事实上在一审庭上,公诉人曾被田文昌抓住了把柄。一审庭审时,刘涌质问检察官:“我坐在老虎凳上时,你看到了,我两腿已肿到大腿根了。”
检查官一愣,反问刘涌:“后期不是改善了吗?”
法庭上一片嘘声。田文昌反映敏捷,一下子就抓住了这个细节。
律师们的努力导致的最终结果是,辽宁高级法院对刘涌案作出终审判决时,对于刑讯逼供这一环节专门做了交代:“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情况。”
这句话被明确写进了终审判决书里。
田文昌非常看重这一点:“这是最关键的一句话,能够在判决书上体现出来,很不容易。”田文昌认为,刘涌之所以从一审判决时候的死刑,到终审时被改判死缓,就是根据判决书上这么一句话。
“因为有刑讯逼供,刘涌‘参与’、‘指使’就不能被认定。”田文昌说。
刘涌被改判,其辩护律师显然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沈阳市公安局某官员对记者说,他们办刘涌的案子办得很“伤心”,是因为刘涌请的律师“太厉害了”。
刘涌改判震动沈阳
刘涌终审被改判,一如当年案发时候一样,也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多数沈阳人认为“轰动”与刘涌案发时媒体的大肆炒作有关。因为案发前刘涌从来不为大多数人所知,经媒体报道,刘在一夜之间成了沈阳城十恶不赦的“魔鬼”。
当地一位记者说,刘涌案发时,各家媒体炒作的来源仅仅就是某机关提供的一份通稿。
在他看来,那些把刘涌描摹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报道,把刘涌“妖魔化”了,刘是不是如外界传说的那么“无恶不作”,值得商榷。辽宁省高级法院刑一庭审判长李晓明也认为,之前新闻媒体的一些宣传不是事实。
而大多数的沈阳人知道刘涌其人,还是通过报纸。
本刊记者在沈阳的调查中了解到,刘涌在沈阳原算不上是名头响亮的人物。2000年5月21日,刘涌的嘉阳集团请来刘德华在沈阳五里河体育场举办了一场演唱会,刘涌及其嘉阳集团才开始初为沈阳人所知。
这是刘涌第一次名扬沈阳。
此后不久,刘涌再一次扬名沈阳——2000年7月,他被沈阳市公安局通缉,不日被捕。
为什么要抓刘涌,在沈阳民间有多种版本流传。
从接手这个案子,到终审结束,作为刘涌的辩护律师,佟林对终审判决并不满意,他认为既然判决“不能从根本上排除有刑讯逼供的可能”,那就意味着有不确定性。如果有刑讯逼供存在,这个案子就应该发回重审,而不是简单的改判。而在判决书上,不应该出现“可能”或“不排除”等不确定的字眼。
对于宋健飞最终的死刑定性,也是佟林不可理解之处。在他看来,对于王永学的被打致死,应当是所有参与其中的人的共同犯罪,而不应只由一个人出来负责。
对于刘涌的改判,辽宁省人大代表、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金锡盛表示“能够接受”。他认为外界对改判的不理解,是基于对这个案件的认识不足,按照法律规定,组织黑社会罪,最高也就是判十年,是无死刑可判的。如果刘涌与王永学致死案无关,也许判处死缓都不至于。
金律师说:“世界上有很多国家是废除死刑的,中国根据自己的社会结构与具体情况,至今没有废除死刑。从法理上讲,判处死缓与判处死刑其实都一样,皆为死刑,只是在执行方式上有所区别。中国现在立法的原则,从法的理念与趋势上,就是能从宽就从宽,能少杀就少杀。”
刘涌案另有别情?
沈阳市有一批省人大代表,以敢为民言而闻名。几年来,因刘涌案在沈阳的影响甚巨,他们一直都在关注。
2002年冬,刘涌案一审结束已久,但迟迟不见终审判决,民间议论纷纷。这些省人大代表便开始直接过问此事。
一位人大代表说,当时社会上传言四起,有的说刘涌的案子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判处死刑,但没有批下来;有的说,刘家拿出了上百万家产,请来了北京的大律师。
这位人大代表告诉记者,他曾亲眼见到最高法院不知以何种渠道转发到辽宁的一份材料,主要内容就是不应判处刘涌死刑,并列出了几条说明,如说有刑讯逼供问题等。他看过后,觉得难以接受,就打电话给当时的辽宁省政法委领导。这位领导也感到意外,便邀请了几位人大代表到他的办公室去座谈,并把当时的辽宁省高院一位副院长也叫了去。
在那个小会上,这位高院的副院长说,省高院同意铁岭中院判处刘涌死刑的判决,但省高院把情况上报给最高院,最高院一直没有核准下来。
而另一位人大代表告诉记者,辽宁省高院曾就判处刘涌死刑一事,先后三次上报最高院。
在那次小会后,人大代表们又开了一个会,就刘涌案对省高院进行质询,而高院也专门派来了一正一副两位庭长。
出乎多数人大代表的意料,在这次质询中,省高院推翻了一审对刘涌案的认定。让众多人大代表很不理解。
其中一位人大代表向记者分析:“这个案子很复杂,现在依然复杂。”他说他不由得联想起刘涌的妻子刘晓津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还不知道谁笑到最后呢?”
辽宁省高级法院负责刘涌案的刑一庭审判长李晓明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这次对刘涌案的判决,还要继续向最高院上报。因为这个案子最高院曾几次过问,并且还做出过指示。
刘涌主要犯罪事实(据终审判决)
一、组织、领导、参加、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1995年末,在筹办百佳连锁店期间,以恐吓手段,霸占双兴购物中心。
2.1997年4月21日,带人为别人出面说和,殴打并扎伤一人。
3.1997年8月7日,带人殴打沈阳盛京饭店经理翁玉珠。
4.1998年2月25日,指使宋健飞等砍伤盛京饭店总经理刘燕等三人。
5.1997年秋,指使手下殴打售烟户李玲等二人。
6.1998年4月20日,在迪厅跳舞与保安发生厮打。
7.1998年5月,指使宋健飞等划坏服装商刘志兰档口服装,砸坏试衣镜。
8.1998年9月22日,指使宋健飞等殴打周维杰,打砸办公物品。
9.1998年10月,指使手下殴打烟商刘慕林。
10.1998年10月20日,指使手下殴打烟商葛亮。
11.1998年10月30日,因纠纷指使手下刀刺周刚。
12.1998年11月,因与别人发生矛盾,持手下手枪朝酒店天棚鸣放一枪。
13.1999年1月,因争执,持手下手枪打伤李俊岩。
14.1999年1月8日,率手下刀砍孙岩。
15.1999年4月,指使手下打砸中街大药房。
16.1999年10月,手下殴打烟商王永学致死。
17.2000年5月15日,授意宋健飞等砍伤算命人崔岩。
18.1997年11月,送给沈阳市中院院长刘实3万美元。1997年3月再送20万人
民币。
19.1996年、1997年、1998年,每年春节送给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
贤2万元;1995年、1996年每年送给局长凌德秀1万元。
20.1999年5月,送给和平区劳动局局长姜新本10万元。
21.1998年8月,送给马向东2万美金。1999年5月,又送2万美金。
22.1999年7月;送给农业银行辽宁分行营业部副经理杨礼维港币5万元,2000
年1月又送5000美元。
23.1999年10月,送给沈阳中院副院长焦玫瑰四个拼图凳子与一面镜子;1999
年11月,送三星800手机一部;2000年春节前,送2万美元;2000年2月,
又送人民币3万元。
二、故意伤害罪。
1.1989年9月11日,率宋健飞等暴打宁勇。
2.1991年7月15日,持火枪打伤时装店业主佟俊森。
3.1992年7月,唆使手下枪伤孙树鹏。
4.1992年10月,率手下砍伤张绍波,并枪伤民警刘宝贵。
三、非法持有枪支罪。
非法持有庆华牌小口径运动手枪一支和小口径运动枪弹八发。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砸酒店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优尔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